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吃鸡神术大队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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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那汤和汤大侠,生得那是浓眉大眼,铁齿铜牙!单凭一把木剑,就在徐州城的长街上杀了个七进七出,要知道翟家虽然可恶,也是有数万军士的!”

“但汤大侠!为了救人哪里还顾得上这些?哪怕翟家朱紫满地权倾朝野,只要做了坏事,自然就有人出来主持公道,不信你们去徐州城外瞧瞧,只要提起汤大侠汤和的名号,谁不竖起大拇指,再称赞一声真好汉是也!”

“当时在场的,据说还有教皇,甚至那位再次失踪的长公主殿下,不过当时他们又说了些什么呢?嘿嘿……”

这就是摆明要酒钱了,四周的群众们听得正高兴,铜板虽不多也能敲得桌子咚咚作响。瞅着旁边已经快把脸埋进裤裆的汤大侠,李暮秋无奈开口道:“喂,人家夸你呢,不去打赏点儿铜钱,搁这里闻裤裆什么鬼。”

约瑟夫也是有些乐不可支,类似的故事三人已经听了快一路,但凡有说书的地方,第一个故事准是汤和,如果在徐州城内还能听个大概,地方越远故事就变得愈发离奇。

仅描述相貌就能把作者的脑容量给榨干,更别提有的版本教皇差点就和汤大侠私奔啦,几位女侠各个是花容月貌倾国倾城之类。

就连后来亚尔特留斯和教皇的战斗也被算到汤和头上,至于血卫和汤大侠的好友‘木头’?自然就被春秋笔法一笔带过。

汤和最开始的时候还会与说书人争辩,据理力争那不是自己,这些功绩都该归功于兄弟李暮秋才是,可谁信呐!

一个长像普通,穿着打扮10分满分,只能给到小数点后的穷酸游侠而已。实力更是连一阶都不到,也没有什么狼顾虎视之相,以为自己和汤大侠一样,腰挎木剑就敢胡言乱语?没被乱棍打出,已经是在看附近血卫的面子。

就这样,汤和每次看到说书的就想跑,要不就干脆假装鸵鸟。换做平时,李暮秋稍一调侃,汤和就算打不过也要比划几下,哪里会这般乖巧。

至于那晚真正发生了些什么,又何必太过在意。

李暮秋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或者不太想要的答案。开始渐渐地融入这个世界,渐渐地像一位真的神子……

闻着淡淡桂花香气,李暮秋根本没有在意牵着毛驴儿的汤和又在絮叨着盘缠不够,当初就应该去西北的事情。三人拿着炊饼就这样走在街道上,看着那些个手拿团扇姿态优雅的仕女,踩着碎步摇曳腰肢穿行在这座城市。

如果说京城给人的感觉是磅礴大气,地处中原的徐州是融会贯通,那么只有真正站在这里,才知道原来小家子,也有它独特的美丽。

当然,如果三枚铜板一个的炊饼能做得再大些的话,李暮秋应该会更喜欢江南。

九月,主神大殿降临余杭。

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就这样大摇大摆,出现在西湖湖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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