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殉葬之殇(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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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一带霸主姜小白则比较惨。后来有人挖开了他的地宫,直到陵寝被人掘开之后,发现里面有殉葬者的骸骨,横七竖八地躺在地宫里。齐桓公姜小白死于宫廷政变,被竖刁、易牙、启方三个奸贼禁闭在寝殿里活活饿死,死后数十天,直到腐尸上的蛆爬出室外,才被人发现。死得如此悲惨,仍要杀人殉葬,可见当时以活人殉葬,是必不可少的丧葬礼制之一。君王老爷以活人殉葬,王公贵族富豪,乃至太后之类的女强人均争相效仿,于是以活人殉葬之风盛行一时。不过当时也不少人反对这一残酷的作法,史籍多有记载。

其实有时候.殉葬者也是自找的!比如说,战国时期的秦国大臣魏丑夫。虽然最后他逃过一劫!

《战国策·秦策》记载,秦国的宣太后与大臣魏丑夫勾搭,并且爱得七死八活。宣太后病重时下令:“我死后,一定要以魏先生殉葬。”魏丑夫得知后,吓得要死。他的朋友庸芮自告奋勇,去劝太后收回成命。庸芮说:“太后,你老人家认为人死后还会有知觉吗?”太后答曰:“当然没有知觉。”庸芮见她入了套,便说:“像太后您这样英明无比的人,明明知道死人是无知觉的,为啥还要让生前所喜爱的人白白送死,把他和没有知觉的死人一起埋葬呢?先王活着时就对你很是不满,如果死人有知觉,那么你带了个男人到地下,先王岂不更加恨你,到那时,你可是悔罪都来不及呀!哪还有什么闲心和魏先生谈情说爱呢?”宣太后听他这么,只好割爱。魏丑夫这才逃得一死。

有人喜欢活人殉葬,自然就有人不喜欢,这也就说明相对论的重要性,比如说礼记中的一段记载。

陈子车死在卫国,他老婆和管家谋划以活人殉葬,两人商量好后,陈子亢来了,他们便对陈子亢说:“子车先生是生病而死的,病人到地下无人伺侯,我们打算以人殉葬。”陈子亢说:“用人殉葬,不符合礼制。他虽然有病需要人伺侯,但应当伺侯他的,有谁能比他的妻子和管家更恰当

呢?不用人殉葬就算了,如果一定要用人殉葬,我想用你们二位作为殉葬者最合适。陈子车的妻子和管家大惊失色,再也不提以人殉葬的事。另有个叫陈乾昔的,他病重时把兄弟和儿子召集到床前,吩咐他的儿子陈尊己:“如果我死了,一定要把我的棺材做大,让我的两个丫环夹着我。”他的儿子说:“用人殉葬不合礼制,更何况没听说有谁把殉葬者与死者装在同一口棺材的!”在陈尊己的坚持下,终于未将两个丫环埋进坟墓。

墨子先生在《墨子·节葬下》中说:“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舆马女乐皆具。……此为辍民之事,靡民之财,不可胜计也。”意思是,君王杀人殉葬,多则几百,少则数十;将军和大人杀人殉葬,多则几十,少则几个。并且是车马、歌伎、舞女俱备。这种残酷的做法,害得人民无法做事,浪费民财更是无法计算。就连主张厚葬的荀况先生,也极力反对杀人殉葬,他在《荀子·礼论篇》中说:“刻死而附生谓之墨,刻生而附死谓之惑,杀生而送死谓之贼!”意思是,削减死人的随葬品而增加活人的花费叫做“墨子之道”,减少活人的花费而增加死人的随葬品叫做糊涂,而杀死活人为死人陪葬叫做凶残!

然而,思想家不是皇帝,他们的批判并未能改变当时杀生殉死的残酷习俗。

然而这种陋习在汉代以后不再发生,虽然偶有,但都是特例,直到辽东之后,殉葬之风俗再起!起残酷血腥的程度,更是令人发指的。

?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死后,述律平就杀死百余名大臣做殉葬,本人觉得十分奇怪,大臣都死绝了,为何宋朝还灭不了它呢?

唉.

