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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喜欢,但她不会是你的。”连烨说得笃定,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等你哪天可以光明正大出现,你就有资格和我争。”

言下之意,归夜现在连和他争的资格都没有。

“她和我说要好好对这个世界,可是我……我是……”归夜说不下去,身份的差异摆在那里。

她是玄霜灵狐,是元绝的徒弟,是九离山的招牌,而他只是刺客,纵然是天下第一的刺客,也只能做一个夜间的野鬼。

这样的他,怎么配的上她?

极度的自卑和极度的自尊往往并存,归夜咬着牙道:“总有一天,我要堂堂正正与你打一场!”

连烨笑道:“好,一言为定!”

归夜又贪恋地看了霜晨月一眼,叹了一口气:“我走了,我会来找你的。”

连烨点头,松开他的爪子,看着他的背影一晃就不见了。

或许将来会有一个傻姑娘喜欢归夜,愿意跟他终老,但绝对不会是她。

或许将来归夜会放下仇恨,堂堂正正地做一个刺客,在白天也可以出现,只是他的毒并不好解。

九离珠重聚的那一天,天下必然大乱,杀几个人易如反掌,等杀了仇人,归夜的心毒自然就解了。

但他却回不去那个无忧无虑的狼崽子了。

连烨想到这里,跳下屋顶,一个燕子翻身就到了霜晨月床前。

小姑娘满头青丝披散开来,面容平静,就是有些不老实,被子都有一半滑到了地上。

连烨替她掖好被子,俯身看她可人模样,在她耳边轻轻问道:“如果我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你会喜欢我吗?”

小姑娘并没有听见,翻了个身继续睡。

连烨自嘲般笑笑,一个人的全部构成了一个人,一旦缺了一块,这个问题还有什么意义呢?

他想起元绝评价他的一句话:“连烨的可贵之处不在于他个富家公子却放荡不羁,而是在于不管他是什么样子,哪怕他是一个乞丐,他的气度也不会减少一分。”

元绝一向不正经,但正经起来的样子很有天下第一的风范,等再过几年,小月也会是那样的气度吧。

就算到时候他成了一个陪衬,他也不会在乎。

连烨站在桂树旁,拈下一片叶子细细把玩,将来的日子她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但大格局他却是知道的。

霜晨月始终要走到那一步,那他就陪她好了。

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但是一定要和她一起跑。

站了不知道多久,路小白过来劝他:“回去歇一会吧,她没事的。”

“我知道,我再等等。”连烨摇头。他当然知道她没有事情,可是他就想等她醒过来。

路小白叹了一口气,在他旁边坐下来:“没想到你还挺痴情。”

连烨赶他走:“你还是去睡一觉吧,不然舜湘又要担心了。”

“那你不怕她担心你?”路小白笑道,“你看你的手腕还没好呢。”

血祭耗费了他不少血,又抱着她一路走回来,和情敌谈了半夜话,说不累那是假的。

连烨看看包着白布的手腕,淡淡道:“过两天就好,我的血反正不值钱。”

路小白很是无奈:“你们到底想搞什么?一个个都跟我说天下大事的,师尊是这样,你也是这样。”元绝送他命星盘的时候神神道道地说了半天,就差没有考他史书了,最后勉励他要好好练习阵法,真是够奇怪的。

“静观其变就好,该来的总要来的,还是及时享乐要好。”连烨毫不在意地笑道,“反正我们迟早都要卷进去,不如一开始就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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