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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放学,宗绍如约来接他,不禁开着豪车,还有专属司机为他开车。在幼儿园里引起了不少轰动,不仅如此,还有好几个同事围上来问宗绍是他什么人,何欢呵呵扯着笑容,说是弟弟。
谁知道宗绍那鬼小子,到了他的住处,还在抱怨,怎么不说实话呢,说谎可是不好的行为。何欢无奈的捏捏他的脸蛋:“行了吧你,得了便宜还卖乖。”
打开门,这是一套采光很不错的房间,也很宽敞,装修也很简约大气,引人注目的是电视背景墙那生动的荷花墙绘图,宗绍被吸引了似的走近一看,好奇的问道:“何欢,你是不是喜欢荷花?”
“恩,挺喜欢荷花的。”何欢一边脱鞋子一边说道。“你要吃什么吗?”
遵循来者是客的道理,何欢想了想还是进了厨房,茶叶放到一半,突然想到自己还没问宗绍要喝什么:“红茶可以吗?还有咖啡,椰汁和牛奶。”
“那就红茶吧!”宗绍从背后抱住正在泡茶的何欢:“哇,好有家的感觉,老婆在为我做饭,嘿嘿!”
何欢心疼的揉揉宗绍的头,虽然他们是高中同学,小学时又有过一面之缘,但他似乎从没有主动去了解过这个孩子吧。
“你就那么缺爱?父母真的从来没有关心过你?”
宗绍似乎不被何欢这些问题所影响,把头埋在他的脖颈间贪婪的吸食属于他的味道。“没有哦,只见过老顽童两次,老妖精一次。二十八年以来。”
“见过父亲两次?母亲一次?”何欢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打趣的笑道:“没记错吧。”
“不会记错的。第一次是他们俩把我带回本宅的时候,第二次是我要和王琪琪结婚的时候,老顽童露了个脸。没办法嘛,毕竟我是自私子。老妖精到是经常在电视上见到她。都四十岁的人了还在演大学生,现在的演艺圈都那么重口味吗,呵呵。”
“说不定他们有苦衷,总之都过去了。”何欢拍拍他的手,让他松开。“来,你先喝茶。我去收拾东西。吃水果吗?冰箱里有哦。”
“行了,要吃什么我自己翻就是了。你快收拾好,赶紧回去和我爱爱吧!”
“脑子里成天都想着什么!”何欢抱怨了一句,转身离开,上了二层。在北京工作了八年,终于省城这边,比较好的地段买了一套复式结构的房子,装修也花了不少钱,但他从没想过自己在这住了一个月不到就会搬走,好多东西都是新的,他还真有点舍不得般呢!
但一想到,如果宗绍早早为他准备好的东西还空着的话,他心里还是会有点过不去。都说,等待是最长情的告白,而且他自己其实也挺喜欢宗绍的吧,只是不愿意承认罢了。
行李很少,一台笔记本电脑,一个单反相机,五六个厚厚的日记本,三四本相册,和一些从小到大都带在身边的书《夜莺与玫瑰》自然也在里面,以及他人送给他的一些小礼品,风铃,台灯,蜡烛什么的,自然也有宗绍高中时送给他的马克杯和围巾,围巾是卡其色的,很宽很长很柔软,他一直都没舍得带,其实也有点不适合他吧,戴起来会显得他很娇小,像个女孩子一样。
“这个马克杯不是被摔碎了吗?围巾也是,当时不是被我剪碎了吗?”宗绍如见旧友般,拿起那两件东西看了很久,觉得太不可思议了,这些明明都是被丢弃不会再见的东西。
“东西坏了总有办法能够复原的。马克杯是你亲手做的吧,而且做失败了很多个,这是你次品中的一个,碎了的那个在我床头柜里。围巾这种东西并不只有你会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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