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路见不平一声吼(1 / 2)
因为晚上要为黄尚接风,且又要去送饭菜给医院的队员们,凌杰和莫文敏决定晚饭早点开始准备。于是下午四点钟不到,凌杰和莫文敏、黄尚和宁梨儿兄妹俩就开始忙碌,择菜洗菜切菜,淘米做饭炒菜,几个人在厨房转马灯似的忙了差不多一个多小时,终于把要送去医院的饭菜和接风宴都准备好了。
四个人,凌杰和宁梨儿是不喝酒的,莫文敏由于晚饭后要开车去送队员们的饭菜,本来也是不能喝酒的,奈何黄尚喝酒没人陪,莫文敏只好舍命陪君子,随便应付了几瓶啤酒,真的就只是随便应付了几瓶,谁知道就这几瓶就把黄尚给喝趴了,凌杰有点懵,究竟是莫文敏喝酒太变态还是黄尚酒量太浅?傻傻分不清楚。
一顿饭吃了大概不到半个小时就因为黄尚酩酊大醉而草草了事,可怜的黄尚在他无法知道内情的情况下被莫文敏鄙视了不知多少次。
原本宁梨儿是要跟着莫文敏一起去医院的,但却因为黄尚的醉酒和凌杰怕自己不在身边护卫两个女孩会出事的双重原因要留下来照顾而不得不放弃,气得宁梨儿在黄尚的胳膊上狠狠地掐了几下还不够,又在黄尚的脑门上使劲弹了几个脑瓜崩方才罢休,看得凌杰大热天的出了一脑门冷汗。不知道明天早上黄尚如果发现红的发紫的肌肤会不会感觉毛骨悚然?
半个小时以后,凌杰和莫文敏开车带着杯碗筷碟驶出了人民医院。莫文敏说想要去逛街顺便买点东西。女孩子说要去买东西,男孩最好不要去寻根究底地问到底要买什么东西,实践证明,女孩会恼羞成怒,男孩会恼怒成羞。
由于人民医院就在南安市市中心区域,周围大街小巷很多。凌杰和莫文敏出了医院以后在街边找了个车位把车停好。
凌杰其实十分不愿意陪莫文敏逛街,倒不是懒得走,实在是女孩子买东西挑挑拣拣的让凌杰等得很不耐烦。同样的东西品质都差不多,顶多就是款式不一样而已,也不知道有什么好挑有什么好拣的,可架不住人家莫文敏喜欢啊,凌杰既然要跟人家谈恋爱,也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猴儿满山走了。有句老话说得好:爱屋及乌,真特么好有道理!
天刚擦黑,大街上灯火通明,街边摆满了各种各样摊位,总结起来不外乎衣食住行。其它的还好,就这吃字,莫文敏的抵抗力不是一般的差,晚饭光啤酒就喝了四五瓶,更别提饭和菜了,也不知道她一个女孩子哪来那么大的胃口,怎么会像一个永远填不满的无底洞似的,这不,左手一串臭豆腐,右手一串烤海带,吃的不亦乐乎。不过有一点让凌杰觉得和莫文敏谈恋爱很划算,那就是不管怎么吃莫文敏的身材都不会走形,依旧是该凸凸该翘翘,尤其是那小蛮腰,就跟树上裹了模具的果子似的,规矩得很。
莫文敏最后走进了一家女性用品专卖店。对此,凌杰心里早有准备,一点都不觉得意外。这种店就算被打死凌杰也是不敢跟进去的。凌杰可是在网上看到过,说是有一哥们,奉了自己媳妇儿的令去女性用品专卖店买姨妈巾,结果在店里被一位同样是来买姨妈巾的大姐又是流氓又是变态的骂了个七荤八素狗血淋头,最过分的是连没素质这种终极评判都拿出来骂人了,凌杰想不通,给媳妇儿买姨妈巾砸就没素质了?芝麻大的小事,那哥们以为忍忍就过去了,没想到大姐不依不饶,直到那哥们忍无可忍报了警,进了警局大姐还在喋喋不休地骂个不休,这下连警察都忍不住了,给那大姐判了七天拘留。当时凌杰看了以后差点笑死,尼玛就为了男的买姨妈巾闹到警局不说还被判拘留,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好在莫文敏并没让凌杰等多久就出来了,凌杰如释重负。是非之地哪怕是门口,能早点离开就早点离开吧,要不然被人误会可就倒了八辈子大霉了,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小心没大错。
“要买的东西买完了吧,咱们现在是不是该回去了?”是去是留还得征求莫文敏的意见。莫文敏其实逛兴正隆,但是她也心疼凌杰的无聊,于是答应凌杰不逛了,回去。
似乎是老天爷故意和凌杰他们过意不去,正当二人正要去取车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出事了。就在离那家女性用品专卖店不远的地方人头汹涌,一片嘈杂。莫文敏是那种看热闹不嫌大的主,立马就兴奋得不得了:“走,老公,看看去。”不容分说,拉起凌杰的手拽着就往那边跑。
仗着一身功夫手上有劲,莫文敏三拨两扒拉的轻而易举地挤到了人群的内围。凌杰只是往场景中扫了一眼就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了:一地被砸烂的西瓜和一台被砸得稀碎的电子秤。一辆还装着不少西瓜的五十铃汽车,看服饰,当事人一方应该是值夜班的三个城管;另一方是小夫妻俩,大概都不到三十岁。三个城管,一个正坐在五十铃汽车的驾驶员位置,另两个每人一手拿着盾牌一手拿着甩棍正和摊主拉扯着,那位年轻的媳妇儿正躺在瓜车前方的水泥地上。
“各位老少爷们给评评理,我的车只是刚好压线,根本没有超线,就这样他们也要罚我五千,我这是小本买卖怎么可能经得起这么重的罚款?不给就砸烂我的瓜和秤,现在又要开走我的车,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摊主一边和那两个城管周旋,一边向人群讲述他的冤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