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抢滩(2 / 2)
卧槽,这还遇到正主了?
之前陈沉跟陈家解释李帮几人的身份,用的就是这个理由来着
看来也是个哭哈哈。
——
不过就是他这体质
“你加入狮子兵团,不会是因为你原来的兵团被打没了吧?”“那倒不是。”
杨树赶紧否认。
他听出来陈沉的言外之意,在他看来,只要是吃这口饭的,多少还是会有点忌讳、有点在意这种玄学的东西的。
于是,他继续说道:
“就是因为之前的枪团不发工资而已,就一个十几个人的小枪团,连枪都不够人手一把的。”
“我们帮佤邦军打了几仗,团长领了5万多块钱工资,他自己拿了一大半,就发给我们一人不到一千块。”
“我们气不过,干脆就走了——后来听说那个团长也死了,大概是报应吧。”
陈沉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事实上,杨树所遇到的情况才是缅北这地方的佣兵的正常生活。
哪有几个兵团想狮子兵团、东风兵团这样动辄就是几十万上百万美金的生意啊?大多数时候,他们的作用就是纯粹到不能再纯粹的炮灰。
甚至有时候,连炮灰都不是,只是战场上充人数的气氛组,往战壕里一趴趴一天,工资发两斤米加20块钱,真打起来了才能享受炮灰一天一百五的待遇.
没错,这里说的,都是rmb。
不过,杨树居然还能加入狮子兵团?
他的训练度是从哪来的?
陈沉提出了自己的问题,杨树还没回答,一旁的白狗倒是开口了:
“他纯粹是打出来的,边打边练。”
“一开始我们收他只是有任务恰好需要炮灰,随便招了一批过来。”
“就过连打两仗,他都活下来了,所以就把他正式拉入伙了,到现在,也就一年多的时间。”
“这小子成长还是很快的,是个好苗子。”
确实,一年多能打到这种程度,也算是强人了。
而且从之前突袭中他打碎电箱的举动来看,他也具备一定的战术思想,完全属于可以培养的对象。
陈沉顺势鼓励了几句,记下了他的名字.
驴车继续向前,下了班帕匹茶山之后,他们终于找到了机动车。
那是一家专门做茶叶转运物流的公司,门口就停着一辆无人看守的卡车。
跟白狗商量之后,陈沉没有选择强硬地把车偷走,而是叫醒了公司里的人,找他们租下了车——当然,是给了足够说服他们的钱的。
这是最好的规避风险的手段,毕竟清盛这边烂是烂,可丢了车报了警,查个车牌还是很简单的。
万一因为这种原因被拦下来,那真的是活该让人干死。
而有了交易,一切就都好说了。
再加上他们的一身装备,所有人都能看得出来他们是强力的佣兵团,也不会去想着跟他们作对,从根本上杜绝了进入大其力、开始攻打洛克码头之前就暴露身份的风险。
有了卡车之后,接下来的路程一路顺利。
一行人不能走ah2高速,但沿着高速旁的公路走,40多公里的路程也只花了一个小时就到了。
他们本来就已经在泰国境内,加上本地车牌的优势,也没有遇到计划之外的查验。
12点30分时,卡车已经开到了码头附近,与对面的那艘突击艇隔河相望。
陈沉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举着望远镜观察情况。
“防备森严,这点连衣来真的没说错。”
“月牙形码头,码头河岸上至少有10处明哨,暗哨我也已经看到了5个以上。”
“明哨有4挺重机枪,两把狙击步枪,接近60个步枪手,可能还携带了各种爆炸物。”
“暗哨看不清武器,但水平也不可能会低。”
“而且,这里距离友谊大桥很近,码头后面就是大路,一旦打起来,布置在那里的守军会迅速支援。”
“那里的守军有两艘机枪快艇,火力倒是一般,可万一他们把河道堵了就麻烦了。”
“枪声一响,我们最多只有3分钟的时间登船启动。”
“这三分钟里,我们起码得干掉8处关键目标。”
“4挺重机枪,四名守在突击艇周边的步枪手”
说到这里,陈沉不由得咧了咧嘴。
难度真的有点高.
一旁的白狗同样在观察着敌方的布防,略微思索片刻后,他开口说道:
“这些人的布防比瑞琪娜高尔夫球场那些人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基本没有看到死角。”
“潜行走不通的,光是渡河这一项就搞不定。”
“我们得有人河对岸开船,其他人在这边火力掩护接应。”
“没错。”
白狗的想法跟陈沉不谋而合,略微思索后,他补充道:
“40火4具,正好打掉四个重机枪哨位。”
“云爆弹两发,可以封锁住岸边所有明哨的射界。”
“河宽50米,烟雾弹是可以投的过去的,李帮带队封烟。”
“剩下的人,执行火力压制。”
“谁去开船?”
白狗接过话头。
“我去,你留下指挥-——你们也不会开这船埃”
“一个人不够,杨树跟你一起去。”
“不行,杨树得负责狙击掩护,他跟你要干掉船边的步枪手,另外找人跟我去。”
“那大鸟跟你去。”
“明白。”
绰号大鸟的佣兵站了出来,陈沉微微点头,继续说道:
“我们需要漂浮物,防弹衣太重,游过去不现实。”
“后座有备胎,我已经让他们拆好了,能用。”
白狗毫无阻滞地回答,这一点倒是让陈沉有些刮目相看了。
他的细节考虑还是非常到位的嘛
最后审视了一次现场情况,确定没有风险之后,陈沉冲白狗点了点头。
随后,他对所有人下达了命令。
“做好准备,3分钟后开始登船,5分钟后撤离1
枪支上膛声响成一片,所有人都知道,一场硬仗,马上就要打响了.
(本章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