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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站在不远处看着王婵月消瘦孤独的身影。一束白栀就放在她手边。

她瘦了很多,体质也不如之前好了,总显得疲惫。想想从38年抵达重庆至今,她休息过几天呢?加起来只怕没有两三个月吧。眼看就快五年,这一切什么时候是个头?前两天收到从瑞士发回来的电报,说傅居胥已经去世了。死前交待,等国内打赢了之后,把自己安葬回去,到时候再办白事,非要元弘给自己磕头不可。

她想问元亨结婚了没有,元亨问她婵月还好不好。

“怎么跑到这儿来了?”她走过去坐在王婵月身边,看见王婵月一脸泪痕,“。。。我想三哥了。”

王婵月说,小时候三哥最喜欢给自己买礼物,因为他是长子,又会做生意,从小就特别会赚人家的钱,从他那些朋友到长辈,谁的钱他都赚过,只有弟弟妹妹的钱不赚—大概也没什么可赚的—反而是把自己赚的钱都拿来给弟弟妹妹买东西。其实他们浩大个王家缺什么啊什么都不缺。不过是有的东西父母不给买,做哥哥的就趁自己在外面玩的时候给妹妹带回来。等他大了,去了上海,就成箱成箱的把他觉得好的东西往家里寄。在上海读女中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名声不太好,不常去找妹妹—也可能是畏惧王霁月的管制,可是隔三差五她总是能在学校传达室见到一个长相还算周正的小厮—在别人看人或许是长相不像瘪三的瘪三—给自己送东西来的。

再到后来,她又去了北平,王浩修鞭长莫及—没有在北平的狐朋狗友,也不太了解北方生活,遂改为非常直接的直接送钱。每次出发家里一次性给她一笔钱,他哥哥每个月都要给她钱。逢年过节还要加倍。

王浩修总是自嘲自己满身铜臭味,除了做生意之外一窍不通,也不好好念书。也不会表达,还说自己字丑,都不敢给兄弟姐妹写信。“所以,”他说,“照此看来,我们王家这一支脉这一辈里,我算是最没出息的那个了吧!”说完哈哈大笑。现在好像还能听得到。

“小时候,”她拿起手边的栀子花,“每到六月,哥哥都要买好多好多栀子花。我问他是不是最喜欢栀子花,他说他没有最喜欢的花,就是觉得又香又好看,像我,就给我买。”

她站起身,走到江边把花放在江水中,任其顺流而下。

自从去了北平就很少再见到兄长,现在想想,似乎连兄长后来的面目都显得模糊。只记得他们都还是少年的时候,记得兄长身上那淡淡的鸦片的味道。

傅仪恒站在后面看着她的背影,看见她轻轻颤抖起来,遂上前去抱着她,轻抚她的背,由其痛哭。

夏天天热,全国大旱,饿死人的年代,姜希婕倒可以把自己的精力专注于一边殚精竭虑于公事、一边殚精竭虑于家中生活,反正俩是可以一块办的—她就打算在七月飞过来的前几趟飞机中想办法夹带一点自家要的物资。只要不要太超重,应该是不会有事的。虽然现在一切话都没说定,只能看情况。顺路还可以从昆明找龙家把剩下的金条弄回来—没了大婶,她和龙家没什么感情基础,有交情也得打个折扣,更没什么信任。

怎么样消耗脑细胞都不为过,反正天热,她伤口不疼。照了几次x光,都说那块弹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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