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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片丛林中不止他一人。有一个人正在用堪比自己的凶残程度疯狂屠杀森林中的动物。

英堂一刀拍晕一头野山猪,慢条斯理地解刨下一条腿。他可比沈诺挑剔多了,挑肥拣瘦地选出腿上的和肚子上的几块肉,把东西放进物品栏挥刀向下一只可怜的怪。又放倒一只野山羊,先前被人窥视的感觉越发严重了。繁密的树丛后,露出一只八卦的眼睛。

“害死人?”

“啥?”沈诺一激动从影影绰绰的树荫里伸出一只头,“你怎么知道是我?”

虽然沈诺和英堂在一起的时候都是以老鼠形出现的,但只要有脑子的人稍加推理一下都知道,鉴于莱果村出现新玩家的可能性极低,除了离墨之外这张陌生的脸就只有可能是害死人了。

“因为我有脑子。”冷冷地讥诮。

“哦。”沈诺顺势接口,“僵尸没吃掉啊。”

英堂扫他一眼,肢解了一头野牛。其实第一眼见到害死人的时候他还有点惊讶,没想到真人长得居然挺帅气,可对方一笑就暴露了他猥琐的特质。越看越猥琐,简直怀疑自己先前怎么会觉得这人长得耐看,一定是眼花了。

沈诺蹲在地上啃一只果子,边啃边看英堂屠夫式的操作。看得英堂牙痒痒,恨不得抄手揍那家伙一顿。于是各种尸体以诡异的角度向沈某人劈头盖脸砸去。沈同志优哉游哉往边上挪了一步,继续看。英堂继续砸。终于某人觉得自己坐不住了。

惯例恶心对方一番,拍拍屁股寻觅第二春去也。

巧的是,路过一条小溪时发现几丛蔷薇。红的粉的都有,最让人眼前一亮的莫过于纯白色的小朵蔷薇。游戏里蔷薇又称为女神花,因为它是光之女神伊希娜的标记,也是光之女神的陆上化身。在王城的牧师总工会中就栽种着不少蔷薇。白色蔷薇之所以能备受宠爱被称为光之花,除去它洁白的外形象征光明之外,更重要的是不知为何白色蔷薇在游戏中的外形会有淡淡的白色光晕。对此有两种说法,无外乎鸡生蛋蛋生鸡的老问题,一方认为先有光之花的称号才会获得女神的独特宠爱赐予笼罩花束的光晕,另一方则认为先有光晕的存在才会被称为光之花,总之这是一场翻烂游戏史杂志《飘》都得不出结论的争论。

沈诺第一眼做的不是赏其型,感其高洁;也不是嗅其香,叹其淡雅。他第一个干的就是土匪一样挑花骨朵大的拼命采,采完白色的又手贱地揪红色和粉色的花朵。连花带叶专挑肥嫩多汁的采,还想着回去送给兔子先生做手信,对方一定会感动地嗷唔一口咬掉整朵花。

沈族长不过刚被允许出门放风一天,莱果村周边生态环境就遭遇到重大破坏。长此以往,如果他一天出门个两三次,那阿尼也不用请他祈福了直接一刀剁了,就算为民除害。

当然沈诺是不会这么想的,他清空物品栏出门,又满载着整整一包裹的东西回家,只觉得自己左脸写着英明,右脸写着神武,离墨跟了他简直是太有福气了。就算把整片树林放火烧了,系统过一段时间一定会刷新出一个原样的。有系统的便宜不占,当他傻的么。

族长小木屋里安心准备食材的离墨一抬头就看见仓鼠脸上带着中年妇女在商场抢到便宜货的满足神情,脚底轻飘飘滑进屋子。果然是提前步入中年期了么,他如是想。

作者有话要说:

回归大队伍的沈诺:兄弟,俺给你带手信回来啦!

兔子先生:(挑挑拣拣)茎太老,花瓣不够多汁,颜色不够艳丽。垃圾货。

沈诺:垃圾货你给我吐出来!吃那么快干什么!!!喂!

兔子先生:(揉肚子)嗝。看在我俩的情分上,勉为其难地吃掉了。

某菜:发觉最近评论收藏有点少,挥爪求一点,顺便不要忘记点一下作者收藏哦!话说兔几先森快回归卖萌大部队了,嘎嘎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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