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野(一)似水流年(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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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夫妻吵架难免,多半床头吵床尾和,但要一个一家之主把家门内的事公诸於众,绝对是能让人说嘴一辈子的事。

桧仔闻言,先是呆愣一阵,随即脸露理解浅笑,一个摆手,答应下来,请嫂子回头。

女人名叫丁雨兰,从万朝天国的川都一带远嫁凡尔莎,一直以来相夫教子,过的都是简单朴素的生活,住的地方也是远僻尘外的东北小渔镇――一个不到半天,消息径走的村镇。

待丁雨兰与桧仔一同回到村镇外的主厝时,便见家门外站满了人,几乎所有认识的人都到了。门前立着一块招牌告示,上写:「餐馆席开三日,全部免费」。

丁雨兰回头望向桧仔,就见桧仔微微一笑,道:「想必昶哥应该是在准备这个……」

不料大吵一架,丈夫仍不忘妻子的脾性,四周目光投来,丁雨兰登感理亏赧颜,随又自想这就是丈夫逼她和好的一招,自己也不相信好要面子的丈夫会真的当众道歉,当即挺了挺身子,牵着儿子走过人群,来到餐馆大门前。

就见丈夫刘国昶硕胖的身躯坐在店内,彷佛自知理亏,低头不言,一见她到,面无表情的起身走来。

数年夫妻在眼前晃过,即使生活并不理想,也没曾想过就此放弃,自也晓得丈夫不得不放弃梦想的牺牲,但那一巴掌却是如此狠绝的打在脸上,也狠狠印在心里。

丁雨兰忍着眼眶中打转的委屈,冷颜以对,冷道:「你到底想要我怎麽样?」

却见刘国昶二话不说,当着所有人的面,对着妻子屈膝跪了下去,只单单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丁雨兰被这举动吓得退了一步,她不料丈夫真能不顾脸面,为了她低声下气的当众道歉,怒气已消了泰半,但脸上的耻辱让她拉不下脸,重重一个耳光甩了回去,随即一招家传掌法「火凤掌」印在丈夫的肩头,将他硕胖身躯一掌打得倒飞入屋,背脊撞上桌椅,口溢鲜血。

儿子已被妈妈骇人的模样吓得哭了出来,丁雨兰虽担心下手过重,仍故作怒火冲冠,大声喝道:「以後不准在我面前喝酒!」说着便带儿女复回二楼。

刘国昶挥了挥手婉拒桧仔的扶助,一抹嘴角,起身招呼众人就坐点餐,由头到尾,不发一语。

虽说席开三日,但有谁好意思藉他人家务事占人便宜,多半都简单吃了一餐便告辞回府。

自此之後,众人皆知,这家「听风小筑」里真正当家做主的是谁,但明白人也会了解,一个能当家做主的女人背後,总会有个默默付出的男人……

宴席开不成三日,日子还是得继续过,而酒当然也是继续喝,一家子免不了吵吵闹闹,但吵到後来,两人都会跟这次一样,忘记是为了什麽芝麻绿豆大的事而吵。

吵着吵着……就不知不觉吵了将近二十年,且夫妻感情还能越吵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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