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使者夜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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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凭你能走得出去吗?”孟婆白绫一扫,那白绫如蛇,灵巧地缠住了血魔。

血魔也不挣扎,嫣然一笑,面目妖冶如花,对着夜天说道:“夜天兄,嫂夫人倒是热情!”

“晓玲,退下吧!”夜天竹笛一转,柔声对孟婆说道。

“你?”孟婆一脸冰冷,很不情愿地收了白绫。

“夜天兄,既然回来,小弟便去安排客房!”血魔趁势要走出去。夜天也没有阻拦的意思,我心下一急,无论是杀不杀紫陨,这血魔是断然不可走出去。否则让紫陨知道,就算同为魔族,他会饶过夜天,却是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孟婆的。或者还会连累来救我的夏康峻。

“月阳大人请留步!得罪了!”我接过孟婆递过来的紫菱镜对着血魔。

血魔转头看着我,没有预想中的大惊失色,反而一脸平静,微笑地看着我,那神情如同视死如归的刘胡兰。难道他一心求死?

“魔君,能否先将他擒住。我实在下不了手,让他灰飞烟灭!”我恳切地看着夜天。

“如此,月阳谢过王妃!”血魔轻轻一欠身。

夜天看了看我,便从我手中拿过紫菱镜,看了看血魔,说道:“月阳兄,得罪了!”说着,他念动咒语,只见镜子闪出强烈的紫光,瞬间罩住血魔,血魔面上还是那种视死如归的笑,笑得我的心扑扑不安。

紫光之下的血魔含着笑意周身逐渐被紫火灼烧,那身躯渐渐化作虚无,淡去,了无痕迹,只剩下一条红纱绫柔柔地跌落在地,隐隐有着戾气。夜天手掌轻抚过镜面,把镜子交还给我。俯首拾起红纱绫。

我一惊,心下对夜天多了些厌恶。毕竟他与血魔也算是同族,是大可以封印了血魔便可,却非得要用这紫菱镜焚了他的魂。心之狠,可见一斑。

我没来由地觉得夜天也非善类,那种狠毒与阴冷,怕比紫陨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此一想,便再无言语。

孟婆却像看穿了我心思,主动开口道:“姑息敌人就是为自己留祸根。况且这次我们容不得半点疏忽,毕竟对方是让三界都头疼了几十万年的魔界之王。

这话听起来颇有理,我也暗自怪自己太小气。想那历朝历代万里如画江山不是血染红?那个帝王的霸业不是积尸如山?如今却还是要拯救苍生,下点狠手怕也是该了。

这样想我倒是觉得自己刚对夜天的腹诽是自己过于小气。便不好意思地对他歉意地笑笑。

夜天没理会我,只是瞧瞧我手中的紫菱镜说道:“这是魔界排名第二的武器,当然也可说是排名第一的!你要收好!”“什么?”我一骇,以前只以为紫陨给我的不过就是对付小妖小魔的武器,却不料竟是此等利器。想到他,我心猛一沉。这牵扯越来越多,剪不断,理还乱。真不知彼此短兵相接的那刻该如何是好了。

“你倒不知?上古时代开始,魔界便有十大利器:紫菱镜,焚魂炉,碧玉笛,红纱绫,血影剑,靡靡魔音竖琴,红纱灯,碧水净珠、炽焰。当然排名第一的利器叫作“无忧”三界六道不曾有人见过,不知其形,不知其色。据魔族记载“无忧”只在上古时代神魔战争中出现过,那次是女娲所持有,那场混战,因为“无忧”的杀伤心太大,而呈一边倒,很快女娲便收服众生,划分三界,并留下咒言:三界乱,无忧出,诛邪恶,清天下。”夜天面上露出隐隐的得意。

我陡然想到了原子弹,内心不悦地说:“不过‘无忧’杀伤性太大,终究是祸害了!”

夜天一笑,说:“这倒不必担心,那利器虽杀伤性大,但喜好挑剔主人,只有它挑到的主人才可以使用它。不过好在它本身纯净到极致,性随主人。因此三界六道皆可用,三界六道都忌惮,却也都想得到。连神界也将它归为上古三大神器之一!”

