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我的男人叫叶远(1 / 2)
那日我们一众人从青岛上岸后,就各奔东西,分头行事了。
王博和介琛去了金城、我和江血云、灵虚悟空作为第一线主力,赶往河南登封、而狐九,则是去联系他的族人了。
上一届狐族圣女是我的妈妈、合欢铃是狐族至宝;我要为妈妈报仇、而狐族要拿回合欢铃。大家有相同的利益,自然有合作的基础。
狐九联系族人的方式很有效率,不到两天,不单传回了狐族愿意合作的消息,并且带着此次合作的负责人狐七七来到登封与我面谈。
狐七七
狐九
狐九通知我说负责人叫狐七七时,我就有一种智商低下的感觉,猜测着狐族是不是跟日本人一样,嫌起名麻烦,随意的按照排行来喊名字了。
狐九是老九,而这个狐七七则排行第七十七
可是,在第一次见到狐七七时,我就为自己那个比较白痴的想法而自惭了。
惊艳,绝对的惊艳。
狐七七这个女人跟我见过的任何一个都不一样,同时她还拥有着所有人的优点。李珍的风骚韵味、王绪岚的感性成熟、米拉的青涩懵懂、沈倩倩的睿智高贵、凛色灰的可爱温柔以及李别情的顾盼自怜
似乎,她就是传说中的完美女人,许多矛盾的性格出现在她身上,不但不会产生突兀的感觉,反而让人觉得理所应当,本来就应该这样似得。
我不知道去怎样形容她,因为她在我的脑海中呈现出的容貌是完美无缺的,无论用什么言语,我都觉得不足以表达出她的美丽。
当时,我真的惊呆了,这就是传说中的狐狸精吗?相比于她,老板娘就像是一朵惊艳红花旁的一根枯黄小草般丑陋。见到狐七七的那一刻,我甚至对老板娘生出些怨言来,她根本不配称为狐狸精,而狐七七才是。
当然,老板娘代表的狐狸精,是性格;而狐七七,则是真正的狐狸成精,变成了绝世的仙子。
怪不得狐族能够传承这么久,甚至连龙族都消失了,可狐族却还一代一代的流传着,仅凭狐族女子的容貌,就足以让天下男子为之疯狂了。
当然,天下男子中也包括我,在见到狐七七的时候,我久违的**急速高涨,那种冲动、激情、期盼的情绪不停的冲击着我,告诉我,这才是真正的女人。
亲近下她的惊艳,哪怕只有一次,这辈子似乎也就够了
实际上,我恨现在的我,恨自己的滥情。
李别情刚刚走了没多少日子,老毛病就又犯了。可是,我就是忍不住,忍不住想去接近她,哪怕只是闻闻她身上的味道,也会心满意足。
这好像是中毒了,上瘾了
就如现在这般,虽然心头事情不少,但我还是不由得走进了明特酒吧。
这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正是酒吧的高峰期,明特酒吧更是人满为患,上下一二楼都坐满了人,甚至,还有许多人站在走廊中,疯狂的向着中央的小吧台喊着:“吴灰吴灰我爱你”
吴灰就是狐七七在俗世的名字,她好像还在俗世有家模特公司。
我不知道这家明特酒吧有什么出奇之处,反正狐七七来到登封后,就一直住在这间酒吧。听狐九说,她时而还会上台唱一曲,引得满酒吧的男人们情绪失控,都想冲上台去一亲芳颜;甚至,有些人整日待在酒吧,仅仅是为了博得红颜一瞥。
我挤过人群,靠在栏杆边,看着舞台上那个妙曼的人影,满足的笑了,似乎,看看她就会感觉很幸福。
她随意的坐在吧椅上,单脚点地,另一脚轻轻踩着椅子的踏板,穿着一条紧身牛仔裤,就那么若即若离的唱着一首我没有听过的歌。
如瀑布般的长发像是根根情丝,随意的散落在仟瘦的香肩上,略显单薄,却让人忍不住的去疼惜、爱恋;白皙的修长玉指有节奏的在膝盖上轻弹着,不经意间划出的曲线动人心弦,似乎在那一瞬间,我的心跳,跟她同步了,随着她的忧伤而忧伤、快乐而快乐。
她的歌声有些轻佻、有些多情,但是在我听来,却如天籁般贞洁,神圣而不可亵渎。
这一刻,我醉了,虽然不是第一次听她唱歌,但听一次,醉一次。
我挤上前来的动作让旁边两个猥琐的眼睛男颇为不忿,他们冷眼看着我,似乎想动手,又怕打扰了仙子的天籁,正在犹豫不决。
我随手拉下宽大的风衣帽子,冲着他们笑了笑。
我自认为笑的很温柔、很和气,但他们只是看了我一眼,就马上低下了头,浑身哆嗦起来。
也许是诡异的银色眼罩吓坏了他们吧,我淡淡的笑了声,转身往酒吧后台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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