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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她自知无趣,不会继续打扰一面惹人烦。轻手轻脚的离开办公室的时候,按着门把手,轻缓的合上门,再缓缓抬起手,松开门把手,听到锁芯碰撞的细微声响,这才离开。门合上之际,最后挤压出来的一丁点儿空气,是这香气,她会想一生不忘。

晚上,队员只是问了问她今天去找许萱有什么收获没有。“那个什么883法案啊,我不准备弄了,怪麻烦的。我也不可能短时间内练出注会的本事,所以放弃。专心回去看三大表吧。”“那,”任林栩从隔壁寝室走到易铭这里来,双手叉腰盯着她,面露释然之色,“反正我的部分已经差不多了。明天我整理好word发给你看?”易铭点点头,“唉,你逼得我们好苦啊。”“切,难道你想到了最后关头赶工?我可不要通宵写project。”任林栩点点头便走了。

惯常早睡的易铭洗漱完毕麻利滚上了床。啪地一声打开床头灯,枕边书是杜鲁门卡波特的《冷血》。易铭看得差不多,佩服这个基佬为了这本书付出的巨大努力,真是在用灵魂写吧。一场美丽的冰冷的同时狂热的谋杀。把事件描写的全面无比,写事实犹如写故事,但即便如此细致精确依然非常引人入胜,读起来是欲罢不能。

每晚例行的睡前读书时间结束后,室友们还在电脑上或写作业或淘宝或追美剧,易铭兀自关灯睡觉。闭上眼,却反复想起今天许萱的样子。这是恋爱的开始吧,所以会不断的想那个人。易铭甚至有一种隐约的意思哈,她知道自己即将在短暂的快乐时光之后慢慢进入一段感情的痛苦期,只要许萱不回应她。

谁在乎呢?遇见已是幸运,那就享受两个人还在一起的时光吧,毕竟,毕竟我已经是大三的学生,毕竟我没多久就要毕业了。回头想想,大一刚来的时光和眼泪似乎还在眼前,但那已经是两年前。所以啊,所以,两年的时间很快的,很快的。

我喜欢你,只是若你不喜欢我,那我愿意就这么静静的看着你,最后再和你静静的告别。

平常的如旧的一周,到周五没课的易铭却会在早八点就起床,不为别的,只为光头肌肉佬的作业太多太多了。昨天晚上写财务分析,先从中文写起,再翻译成英文,觉得自己都要抓狂了。而且上学期的时候右肩落下旧伤,现在打字用鼠标旧了还会疼。偏巧这些个混蛋教授,为什么偏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堆到一周一起布置下来啊混蛋!

嘴里叼着面包,左手边放着咖啡,易铭好不容易写完了一份作业,手机却响了起来。短信,一起考到天津来的初中同学李颐渊女士,把自己当做了夏目贵志,发来对易铭这只大妖怪的召唤令,“下午两点津汇的星巴克见?出来找你有事。”易铭苦笑,回复一个好。一边在心里哭号,奶奶个熊咧,上次两个人在星巴克见面的时候,应该是大一下学期,易铭的咖啡耐受力还没有现在好,喝了一杯grae之后居然失眠到凌晨,靠。

上次是下午四点喝的,不行,这次不要grande了。易铭看了一眼手边的咖啡,表情相当,艰难,一个。

中午一点,易铭穿好衣服,高中那会儿买的阿迪达斯的薄外套聚酯纤维面料的,那叫一个奇怪的舒服和防水以及、莫名其妙的起静电,就是那种看着不会起静电实则电死人的货色。留着它只是因为黑色的磨砂一般的长相让易铭这种闷骚分子喜欢。于是一个小时之后,李颐渊走出地铁站直接走进星巴克的时候,看见的是活像穿着雨衣的易铭耳朵里塞着耳机手里攥着她的宝贝ipod坐在那里对着一杯latte发呆。

“嘿。”李颐渊风尘仆仆的坐下,“唔?唔。你要喝什么,我去给你买?”“嗯。。。那就摩卡吧,”“我就知道你喜欢奶油,奶油,生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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