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主角英雄救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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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赵飞凌来到了一个小镇,此时已是午时,所以他进走了一家客栈,这一进他真后悔了,因为夏静琳刚好就在这家客栈吃饭,退出去换一家,又像是怕了她似的。

赵飞凌真想骂老天,天下这么大,怎么老让我碰见最不想见的人,此时他又浮现了一个念头,点一个这家客栈没有的菜,然后顺理成章换一家。

然而,赵飞凌又想了一下,如果这样的话反而会被她笑,算了,别整得跟怕了她似的,所以赵飞凌找了个空位点了几个菜和一坛上等女儿红。

赵飞凌是绝对不会向夏静琳打招呼的,对方肯定也不会向他打招呼,所以两人跟陌生人一样,各吃各的。

此时客栈中有近十桌人,赵飞凌离大门口最近,他为了背对夏静琳所以面向大门,夏静琳则是在离大门最远的地方。

赵飞凌的菜陆续地端来,他也吃了起来。

这个时候,大门外走进来一个手上拿着剑,肩上背着包袱的年轻女子,年轻女子进门以后没有再往前走,而是打量了一下客栈里的各桌人,店小二迎上去问她要打尖还是住店她也没开口。

年轻女子走到了赵飞凌对面坐了下来,这时赵飞凌才仔细地看了她一眼。

这年轻女子长得还算有点姿色,但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她脖子上居然挂着当初赵飞凌送给繁星夫妇的那对叫如意的葫芦之一,因为葫芦是一雌一雄,雄的叫如,雌的叫意,赵飞凌一看便知道这是星光的那个雌葫芦。

此时赵飞凌想到了是不是这个人杀了星光,得到了这个葫芦,因为她对葫芦爱不释手,应该不可能送人。

难不成这人跟莫名有关,杀死了他们夫妇又得到了自己的消息,所以追杀至此。

赵飞凌百思不得其解,所以先按兵不动。

余初晴:“这位公子,小女子钱袋被偷,没钱吃饭了,公子可否给点饭吃”。

是狐狸就总要露出尾巴,更何况此时夏静琳就在后面,有个姑娘跟自己聊聊天也挺好。

赵飞凌:“荣幸之至,小二,再来碗饭”。

年轻女子毫不客气地坐了下来。

赵飞凌:“若菜不够可以再点”。

余初晴:“够的,有得吃就不错了”。

饭很快就来了,姑娘也吃了起来。

此时赵飞凌却闻到了血的味道,这个姑娘要么受伤,要么杀过人了,这姑娘一身白衣,若是杀人被溅了一些血迹应该在前面能看得见,所以应该是受伤。

听气息武功不是很高,而且理论上还受伤的,来杀自己好像不太可能。

赵飞凌正纳闷,突然一个年近花甲的剑客走进大门,赵飞凌这些年跟着大哥走南闯北,黑鹰认得的人特别多,所以有说过,这个人是凉国第一高手余天高。

赵飞凌跟他四目相对,他也看着赵飞凌,但是赵飞凌立马知道了,他是看眼前这个姑娘的。

年轻女子转身看了一眼,立马拿起了剑,很明显,他们是敌对的。

余初晴:“我不认识这位公子,我只是为了快点有饭吃好赶路才在他这里蹭饭”。

余天高:“不枉为师多年对你教导,懂得越是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但是有句话叫反其道而行为师忘记教你了”。

原来真不是冲自己而来,不过余天高若真出手,这个姑娘不知道能不能接住三招,我得先问问葫芦的事。

余初晴:“东西你是追不回去了,若是我死了,就会有人将它公诸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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