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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日常相处的时候对方也没有异样啊,反而心情一直很好的样子。

……还说谢谢自己来着。

呃,难道是因为不喜欢听他提有关过去的事?

游戏也好,北望长安也罢,对于对方来说都是不大好的回忆吧。

——原来如此。

既然沈兴不想翻过去的老账,那他以后不提了便是。

着眼于现在和三次元,活在当下,好好地过日子,努力地追求沈兴。

他喜欢不妄,但也喜欢沈兴,这份喜欢是不被过去所绑定的。

想通之后,陆扬也退出了游戏,站起来活动了下关节,准备下楼给沈兴做一顿精致的下午茶端过去好好讨好一番。

过年难免家里吵,所以这个时间点顾预都是抱着篮球到小区的篮球场练投篮玩。

大冬天的,他倒是穿得凉快,短袖长裤,露出精壮的手臂和优美的肌肉线条,对此他的公司同事总是嫉妒地说他就是传说中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他的手指很长,因为从小打球的缘故,关节比较粗大,看起来十分有力的样子,单手握球这种事对他来说轻而易举。

亲戚家的小孩都很怕他,接完红包后一个二个躲得老远。

大概他天生就没有亲和力吧。

但其实顾预还挺喜欢小孩子的。

除此之外,他还喜欢小动物,现在看到流浪狗和流浪猫都会分点食物过去,小时候家里养的兔子死了后自己偷偷哭了好久。

后来他每次看到安晓冬,都能想起自己当年的那只小白兔。

那只兔子的名字叫“冬瓜”。

在篮球场自娱自乐了半个多小时候,顾预出了一身汗,坐在阶梯上喝水。

仰头喝水时可以看到他上下滚动的喉结,配上那张棱角分明的侧脸,显得格外帅气性感。

虽然板着脸,但他此时的心情很不错。

不如说他在除夕以后的这段日子里心情都很不错。

他从挎包里拿出手机,开了流量,在微信界面中找到与沈兴的聊天会话。

顾预:我明天回y城,找个时间一起出来打球吧

一分钟后,对方回了消息。

沈兴:哪里的篮球场?回大学城?

顾预:也可以

沈兴:[微笑]毕业了还跟师弟抢地盘你好意思么

顾预:……那你说去哪里

沈兴:我们去健身吧,你在外面应该有熟悉的健身房

顾预:有,可以

顾预:不过你不是不太喜欢健身吗

沈兴:我室友跟我秀他的八块腹肌

顾预:so?

沈兴:顾大师,我最后能不能扬眉吐气,全靠你了!

顾预:[流汗]

顾预觉得这件事挺悬的。

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说体力,沈兴也不差,大学城环线一圈好几千米,他一跑就是四年,游泳什么的也能轻松五六个来回,平时打篮球也不会输顾预太多,身体还是相当结实的。

但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一进健身房,沈兴的耐心和恒心就都没了,一副文弱书生进了士兵堆的样子,举哑铃举着举着还能打起瞌睡来,每次看得他恨铁不成钢。

沈兴:对了,你和安晓冬怎么样了?

说到这里,顾预便有些得意起来。

顾预:非常顺利

沈兴:真的假的?!

顾预:[图片]

然而就在打开图片后,沈兴彻底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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