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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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边,辛念也回到家。

进门第一件事,就是给灵堂上的父亲上一炷香,对着照片鞠躬三次。

母亲的咳嗽声从房间里传来,是肺部的老毛病,不严重,但每次发作都病恹恹的,需要卧床休息。

辛念将屋子收拾了一遍,从冰箱里拿出前一天剩下的饭菜,热过之后端进屋里给母亲吃。

辛念手艺不好,做出来的东西算不上好吃,但她们母女对吃都没什么讲究,更没有条件养出挑剔的味觉。

辛念母亲的口头禅就是:凑合活着吧。

趁着母亲吃饭的时候,辛念来到外间,从书包里拿出一本书,小心翼翼地打开,露出合页中那些报纸碎片,都是她今天剪下来的。

然后她又拿出另外一个a4纸一样大的画本,将碎片一个个放上去,并依据构图改换位置,直到她觉得满意了,这才用胶棒将它们贴好。

辛念是有理想和职业目标的,她想成为记者,但这需要一定的学历,起码要是中文系毕业。

可她的文字功底比不上戚晚,成绩也只比郗晨好一丢丢,不太可能考上大学。

或许她只能上个大专,或是去上夜校,或是参加成人自考?

还有学费。

家里的积蓄剩下不多,都是父亲辛苦工作多年留下的,还有工亡补助金。

她得想办法再弄些钱才行。

辛念想了想,从书包里拿出那四张一百块纸钞,将它们展平,又对折两次,随即塞进灵堂前的储存罐里。

这四百块对那个男生来说只是一个礼拜的零花钱,却刚好是辛念一个月的饭钱。

受损的是郗晨,但郗晨怎么都不愿意拿。

戚晚不缺钱,自然不会要。

辛念又不甘心把钱送回去,就带了回来。

她真是搞不懂,这可是钱啊,既不烫手,又不是偷来抢来的——好吧,她们是有“抢”的嫌疑。

但这可是四百块钱啊!

她没有郗晨的“骨气”,虽然她不知道那算不算是骨气,还是所谓的坚持。

她认为这笔钱是她们应得的。

或者她先收起来,等到有用时再拿出来?

……

作者有话说:

红包继续么么哒

三个人的绊

再说戚晚。

戚晚的母亲安闲是那种气质型女人, 还透出一点知性。

她有些学历,将要四十岁了还在进修自学。

一开始戚晚想不通以母亲的能力,为什么要区就在林新这样的地方, 难道是因为所谓的“宁做鸡头不做凤尾”?

很快, 她就找到答案——因为懒。

母亲太懒了,懒得早起,懒得朝九晚五, 懒得努力、奋斗, 懒得拼搏事业。

她对施展才华毫不心动, 最多也就是在林新本地的杂志报纸上刊登文章,博得一个林新才女之名。

后来戚晚才知道, 母亲安闲就跟赵瑄的母亲一样, 年轻时给人做情妇,但不知处于什么原因,金主不要她们母女了, 她就带着戚晚回来林新。

照这样说, 她的生父应该姓戚?

但这样的认知在几年前被彻底颠覆。

那时戚晚又发现了一件事, 一个令她彻夜难眠, 时不时就像作呕,打从心里往外犯恶心的事实。

她的生父不姓戚,而姓张,张大丰的张。

张大丰时常来家里看她们母女, 他刚来林新时还没有落脚地,就给夜阳天当时的老板做假账。

听说张大丰在外面认识很多人, 知道怎么把钱洗干净, 而且回款快, 夜阳天的老板很器重他。

但张大丰来了还不到一年, 那老板就因为洗钱的事被警方挖出来而跑路。

张大丰没花多少功夫,也就一个月的时间,就把夜阳天收归成自己的营生。

这件事本来和戚晚没有关系,但就因为张大丰总来家里,又喜欢跟她聊天,根据他言谈中的暗示、透露,加上戚晚自己喜欢琢磨,慢慢地就整理出大概故事。

张大丰来林新,就是为了在这里扎根,谋夺夜阳天。

他有些手段,又会动脑子,手里掌握着前任老板的把柄,又不似前任老板那样仗义,随时都做好了出卖的准备,而且一击即中。

戚晚跟母亲提过几次,先是委婉地提,而后直接地说,她不喜欢在家里看到陌生男人,特指张大丰。

但安闲不为所动,还用一种慢条斯理地语气告诉她:“这个房子是我的,什么时候这里你做主了,你才能向我提要求。”

在戚晚眼里,安闲是个极度私自的女人,不愿为工作付出,从不关心他人,她就只考虑自己是否舒适,利益是否被侵害。

这里的人对她的评价基本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不食人间烟火,听上去都是用来形容大家闺秀的。

