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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嘴嫂,吃是一回事儿,看着挺磕碜人的,我觉得我还是不看的好。”张小花又忍不住问道,“能做香肠吗?”

“能是能,不过费东西,里头得塞不少肉,夹荤,太浪费了。”大嘴嫂说得自个儿口水直流,“以前杀猪要放血,放一点盐水,猪血不过多久就跟豆腐似的,吃起来又滑又嫩,或者灌血肠,加一些姜葱肥油啥的,熏两天,再拿出来炒,那香味都能顶天了!”

“娘,咱们啥时候吃血肠?”虎子跟在大嘴嫂脚旁边转,听得正起劲。

“去去去,等你娶媳妇儿再给你灌血肠吃!”大嘴嫂搪塞他。

虎子愤愤地喊道:“那我明天就娶媳妇儿!”

大人们一听都哄堂大笑,大嘴嫂用手指戳他脑门:“才几岁就想着娶媳妇儿,也不害臊!你再馋嘴,都没人敢嫁给你!”

虎子纳闷,不是您说娶媳妇就能吃血肠嘛?

张小花被虎子逗乐了,问道:“虎子,你看上了哪家闺女?想讨谁做老婆?”

虎子略一思考,脱口而出:“花妞!我要花妞做老婆!”

大家伙更乐呵了,大嘴嫂大嗓门哈哈直笑,一边训:“你再懒下去,花妞才看不上你,想娶她,你得勤快点!小兔崽子,眼光倒是不差,和你那死鬼老爹一样……”

“你到底是在夸谁呢?”

老猎人那边传来话,大嘴哥正帮忙剥皮,听着大嘴嫂自吹自擂的,忍不住插嘴,院子里又是一阵哄笑。

这时,老猎人已经把猪皮剥下来了,还没有用沸水剐毛,棕色的野猪皮一甩啪啪直响,结实着呢。

“虽然不值几个钱,蚊子再小也是肉!”

老猎人嘟囔着,他倒是想把那块熊皮换钱,只是放了十来年了,熊皮都开始掉毛了,卖不出好价钱了,老猎人直后悔当初没把它换成银子。

“庆叔,你这刀法不错。”

张小花由衷地赞叹,这块皮子不薄不厚,上面没沾一点多余的肉,拿起来在太阳下一照,跟玛瑙似的好看。

老猎人咕哝:“刀法再好也不能把它变值钱,要是驴皮就好了,还能熬驴胶呢!”

被剥皮去脏的野猪瞬间缩水了一圈,还好这头猪够大,这个季节山里的野物养得够肥,不然野猪岛几十户人家,还不够分呢。

接下来就是剔骨了,这才是考验刀法的时候,老猎人还是拿着那把杀猪刀,上下翻飞,看得张小花眼花缭乱,一截截骨头被剔出来,张小花想起了“庖丁解牛”,老猎人这功夫离庖丁也相差不远了!

最后是脑袋、猪尾巴和猪蹄分离出来,这几样分开吃才能尝出滋味。

“不错,也有三指膘。”

乡下杀猪,都用“几指膘”来衡量肥瘦,膘越厚当然越好,野猪常年在山上跑,能有三指膘已经算肥了。

老猎人把肉均分成一块块,大嘴嫂拿着一杆秤以示公允,大家伙都欢欢喜喜领了肉,他们多数希望夹多点肥肉,肥膘最实在,用来榨油之后还能吃油渣,味道跟肉也差不多。

“庆叔,肉我就不要了,把那?z腰子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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