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非剑不娶(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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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当所有的梦想抱负在现实面前只能越来越像梦时,小剑也过起了梦式的生活。这几年,他累死累活地拼搏、规规矩矩地生活,发现人生还是随遇而安地好。既然随遇而安,那就随便安了。

小剑重又回到大学时的生活,下班之余就到附近的新华书店随便一本书捧到打烊。就像东西放久了,总会有些变化一样,小剑在书店待多了,也总有些事情发生。他在看美术史时,由内心对前途的迷茫呈现出表面对艺术虚假的关注,吸引了刚毕业的小学美术老师。

当美丽的女老师邀请他去租住的地方欣赏自己得意画作时,小剑就在美术女孩的尖叫声中欣赏了她。当然,艺术生命要想长青,就只有不断的欣赏。小剑在接连的欣赏中,却感受到了艺术的失意与灵魂的迷茫。

失意来的时候,迷茫无法避免。

迷茫来的时候,你是沉沦认命,还是四处出击?

沉沦认命,无聊中有着平淡,似乎隐然可见生命的真谛。

四处出击,无绪中有着无用,身心俱疲的同时还享受着冷眼纷飞。

小剑都没有选择,他选择了迷茫的水晶目标,他要创一个自己的品牌。尽管这一决定又遭到了所有人的嘲笑,包括最亲的人。小剑的内心也在犹豫,但行动毫不迟缓。也许人在一无所有的时候,才敢想拥有一切。

没有经验,没有资金,更没有相帮的人,李小剑没有束手等待,他将故乡的名字注册成了商标“剑之晶”。对这个也许没有任何希望的品牌,李小剑唯一能做的就是将它当做笔名,撰写文章投于各大报社网站。文章有人看了,作者就有人关注了。

不是他的文笔有多好,而是他蓦然发觉自己除了认识几个字,竟然没有任何的文艺特长。天赋没有,拼搏不缺。他暗下决心,就这样,利用自己仅会的一点东西开始品牌之路。

这时,他也发现了艺术鉴赏的费心耗力。当他终于认定自己的人生目标后,他以艺术的名义,发了个粗俗的毒誓:为了事业,不近女色。

然而,食色,性也。不近女色说说容易,做起来你知道有多难?在多个天人交战的夜晚后,写手李小剑为了抵御难耐的情欲折磨,就努力把自己想象成女孩子,并以想像出来的感受写了许多女性文章。你还别说,效果还大大地不错,尤其是一篇《初吻》之后,竟然有人为他也发了个粗俗的毒誓:非剑不娶!

第一本小说的成功,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接连创作了《兄弟,我们为你报了仇》、《青梅竹马》、《喜欢骑单车的女孩》等一系列女性小说,均获得了不错的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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