安闲也确实如此,她从不做家务,每天都有家政阿姨来打扫,但她也不贪图奢靡享乐,起码不会买过于昂贵的衣服、首饰,只要手里的钱足够提供安逸的生活,让她专心在自己的消遣上就够了——画画、练字、写稿。

戚晚的功课都是自己搞定,安闲始终表现得很随缘,只跟她说:“你能念到哪儿,我就供你到哪儿,你要有本事考上大学,我决不亏待你。”

这样的相处模式戚晚习以为常,几乎每一件事,都是安闲提要求,戚晚努力去达成,失败了也不要紧,安闲什么都不会说,更不会惩罚或责骂,最多就只是笑笑。

但那种笑,比惩罚还让人难受。

安闲很会笑,优雅的笑,开心的笑,从容的笑,嘲讽的笑,冷笑,假笑,讥笑,皮笑肉不笑,她似乎很会用一个笑容就将潜台词表达清楚了,不必浪费唇舌。

直到某一天,戚晚在家里见到了安闲的另一种笑——妩媚的笑。

对象是张大丰,那个长相称不上好看,甚至有些猥琐、奸诈的男人。

戚晚的认知被惊碎了。

她开始还以为母亲对张大丰额外小鸟依人,是因为家里缺钱了。

毕竟缺钱,是每一个家庭都会面临的问题。

后来戚晚才知道自己错了,安闲根本不缺钱,她就是单纯地喜欢张大丰,喜欢张大丰像舔狗一样巴着她。

自那以后,戚晚就换上“呕吐症”。

她震惊于安闲奇葩、扭曲的审美,有一次甚至将这种疑惑和恶心表现在脸上。

安闲当时正在画画,眉眼都不抬,便不紧不慢地说:“难怪老话说,有些孩子上辈子就是父母的仇人,这辈子是来讨债的。我不强求你喜欢他,也不要求你一定要孝顺、体谅,只希望你管理好表情,尤其是对自己的父亲。”

“父亲?”

尽管戚晚已经猜到,却还是因为这句话而天崩地裂。

安闲落笔,直起腰,双手撑着画案,冷漠道:“对,生物学上的父亲。一家三口终于团聚了,开心么。”

那是第一次戚晚觉得母亲恐怖,在这之前她只是有点阴阳怪气。

戚晚是爱安闲的,虽然她们的母女之情本就凉薄,但她依然觉得自己是爱她的,或许还有羡慕和崇拜。

衡量标准就是,没有母亲,她会失去生活的依据,她还要继续升学,需要吃穿和争风挡雨的屋子。

还有,她将来也想成为作家或是撰稿人,这样既不必受到朝九晚五的限制,也不必讨好上司和老板,她会自由很多,不挣钱也没关系,生活所需家里并不缺,她可以慢慢酝酿灵感,像母亲一样凡事都从容不迫。

但张大丰的出现,令这美好的展望出现了裂痕。

戚晚仔细观察过张大丰的长相,他并不像夜阳天前任老板那样高壮,身材不过中等,偏瘦,面无三两肉,仿佛在骨骼之外只包着一层皮,笑起来时生动一些,不笑时透着一股阴险。

诡异的是,当闺秀一样的母亲和张大丰站在一起时,戚晚竟然觉得出奇的般配。

是的,就是般配,就像是豺狼和虎豹。

尤其当戚晚偶然得知,安闲做情妇时就与张大丰暗通款曲,还不慎有了她,所以那个金主才将她扫地出门。

多年后,张大丰来林新谋夺夜阳天,这里面也有安闲的功劳。

这些事都令戚晚震惊,但更令她震惊的是,她的“呕吐症”竟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渐渐好转。

难道是因为她不再厌恶张大丰?

不,她还是厌恶的,只是不再因此为难自己的身体。

她选择将那些症状沉淀到心里,让精神世界去负责消化、净化,而不再交给肠胃。

但精神世界没有排泄通道,垃圾堆积的多了,会出现更严重的后遗症。

比如妄想。

她妄想着有一天,夜阳天前任老板会杀回来,亲自宰了张大丰。

或是夜阳天里再出现一个什么反叛者,将张大丰踢出林新。

或是林新的其他势力和张大丰杠上。

或是张大丰出门遇到疯狗被咬死,过马路被车撞死……

但这些事都没有发生。

张大丰很聪明,他在这里混得很好,不仅本地各个环节都打通了,还结交许多春城过来投资的生意人。

……

这天,戚晚和郗晨、辛念在学校里“收拾”了一个猥琐的男同学。

戚晚心情原本很好,有一种心里堆积许久的恶气,终于有地方发泄的快感。

谁知当她回到家里,却见到门口多了一双男士皮鞋。

那是张大丰的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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