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合同上的霸王条款(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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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诚爽快地点了点头。

胖女人爱较真,但的确是公事公办的人,前提是能得到她的真正认可,这和赵诚的猜测差不多。

既然双方都达成了协议,三人决定回办公室签合同。

但是,他们都忘了还有一个人会提出反对意见。

“等等,我不同意!”

扭头一看,发现是黑着脸的钟恒说的。

吴总监示意赵诚和胖女人先过去,然后把这棵1号摇钱树拉到旁边,用安抚的语气说道:

“钟恒啊,我们招男主唱并不是因为对你不满意,只是因为小岚回学,工作时间有调动导致歌手不足,这才要招个顶替的补上。”

“至于为什么选上小赵,也只是先来后到的问题。”

“你那歌手朋友还得半个月才到位,那这半个月里,咱们酒吧总不能没有歌手驻场啊,对吧?”

钟恒充满怒气地看了一眼吴励,就不理他了,直接快步走到胖女人面前。

“我也是签了劳工合同的人。公司和我签的合同上,是明确地写上‘往后招聘的歌手,都必须配合我的演出’,我认为这个人和我配合不了,所以我不同意。”钟恒有理有据地坚决道。

胖女人听到后愣了一下。

钟恒的合同是她亲手起草的,她记得是有这回事。

“你都还没跟人合作过,又怎么能说配合不了呢?而且,每周只有周末那两晚是三人合唱。”

“时间不算长,都是歌手,都有底子,多练习一下就能配合了。”胖女人苦口婆心地劝说。

吴励接着帮腔:“是啊,顶多我平时排班的时候,减少你们两个人合唱。”

看见两个老同事全向着赵诚,钟恒就更加生气了,语气冷冰冰地说道:“我说配合不了就是配合不了,再练习也没用,假如你们硬要聘用他,那就是违反了和我签的合同。”

“我可以单方面强行解约,而且你们还要赔偿违约金给我。”

听到他的话,两人眉头不约而同地紧皱起来。

钟恒这么做等于逼他们二选一。

言外之意,就是有赵诚他就不干了,而且还要讹公司一笔钱。

在今天之前,两人从来没想过嬉皮笑脸的钟恒,会利用合同来威胁他们。

可是当初签下钟恒的时候,是因为钟恒曾发过个人专辑,知道他是当地有点小名气的十八线歌手,所以就尽量满足他的要求。

而当事人赵诚的神色也从轻松变得严肃。

前世的他,压根没见过钟恒的合同,自然不知道这个霸王条款。

出现目前的局面,算是他重生以来,遇到的第一个不可控的突发状况。

“呵,我给你们两首歌的时间思考。”钟恒看着吴励和胖女人,毫不犹豫给出最后通牒,眼神瞥了一眼赵诚,脸上故意浮现嘲讽的表情。

但其实,钟恒心里也有些七上八下。

他刚刚气头上,才一时冲动说出了这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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