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杀神永生(2 / 2)
“能下此间地狱,哪有等闲之辈!能修炼到吾等这种程度,哪个不是一时之雄!”
五胡乱华之际,北方大乱。
由于胡人生性残暴其行为令人发指,丧尽天良的屠杀和野蛮残暴的反人类行为,导致华夏人口严重减少,人伦下滑。
有的学者称之为“永嘉之乱”、“中原陆沉”、“神州陆沉”、“中原沦陷”等。这一时期,历史学家普遍认为是汉民族的一场灾难,几近亡种灭族。
甚至,汉民被称之为两脚羊。
公元304年,慕容鲜卑大掠中原,抢劫了无数财富,还掳掠了数万名汉族少女。回师途中一路上大肆奸淫,同时把这些汉族少女充作军粮,宰杀烹食。走到河北易水时,吃得只剩下八千名少女了,慕容鲜卑一时吃不掉,又不想放掉,于是将八千名少女全部淹死,易水为之断流。
史书记载羯族军队行军作战从不携带粮草,专门掳掠汉族女子作为军粮,羯族称之为“双脚羊”,意思是用两只脚走路像绵羊一样驱赶的奴隶和牲畜,夜间供士兵奸淫,白天则宰杀烹食。
在胡人中长大的冉闵,因为权力也好,突然大彻大悟也罢,时势造英雄,一举推翻羯赵,称帝建国,年号永兴,国号大魏,史称冉魏,颁布了《杀胡令》,致书各地,号召汉人起来杀胡人复仇,史载全国各地:所在承闵书诛之。
很遗憾《杀胡令》的原文没有完整地保存下来,传下来的大致如下:
暴胡欺辱汉家数十载,杀我百姓,夺我祖庙,今特此讨伐。犯我大汉子民者死,杀尽天下诸胡。匡复汉家基业,天下汉人皆有义务屠戮胡狗。冉闵不才,受命于天,特以此昭告天下。令共分三道。
第一道“杀胡令”是冉闵在邺城幽禁后赵皇帝石鉴后颁布的,号称“内外六夷,敢称兵器者斩之”,也就是说:所有敢拿兵器的胡人都要杀。
第二道“杀胡令”:与官同心者留,不同心者听任各自离开。这道令看似简单,其实绝难理解,如何才是与官同心,如何又不同心?官方不做正式说明,谁也不知道究竟什么是正确执行,只好听凭自己所想。
第三道命令:所有汉人,凡是斩一个胡人,凭人头加官晋爵。
冉魏政权没坚持几年,这期间,冉闵先后经历六场恶战:
首战以汉骑三千夜破匈奴营,杀敌将数名,逐百里,斩匈奴首三万;
再战以五千汉骑大破胡骑七万;
三战以汉军七万加四万乞活义军破众胡联军三十余万;
四战先败后胜以万人斩胡首四万;
五战以汉军六万几乎全歼羌氐联军十余万;
六战又有以步卒不足万人敌慕容鲜卑铁骑十四万不退反进!
第六战末,在拼死突围的冉魏士兵掩护下,冉闵连杀三百余人,终于杀出重围,但那匹和冉闵一样勇猛的朱龙战马却因过度疲劳而倒下,冉闵被俘,他的手下仍然在机械地和敌人拼命,掩护随军的其他重要官员撤离战场,一直杀到最后一人……
鲜卑慕容恪(莫容复的祖宗)捉到冉闵后,献与国主慕容俊,慕容俊嘲笑冉闵:“你只有奴仆下人的才能,凭什么敢妄自称天子?”
冉闵怒道:“天下大乱,尔曹夷狄禽兽之类尤称帝,况我中土英雄呼!”
慕容俊大怒,令人鞭之三百,然后送至龙城,斩于遏陉山。
按照史料记载,冉闵死后,山左右七里草木悉枯,蝗虫大起,从五月到十二月,天上滴雨未降。慕容俊大惊,派人前往祭祀,追封冉闵为武悼天王,当日天降大雪,过人双膝。
冉闵死后,冉魏国的臣子绝望至极,纷纷守节自缢,少部分逃往东晋,无一投降前燕者。
后来统治北方的北魏(鲜卑王朝)在史书上把冉闵大骂一顿,而后代又只能根据以前遗留的资料来整理。
所以,某些史学家据此强调冉闵的杀胡,而不说明冉闵杀胡的原因,尤其一些道学先生,动不动就叫嚷泱泱中华、天朝上国,要胸襟坦荡、大气容人,切不可斤斤计较、睚眦必报,切不可小家子气,以免遭四夷耻笑。
另外,冉闵是由胡人养大的,结果不仅篡位夺权,灭了后赵,而且还颁布灭胡令,简直是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举,怎么入得了道学先生的眼中呢!
汉人英雄也好,杀人如麻的乱世屠夫也罢!
时势耳!
乙小川抓了抓有点发麻的头皮。
这阿鼻地狱里,白起、项羽、冉闵,各个都是杀神啊!
小乙不由想起那首诗:杀一是为罪,屠万即为雄。屠得九百万,方为雄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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