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赫塞人的信仰!巴林行省!清洁童子?(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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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的脸不见了!

不,不是,妈妈的脸变成了恶魔!那是一张满是獠牙的,凶狠的恶魔脸,而身体.身体还是妈妈的身体,只是妈妈的脸竟然诡异的变化了,变成了一个恶魔。

如果这是恶魔的话,如果,这就是妈妈口中经常讲的恶魔的脸,那么应该就是这幅样子。

小女孩被吓的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哇~~~恶魔!”

“恶魔啊”

女人不明所以,连忙凑上去柔声安慰:“宝贝?怎么了?什么恶魔?”

声音虽然柔和,但是在小女孩的眼中那张可怕的恶魔脸无论是不是妈妈的声音都已经极为可怖。

小女孩被吓得晕了过去。

“宝贝?”

女人对这一连串发生的事情一头雾水,却不知道为什么女儿这么快睡着了。

明明还吵着听故事呢

刚才还说什么恶魔.呵呵,看来还是怕恶魔啊,这个办法真好用,一听恶魔之名就吓得乖乖听话了。

无奈地叹了口气,女人苦笑着将枕边的故事书合上,钻进被子中,将女儿搂在怀里。

莫大国师就是用识别“信徒”谎言的方法,随时降临分身过去帮忙解决问题,用以熟悉迈入紫级后的状态。

嗯,想必大陆上明天就会传出来莫国师到处显圣的消息吧,这要是放在我之前的世界,也算是得上到处显灵了,不,不行,我之前的那个世界是不允许鬼神精怪存在的,从大概四几年以后。

熟悉了对于信仰的操作,莫测紧闭双眼,从新增的万千粉丝,不,应该是信徒中区分来自于赫塞人的信仰。

这一点,其实很好区分,因为所有的和带人都称呼他为亲王大人,包括那些已经进入其他行省的达利特流民。

仔细一番感受后,莫测不禁叹了口气.还是赫塞人好骗啊。

因为自古以来的赫塞传统,赫塞人对于偶像,不,应该是神灵的信仰是专业的,纯粹的,信念坚定的。

当初移民计划后,选择留在南方行省的家伙自然都是混的不错的赫塞人,而且本就是南部落的忠实支持者,即便在后面南部落与代表联邦的省议会进行了合并,也没有动摇赫塞人对南部落的崇敬。

总之,那些留在南方行省的赫塞人此时对南方行省省议会就像对南部落一样,他们已经认同省议会就是南部落一个分支机构的事实,成功从原来的赫塞教徒变成了省议会政权的“良民”。

这些人依旧崇拜南部落,自然也就崇拜号称南方公爵的莫亲王。

此时南方行省的局势可以说非常不错,剔除了大量的赫塞达利特之后,精简后的人口结构合理,居民的平均素质急剧升高,再加上开放房地产市场,改善基础设施,导致这里成为了省外投资的天堂,无数怀揣着各种发财梦的大陆居民涌入了南方行省,成为了南部落的新子民。

公民的素质高了,相当于劳动力水平高了啊,这才是南方行省工业化最根本的基础。

总之,南方行省的发展是一天一个样。

而那些离开南方行省,去大陆其他行省讨生活的赫塞难民呢?

最令莫测惊讶的还是他们,嗯其实忽悠他们离开家园,去其他大陆讨生活的幕后操纵者只要仔细想一想的话,就知道是莫大亲王本人啊,也就是说其实得出导致这些赫塞人失去家园,背井离乡的黑手是莫测这个结论一点都不难。

按理来说,这些赫塞难民但凡聪明一点,也会在这个时候对莫大亲王破口大骂啊。

可是,事实相反。

这些赫塞达利特们虽然背井离乡,虽然食不果腹,虽然已经漂泊到整个大陆,却还是对莫测敬若神明,将莫大亲王当成他们的偶像。

之前在清湖行省青湖市“定居”的那些赫塞人身上就可见一斑了,他们依旧保持着对莫亲王的信仰,甚至因此还和当地的市民产生冲突。

这就让莫大英雄有些难以理解了。

不过,难以理解就不用理解了,莫测也懒得去想.反正结果已经是注定了的。

那就是对于他来说,来自于赫塞人们的信仰,无论是在南方行省之内还是在南方行省之外,全都坚固无比。

而此时,在对源于赫塞人的信仰进行了一番检查与分析之后,莫测将目光汇聚在了巴林行省。

没错,正是巴林行省的方位,虽然与南方行省接壤的面积很小,两个行省之间并没有官道和铁路,但是不要小看赫塞流民们的扩散能力——已经有很多赫塞人在抵达清湖行省后,转而去了巴林行省。

巴林行省是就大行省中最小的一个行省,却没想到此时也有了那么多的赫塞人。

而莫测将目光投向这里的原因,是因为曾经有过一个相当特殊的祷告。

心中略作盘恒,莫测汇聚符源,将意识分身直接投递过去。

巴林行省某市。

一个衣着干净的小男孩站在小吃摊前,眉头紧锁。

这是一个卖“咖喱羊肉”的摊子,毫无疑问,“咖喱羊肉”是有名的赫塞美食,这个摊子自然也是赫塞人开的。

流亡到巴林行省的赫塞人已经不少,因为要赚钱生活,所以不少赫塞人将他们的传统美食在其他行省发扬光大。

只是这个摊子实在有些让人不忍直视。

煮好的羊肉被赫塞摊主放在案板上,用一柄满是锈迹的厨师刀切成小块,然后再放倒烧热的铁盘上放油来炒,而那个铁板上则是黑乎乎的一片,已经被油污完全覆盖。

在炒的过程中,摊主直接用他那黝黑的手掌往里面加咖喱,加辣椒,加鸡蛋液,加大概几十种调料,一直将羊肉完全炒的失去了本来的样子,变成了一团黄色的糊状物。

那摊子旁边丢的到处都是垃圾,客人用过的盘子并没有来得及清洗,就堆在脚下,发出一阵阵令人作呕的味道,无数的苍蝇在上面乱飞。

摊主却对此视若无睹.毕竟,这样的卫生条件在南方行省的路边摊是常态。

“快来尝一尝啊,快来尝一尝!”

“赫塞著名美食,只要20铜元一份,保准你吃过一次,一生难忘。”

摊主不断吆喝着,却并没有多少客人光顾,有巴林行省的居民路过的时候全都掩上了鼻子,脚下加快步伐离开。

等了许久之后,才有零零星星的客人光顾,摊主则是将炒好的糊状物直接倒在米饭上,将盘子递给客人,客人们拿起盘子坐在旁白的简单木椅上,端着盘子,直接用手大快朵颐。

无一例外,光顾的客人全都用手吃饭,全都是赫塞人。

小男孩眉头紧锁着注视这摊子很久,却是一言不发,眼中满是阴郁。

似是发现了这个小男孩,摊主也是皱紧了眉头:

“要不要吃?”

“一份二十铜元!吃过一次,一生难忘。”

小男孩闻言似是回过神儿来,立刻连连摇头:

“不吃。”

“我怕吃过一次,我的生命就结束了。”

“啊?”赫塞摊主显然没明白小男孩是什么意思。

小男孩眉毛挑了挑,叹了口气:“这么脏”

他指了指摊主直接用拿食材甚至炒菜的手,指了指拿黑黢黢的锅面和满地的食物残渣,还有周围萦绕的苍蝇:

“吃一次,就会腹泻到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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