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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笙沉默着。九华便伸手摸了摸他,夕笙偏头,没有躲过。

“去玩一玩、看一看吧。然后,回来。”

夕笙下山的时候,天已经亮了。他的身边静悄悄,没有人跟随。只有九华送的一匹马。

这就是他唯一的同伴了。

而他将要去北方。战乱之地,埋骨之地。

夕笙去北方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到的。他还要在路上停留好些个地方才会到达北方的战场。

而他离开都城之后,第一个要去的就是东都。东都偏安一隅,很多江南的离宫人把他们收的怨气鬼怪带到了东都。

而同样,也有很多野路子的天师道士知道这些离宫人聚集在东都。于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有了一个传言流传而出:离宫将把鬼怪聚于东都消灭之。

三人成虎,流言广泛传播起来的时候,信息就被修改的不像样了。

比如,到了大妖的耳朵,这个消息就变成了——离宫和鬼怪开战。

其实吧,离宫和大妖一直都有矛盾,额,这么一看,和离宫没有矛盾的几乎没有。

离宫觉得,大妖就应该去他们的妖界生活,别跟那群鬼魂似的,赖在人间。大妖觉得,妖界真的太枯燥了,基本上回妖界的大妖都是养老,说起来,人间和妖界的消息几乎是闭塞的。而且,离宫不拦天上的那群神仙下凡,就也不能拦他们进入凡间。

离宫听到这个理由很生气的。明明就有天条拦着那些天仙的。但是妖可没有。妖界和人间的关系更加密切。另外,妖精们崇尚天生天养放旷自然,换句话说,就是不咋讲规矩。妖王对于大妖的越境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所以,离宫不喜欢和大妖打交道。但是有大妖范到他们手上也决不心软。

而这一次东都,离宫人的手上,恰好还有一只大妖。

夕笙毕竟还是肉体凡胎,如果没有那匹马,他到达东都估计是要大雪纷飞。

但是有了马,一切好说。他在第一场雪落之前到达了东都。

东都很繁华,没有进来的时候,所见的都是一片衰败,偶尔有那么一点绿色也是焉不拉几的。但是进入了东都的城门之后,他发现东都大道上摆着各种菊花。

是了,正是菊花开落得时候。

他一身白袍,牵马穿过长长的菊花装点的道路。东都有很多花会。四季都有。东都也有很多花店。花会是那些达官贵人的聚会,他们会聚集一处,带来自己府上精心照顾的花,抢那一个头名。而平民,也习惯了养花卖花。东都别名花都,后来,整个东都的街道也种上了花,上有高树,下有繁花。只不过高树从未改变,繁花随季节变迁。

很多很多的才子聚集在东都,用无数华丽辞藻赞美东都的花繁。

东都的人更是不吝啬于对美丽事物的追求。花是一项,才子是一项,美人当然也是。

夕笙现在已经足够清俊了。用一句秀拔出群来形容他并不过分。他的个子还不够高,但是青涩的面容和淡漠的气质让他在人群中格外出众。

从进入东都,夕笙就能感觉到很多目光投射在他的身上,但基本上都没有什么恶意。事情的变质是从一个卖花女欢笑着把花塞到夕笙的怀里。然后,仿佛是开启了某个按钮,众多的女子纷纷把花抛给夕笙。甚至还有男子。

夕笙……夕笙是木着脸,牵着马快步走过。只是耳朵悄悄红了。

他还是知道送花是什么意思的。这是这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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