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一口气冲三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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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同知披甲持刀,身着一层兽面吞云铠。兽面凶狠,云气生动。铠甲精致之中透着一股朴拙的气息,银白色的甲胄之上,带着一些磨痕,昭示着这副铠甲曾经跟随主人经历过无数战争。

生产力不足的世界,冶铁是个困难的事情。即使是在地球,那个最为辉煌的大唐,满打满算,带甲之人能有两万已经十分夸张。陈同知这套家传的宝甲,能交予他手上,也算是家族对陈同知的一种认可。

座下是一匹通体赤红的骏马,乃是外域进贡之物,与昭国马种育种得到的。马儿身上披着一层和体色相近的红甲,端的是人间凶兽。陈同知若非世家出身,决计难以搞到此等神骏。马儿因为体表颜色,加上奔跑起来追尘绝影,恍若一道虹光,被陈同知起名唤做流火。

陈同知一手持一杆大枪,另一手则是一把马刀。马刀宽背薄刃,刀身沉重,似乎为破甲而生。

既然选择了马战,再用之前的擂台就不合适了。太虚剑宗在山上,却也找出了一片空地,反正够骑士来几个冲锋的。

地面上的陈同知,荀笙先前与之一番贴身肉搏,倒是没觉有什么,总归是能过上几手的。引到比试之处,陈同知跨上流火之后,身上却有一股蓬勃的气势爆发出来。流火打了个响鼻,马蹄在地上踢踏了几下,有些跃跃欲试的甩动了几下脑袋。

马屁本身就高大,陈同知跨坐上去之后,头顶竟约么到了丈余。荀笙仰望着松开了手中的辔头,而后退去,竟觉得手脚有些发软。

他现在终于理解,为什么三品境界的比试,太虚剑宗还愿意找人上去试试。明明境界越低,越容易收手,到了不入品境界的比拼,太虚剑宗却毫不犹豫的找了陈同知。

对面的大罗人,名叫提贝里乌斯,名义上是夷族将领,真实身份则是大罗国教神圣骑士团的一名成员。和所有的神圣骑士一样,主和教廷给予了他身为骑士的荣光,他便不会吝惜一切,为主和教廷散播信仰。

提贝里乌斯的黑色战马是神圣骑士团的标配,作为超越皇权的势力,神圣骑士团对战马的搜罗能力是极强的。加上大罗国得天独厚的维度和气候,提贝里乌斯的战马,虽然不及流火,却也相去不远。

然而,提贝里乌斯的兵刃,和普通骑兵一刀一枪的配置不同,只有一杆骑枪。荀笙以前看那些欧洲骑士小说的时候,经常看到“长枪折断的声音响起,而后分出胜负”的描写。因为骑枪多半是用作一次性物品。

但是提贝里乌斯的骑枪,确实铁质的。铁质骑枪不适合冲锋,这东西上面串了个人的话,非常影响冲锋速度,甩还甩不掉。何况力的作用是相互的,铁质骑枪杀伤力虽然大,却也意味着巨大的反作用力。膂力不够之人,骑枪一刺,没准儿自己也要筋断骨折。

既然是神圣骑士团出身,这个提贝里乌斯不可能是个蠢货。敢用铁质骑枪,就说明这人对自己的枪术和骑术有着极强的自信,荀笙眼底神色一敛,陈同知此番战斗的结果还不好说。

提贝里乌斯上阵的时候,身上的铠甲响动明显要大的多。大罗国由于铁矿石质量较好,加上体制和意识形态问题,资源较为集中。普通士兵连皮甲都用不上,骑士老爷却能够拥有一整套板甲。

看着提贝里乌斯亮银色的,覆面的,明显是大师手工打造的板甲,荀笙终究还是没忍住擦了擦口水。

好多铁啊……

鼓声响动,观战之人的耳畔同时爆发一声吼叫。

一声是大罗语的“为了主”,另一声是标准中原官话的“给爷死”。

一道赤色流光和一道黑色墨影疾驰,朝着彼此冲杀过去。

二人相距近百米,刚好是重甲骑士一个冲锋的标准距离,速度达到极致,百米间距也不过几个呼吸的事情。

兽面吞云铠的重量较板甲要轻,加上流火本身的马力雄壮,故而陈同知速度略胜一筹。两人都经历过无数的训练和战斗,故而对彼此速度的把握都十分精准,当对方进入自己的刺杀范围之内的时候,双方同时抬起了手中大枪。

陈同知枪术高超,电光火石之间抖出一朵枪花,枪尖相撞,火星散落,看的在场的人呼吸一滞。

接触虽然短暂,但是这正是对人综合能力最极限的考验。

两边错过后,双方同时勒马,两匹极品战马发出嘶鸣,声音直上云霄。但是在两个高超骑手的操纵之下,却又很快调转马头。

两人短暂的交锋,已经让二人对对方的实力有了一定的认识——不容小觑。

所以这第二次冲锋之际,双方同时低伏下身躯,再次化作两道长虹冲向对方。

接触之际,陈同知没有再秀自己的枪术,而是采用了最标准的持枪冲锋的姿势。胳膊夹枪于腋下,一手持平大枪,枪尖突出,好似流火头顶生出了独角。加上流火的奔跑速度极快,恍惚间让人觉得这是一头山海经中所记载,吞食虎豹为生的驳兽。

两杆大枪再次相撞,这次双方都没想着要将对方刺于马下,而是同时选择了比拼膂力。这样的长枪撞击,一般人若是气力不足,必然会于颠簸的马背之上坠落。没了马的重甲骑兵,连步兵都不如,届时取胜不过须臾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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