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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与火焰—钟颖i

我遇见她,是在迈阿密,是章晏的朋友介绍的。好像拐了很多弯一样。章晏在前一年万圣节的时候在道具商店遇见了她的朋友。章晏和那个女孩儿相谈甚欢,觉得我和她也会很有话讲。偏巧那段时间我在洛杉矶和旧金山两地奔波,没有时间回来。中途还回国了一次。那一个上海的夏天,特别热。燠热中,汗水粘在身上。就好像旧情腐烂之后,回忆成为挥之不去的阴影。见到几个故人,但是,真的都是过去了。心灰意冷,神思疲倦。八月份回去,在la把事情办完,年底就回到迈阿密,便在章晏兴致勃勃安排的聚会上认识了她。

由朋友带来的她,看上去有点羞涩。章晏说,这个人才是真的和你有太多共同语言,你们俩连喜欢的作家都一样。我都向人家说了好久了,说等你回来我就安排,快快快,快过来。

我抱歉的笑笑,转而扭过头看着她,棕色头发,挑染几缕金丝。大背往后梳,在脑袋后面扎了个小辫儿。我看到她的眼珠在阳光的斜射下闪烁着比琥珀还美丽的神采,登时觉得她要是个男的该多好—非为其他,那个时候也没有把她当做情人来看待—而是单纯觉得这副样子要是还能留着络腮胡子就更好看了。

而后,我觉得这张脸很面善。但是不知为何。后来去了她的住所,看见那顶礼帽,才惊觉我们是八月份坐同一班飞机回来的,那时我在飞机上百无聊赖,曾经细细观察过她的侧脸。这顶帽子我记住了,她的身形我记住了,只是在la繁忙了一阵子,便忘记了。

我们那天虽是初识,却立刻坐在一起讨论喜欢的作家、著作和电影。她告诉我她喜欢台湾的张大春,看了《四喜忧国》和《公寓导游》觉得实在是好极了。我说我在《四喜忧国》里面最喜欢的是《如果林秀雄》那篇,《四喜忧国》有鲁迅的感觉在,反倒不那么喜欢了。

她双眼睁大,开心的点着头,一手端着橙汁一手夹着一根万宝路也拦不住她对我的认可和手舞足蹈。阳光依旧打在她身上,脸颊,还有那对漂亮的眼睛。若是和别人,也许我们喜欢的这些东西会成为终止一场聊天的绝好方式。如何和一个直人兴致勃勃的谈《春光乍泄》呢?不,他们会主动停止,有的只是不愿意谈,有的是陷入沉思。总之归于沉默。只有我们彼此之间,相似的灵魂之间,才可以眉飞色舞的滔滔不绝的说起黎耀辉为什么在瀑布下会哭,抑或哭与不哭已经没有区别。

从那天后,我就很想亲近她。同时她也很想亲近我吧。似乎是初见一两面的朋友,却比别人发展的快。又在别的地方遇见了一两次,在章晏不知道是不是别有用心的聚会上接着相处。似乎越走越近,就差过一道坎。那天我陪她去买的车,看着她精打细算的挑选了一辆红色的皮卡,看着她拿到车钥匙的瞬间松了一口气,又十分的开心。真是个孩子。莫名的,她突然对我说,其实我觉得我很极端,或者喜欢绝不浮华绝对实用的东西,或者喜欢绝对不实用但是我喜欢我觉得有特别气息的东西。

没有预兆,没有开头,没有刻意,她只是淡淡的向我随意打开了她内心的一扇门。

我笑了,她转过身看着我的微笑,同样笑的也有些羞涩。我说,我也是。我们有的时候真的很像。

很像。

这是我们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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