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 送上门的特殊警情(2 / 2)
“这之后,段所长因为家里有事不能回所,让我去将那个人安置到附近小宾馆里,花销可以暂时算到他的账上,他回来以后,再商量怎么处理这个人。”
“段所长回来,估计得个四五天,可是我等不了那么久,所以我就打算直接来分局这里汇报这件事。”
大何则问:“那你为什么来找我们一队了,而不是去二队那里?”
张管平尴尬地笑笑,说:“因为我志向是转成刑警啊,我也当着片警,所以平时比较多地关注刑事案件,尤其关注咱们一队,曲队长我是知道的,我比较崇拜你们。”
张管平说着,不加掩饰地欣羡看着围着他的诸人。
看来,他是真的很想做刑警啊。
不然,在上头领导明确表示这事儿不用查了的时候,来越级做汇报,这是个忌讳啊。
曲卿认真点了点头,说:“你放心吧,张——”
张管平插话:“您叫我小张就行。”
“那好,小张,你先回去吧,等我们的电话,我们后头准备好了,会联络你,具体部署调查的。”
“那就太感谢了。”
张管平留下了自己联系方式,高兴地离开了。
他一走,一队的人立马就话匣子打开了。
“头儿,这事情不很靠谱啊,不会这个小张真的碰上了个精神病吧?”
“是啊,而且人家的所长都说了,没有打听到相似的案件。”
“估计真的是个蹭吃蹭喝的。”
“要是我们真的按这个多事的张管平所说的去查了,传出去会不会很丢人啊,被二队当成调侃的把柄就不好了。”
“嘻嘻嘻,既然你们这么说,那么这肯定是个真的案子了。”
“为啥?”
“flag没听过吗……”
——
没理会底下人的聒噪,曲卿和方乐聚头商议。
现在,一队已经渐渐形成了一个默契,将曲卿和方乐当成了共同的意见领导,一般都是两位领导先商议后,他们才参与。
很多人之前对方乐是个外行的印象,在一同经历过几桩复杂案子后,已经大大改观了。
方乐率先说:“其实可以用假设和排除法。”
“如果这个人是精神病,那么他向小张隐瞒自己具体身份的做法,就不合理了,精神病人不会刻意这么做的吧?”
“所以,这人不会是精神病,当然也不像是故意找借口蹭饭蹭睡蹭住的,要只是这些目的,他不会说自己杀了人,毕竟万一真的有这样的棍棒击杀人案子还没找到嫌疑人,他不就麻烦了吗?所以他大可以只说自己伤了人,再言辞模糊地提供出一些作案的情报,让派出所的人盲目去调查。”
“最后,派出所一无所获,他白嫖的目的也达到了。”
曲卿斜瞅着他,说:“你这就有点儿以恶度人了,那你说,这个人为什么就报警说自己杀了人,又不提供可供警方来调查的情报,这样他不是会更早被派出所的人赶走吗?”
方乐挠了挠头,说:“或许,是他觉得警方一直无法查证,就一直无法说他没杀人,就要一直负责管理他的生存了?”
曲卿神色明显不屑,方乐不满了,摊手问:“那你说怎么解释?”
曲卿自信笑了笑,解释说:“依我对犯罪心理的了解,会这么做的嫌犯一般出于一个意图,就是避祸心理,或说是两害权衡取其轻。”
“到派出所报案的这个人,不确定自己杀没杀人。”
“或许杀了,但他不想做逃犯,要是正好警方在通缉或搜查他,他正好构成自首,可以减轻罪刑,他也不需要这么提心吊胆忍饥挨饿地躲藏了。”
“或许没杀,但他击伤了人,却可能是事实。”
“这和杀了人是两回事,问题是,伤人罪也是罪,查明后,照样需要坐牢,还可能需要罚款,会被别人报复之类。”
“所以,他想达到的报警效果是,排除自己杀了人,又让警方无法去调查他的伤人事件细节,落实不了罪行。”
方乐琢磨了一下,还真的最可能是这个理儿,不由竖起大拇指表达钦佩之意。
——
曲卿拍了拍手,中止了大家没完没了关于精神病与否的辩论,提声说:“不论案情大小,也不论这件事最后是不是证明只是个乌龙案件,既然送上了门,我们就必须调查。”
“我安排一下初步的任务。”
“一,查一下犯罪档案数据库,最近市内有没有此类的案件发生,或许不是我们辖区的。”
“二,鉴于并不是所有案件,都会走110报警渠道,先找到我们甘南辖区所有的地方派出所,看有没有此类案件报上去,而他们没太重视,或者还没走汇报流程的。”
“三,就是关注近期的失踪案。”
“因为如果被袭击者死了,尸体不一定已经被发现,可能形成失踪案的汇报。”
“这些近期的失踪案资料,或许一时半会儿用不到,但或许能用于我们后面做对比和数据分析用。”
“何,飞,你俩还有方乐,跟我一起去高桥派出所那一片儿,联系小张就是张管平,去找到那位报案人录个口供。”
“行动吧……”
——
高桥派出所,位于甘南区较靠西的位置处。
甘南区不是中山区那种的蓝海市中心区,面积较大,跨度很大,各地域的发展程度也不尽相同。
既有星海广场那种地标旅游圣地,也有近郊开发不足的部分。
最起码吉普车抵达的地方,不论是城建、建筑物,都稍显败落,有点儿类似于老城区的感觉。
在高桥派出所,张管平亲热地接待了四人。
派出所的段所长不在家,也没其他人可以对这件事负责的。
在张管平带引下,除了开吉普尾随的大何,一行人也没坐车,步行了几分钟,就来到了一家叫“好客来”的小旅馆,在某个包间里,见到了那位外在仓皇的真正报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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