难道说杀得都是一些屡屡无为的庸官小臣!故而,妾以为,这种事情要是挪到现在该有多好。明朝时,这种风,再一次挂起!生的富贵,却始终心中不安!这就是深宫之内的女人们的心思。

明太祖死后,共陪葬及殉葬40个嫔妃,除了两个死在太祖之前,最后得以埋在太祖陵墓的东西两侧外,其余8人都是殉葬而死。

给成祖殉葬的嫔妃人数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大明会典》的16人,一种

是朝鲜梆子的《李朝实录》的三十余人。

仁宗死后有五个妃子殉葬,分别为:贵妃郭氏、淑妃王氏、丽妃王氏、顺妃谭氏和充妃黄氏。宣宗的景陵葬八人,所以一种说法认为殉葬人数是七个;不过从《明史·后妃传一》最后的加谥名单来看,又可能是十人。至于景帝,史书上仅记载“诸妃嫔唐氏等”殉葬,具体人数不明。五个皇帝加起来,殉葬嫔妃总数在一百人左右。

这些殉葬的嫔妃,多数没有子女或者地位较低。比如宣宗殉葬十人说中,只有一人生前为妃,其余的生前不过是宫女罢了。不过也有例外。给仁宗殉葬的郭氏生前已经是贵妃,并且育有三子,似乎不合殉葬者的“标准”。所以《野获编补遗》中感叹说:“贵妃……例不当殉,岂衔上恩自裁以从天上耶!”这种“自愿”的现象还真是绝无仅有。

集体自杀朝鲜女子命丧他乡明代殉葬的方式主要是自缢、绝食,具体过程鲜见于正史。不过朝鲜《李朝实录》中详细记载了给成祖殉葬的嫔妃集体从殉过程。

被挑选出来殉葬的宫女嫔妃共三十余人。集体“自杀”那天,是明永乐二十二年十月戊午。先让她们在殿外用餐,吃完后带到殿内,彼时“哭声震殿阁”。殿内放了三十多张“小木床”,这些即将赴死的妃嫔被命令站到木床上去,她们的头顶上方是已经准备好的绳子,末端结圈,“以头纳其中,遂去其床,皆雉颈而死。”

在这三十多个人中,有两个是朝鲜进献的女子,一为韩氏,身份大概是宫女;一为崔氏,封号“美人”。上殿之后,仁宗亲自进来与她们“辞决”,韩氏突然跪倒在地,苦苦哀求仁宗放她回国,因为家里还有老母亲需要奉养,可是仁宗不为所动,最终这两个朝鲜女子只能在异国他乡命归黄泉。韩氏临死时,她的乳母就在一旁送别,韩氏回头对她喊到:“娘,吾去!娘,吾去!”话还没说完,脚下的小木床就被抽掉。转瞬之间,三十多个女子就被活生生地吊死。

殉葬的报酬朝天女户

为了对这些殉葬人有所补偿,下一任皇帝多半会给她们及她们的亲戚一些好处。最常见的是追赠谥号,表彰其行。比如宣宗死后,“嫔何氏、赵氏、吴氏、焦氏、曹氏、徐氏、

袁氏、诸氏、李氏、何氏皆从死。正统元年,皆追加赠谥。册文曰:‘兹委身而蹈义,随龙驭以上宾。宜荐徽称,用彰节行’。”而且“岁时侑食于本陵之享殿,俱得标名沾祭”,也就是可以分得皇帝的一点“香火”。至于其亲戚,有时也能得到优恤。有一首明宫词这样写道:“掖廷供奉已多年,恩泽常忧雨露偏。龙驭上宾初进爵,可怜女户尽朝天。”这首词中所提到的“朝天女户”就是得到优恤的殉葬者家属。

《明史·后妃传》载:“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如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世袭锦衣卫千百户,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皆然。”这些人多为殉葬妇人的父亲或兄弟,他们的“朝天女户”的身份还是世袭的。不过这种优待究竟持续了多久,很难断定。

然而,这种殉葬制度,却在一位传奇帝王手中终止了!这皇帝,历史上说他没有建树,一文不值!但,这个事情看来,起码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大大地好人,虽然不是好皇帝。

他就是,经历土木之变的明英宗皇帝。

其后,虽然清朝也有殉葬制度!但在英明的种马皇帝康熙的旨意下,终于在法律上根除了殉葬这一陋习。

然而,综上所述,陋习就是陋习,就像人的劣根性!无论用任何手段,都是制止不了了,起码不能够完全的制止。

借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吾之所以弃医是因为国人之病病在心中,非药物可能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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