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章他连队长,都敢调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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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刚刚在里面说,你有新发现,你发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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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路上,卢萧因为还有任务在身,所以直接离开了。

白天歌和赵小甲,则是自行回追命司。

由于不是太急,所以两人骑着马,可以慢慢的往回走。

“根据刑部的尸检记录,那群人的死因,是因为事先被人下了毒,毒死以后,才被人肢解的。

但是我刚刚仔细的观察过,几人中毒而死,这点毫无疑问。

但是其中,有一只手,却没有中毒的迹象。

也就是说,这七人中,有一人,至少是死前没有中毒的。

那么这就有疑问了,这人为什么没有中毒,如果他没中毒的话,为什么没有反抗?

其次,既然人已经死了,为什么还要对死者进行肢解?

如果按照刑部的逻辑,凶手杀人灭口,是为了劫财,一万两黄金,确实也值得对方动一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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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凶手在行凶完以后,得到黄金,为了尽快逃离现场,肯定会十分迅速的离开现场才是。

如果是这样的话,凶手完全没有肢解尸体的必要啊!

还有,我看过所有肢解尸体的切口,连骨头带肉,凶手几乎都是一刀切。

不用我说,你也知道这意味什么?!”

在停尸房,赵小甲对那些尸体,详细的看了一下,尸体颜色,都有些发黑,那种黑,属于那种由里到外的黑,而且从切口流出来的血液,也都是黑色的。

这说明,死者生前,肯定是中毒而死,这毫无疑问,刑部的仵作也开肠破肚了,确定了死者的死因。

但是在那具无头尸体身上,赵小甲却发现了一只手,有些异样。

虽然那只手的肤色,和整个身体相比,都是一样的。

但是赵小甲从切口处,扒开肌肉组织,发现里面,居然是深红色,而另外一只手,肌肉组织内部,和大多数一样,都是暗紫色。

同一具尸体,不应该出现如此不同的色调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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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种现象,只有两种解释:

第一,那就是这只手,不是这具尸体的,刑部在进行尸体拼接的时候,有可能给弄错了,张冠李戴了。

第二,就是有可能死者在中毒以前,这只手,就被砍下来了。

现在两种情况,都极有可能。

“意味着凶手,极有可能,是个刀法,或者剑法高超的人,对吗?”

赵小甲还有一个发现,那就是所有被肢解的肢体,伤口都是整齐划一的,就算是骨头,也都是被一刀直接砍开。

赵小甲在浑河村,经常会和浑河村的父老乡亲聚会,聚会的时候,经常就会肢解牛羊猪这些。

就算再好的屠夫,也不可能一刀,把整只腿都砍下来。

他们都是找到关节,先把周边的肉切开,然后露出骨头,再一砍刀下去。

这样砍下的腿,多少会有点凹凸不平,切面,不可能平整如一刀切的。

能够骨头带肉一刀砍下,除非梨花那样的高手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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