“如此说来,它倒是很不错,果然是适合排在众武器之首了!”一言不发的孟婆说道。

“不过只是传说中的罢了!要说武器,刚刚提到的魔界武器倒也样样不差!”夜天隐隐有些不屑,显然不是很信这些记载。

我陡然想起这些武器恐怕都拿来招呼过了,便说道:“昔日只听师傅提起过魔界排名第五的血影剑,其余的倒不甚了解。不过今日你一说,恐怕除了那‘无忧’之外,我倒都是见过了!”

“哦?你倒说说!”夜天显然对我只听武器名就如此笃定我见过其余九大武器甚是好奇。

我喝了口茶,笑道:“总是我不收魔族待见,仇敌多了,便有幸见到了。紫菱镜自不必说,想必历来是紫陨所使用了。焚魂炉原本也是紫陨的,他赐给了弱水,前些日子,我在上林苑差不多就丧命于焚魂炉。至于碧玉笛,想必就是夜天大手中那支了!”我看了看那支晶莹剔透的碧玉笛,继续说道:“红纱绫岂不是血魔的么,夜天大人刚收起的那条了。血影剑我自然也是见识过的,月合所用,差点取了我性命。至于靡靡魔音竖琴、红纱灯、碧水净珠、炽焰,那日在破庙激战时,那四大长老所用的便是了!”

“怪不得冥神大人自从你被带走便心急如焚,没想到即使那紫陨对你有深情谊,却还是这般危机四伏!”孟婆似有所悟地自语。

我听她提到夏康峻,心下不免难过横生,顿时皱成一团,内心却又有些生气,轻呵道:“他那伤,他倒不注意!这家伙!”

“这些家伙还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紫陨无论重生多少世都注定了有一大劫:人间劫!他们以为凭自己可以改变么!”夜天不屑一顾地说。

“人间劫?”这倒是我从来未听说的。

“蓝小姐,你恐怕不知道,你以为三界六道,谁最弱?想必你以为是人类吧。其实你错了,人,恰恰是天地间最强的。相传天地洪荒,混沌初开,没有神与魔,只有人类,确切说上古之神都是人类。那时的人类都有高深法术。之后,因为执念不同,便有了厮杀与战乱,之后才因之年不同分出了类别。如今的魔也好,神也好,都是女娲结束混战后的事了。有人一念成魔,有人飞升成神,有人安于现状。当然,魔的孩子便是魔,神的孩子便是神。世袭制的血统问题便让神和魔有了缺陷,所以每一个世袭的魔或神都要经过人间劫。天界、冥界句流行投胎转世去历练,魔界的人间劫便是情劫。紫陨正好是第一代魔界之王赤磷之子,他的劫难便是爱上人间女子,过不了,便是十万年!”夜天缓缓道来。

我倒是很惊讶,从来都认为人类太弱,却不料以前以为的那些吃泡饭没事干的神仙们那么热衷投胎转世体验人间竟有这等隐情!

“所以,旁人是无法帮忙的!”夜天一字一顿地说,看了看孟婆,一脸凄楚,扭头不看他。

我隐隐觉得有什么不妥,却又说不出来。只得问道:“十万年前雪莹是紫陨的人间劫,而今天我是他的人间劫,对么?”

夜天浑身一颤,看我的眼神无比复杂,眉头拧作一团,这才说道:“你要相信冥神,他说他能周全一切便能周全一切。你只需对他有信心便是!还有,明晚婚礼,你定要把紫菱镜携在身上!”夜天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殿外“天快亮了!”

说着,他手在身上一抹,便成了血魔的模样大步出了紫影殿。我再回头看孟婆,却已变成了个小花魔乖乖立在纱帐边。

“晓玲,你跟我说说吧,我如何能制服紫陨!”我还是不死心地问。明知不会有结果。

“蓝小姐,奴婢不知道,还是请蓝小姐再休息一会儿!”她倒入戏得快。

我扫了她一眼,顿觉无趣,心想:夏康峻那厮说能周全,我就姑且相信吧!心里这么想,竟觉得踏实许多,困意顿时袭来,便四仰八叉再躺回了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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