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1章.辩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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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赵俊臣摆出一副学术讨论的架势,一遍翻着杨洵的几篇著作,一边是开口问道:“在晚辈看来,杨大儒您这几篇著作的内容,总结起来大概就是五点;
其一,朝廷应该制定全面且又详细的法律条文规范世人的行为,让天下人的一举一动皆是有法可依;其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官民理应同罪;其三,法律不仅要约束世人,也还要约束官府与朝廷;其四,朝廷与官府不应该干涉司法的正常执行;其五,于民而言,法无禁止皆可行,于官而言,法无允许皆不准……
关于晚辈所总结的这五点?杨大儒您是否还有补充的?”
听到赵俊臣的这般说法,杨洵当即是大为惊讶,杨洵身后的江淳、江正两弟子这个时候更是不可思议的看着赵俊臣。
这还是杨洵第一次见到有人能够这般精准全面的总结自己的观念,就连他的几位弟子也做不到。
甚至于,绝大多数读书人看过杨洵的著作之后,都根本无法理解杨洵真正想要表述的内容。
于是,杨洵的表情顿时就凝重了起来,隐约间也有些兴奋,当即点头道:“正是如此,赵阁臣好眼光、好智慧,就算是老夫本人,恐怕也不能总结得更好了。”
赵俊臣先是笑了一笑,道:“杨大儒您过誉了,晚辈只是在读您这几篇著作之际颇有感悟,所以更为用心罢了。”
随后,赵俊臣的表情也恢复了严肃,继续问道:“若是把这五点进一步总结的话,那是不是可以说……朝廷法令大于一切,乃是官民行事之际的唯一准则,更还是治世牧民的根基?”
杨洵再次点头,然后就安静等待赵俊臣说出自己的见解,同样是一副专心探讨学术的样子。
在杨洵的注视之下,赵俊臣也缓缓说出了自己的见解:“但在晚辈看来,朝野稳定、百姓安生大于一切,朝廷法令乃是官民行事之际的优先准则,更还是治世牧民的最重要支柱!”
杨洵顿时是面色一变,他当然能听懂赵俊臣的言重深意。
两人的论点,看似是极为相近,但实际上则是拥有极大差别。
在杨洵看来,朝廷法令大于一切,因为完全且又公正的法律一旦是顺利执行,就代表着朝野稳定、百姓安生;
而赵俊臣则是说朝野稳定、百姓安生大于一切,也就意味着赵俊臣认为这两者并不是一回事,就算是朝廷法令完善且又公正,并且还能顺利执行,也并不意味着朝野稳定、百姓安生。
在杨洵看来,朝廷法令乃是官民行事的唯一准则,也就是说任何事情都要遵守法令,但赵俊臣则是认为朝廷法令乃是官民行事的优先准则,这就意味着官民做事的准则并不止一条,特殊情况下完全可以无视朝廷法令的。
在杨洵看来,朝廷法令乃是治世牧民的根基,而根基是不可或缺的,房子没了根基就会立刻倒塌,而赵俊臣则是认为朝廷法令乃是治世牧民的重要支柱,房子失去支柱之后固然会变成危房,但未必就会立刻倒塌。
想明白了这些不同之后,杨洵也就想明白了赵俊臣的大致理念。
显然,在赵俊臣的眼里,朝廷法令只是一种必要手段,这种手段与经济发展、政治治理、军事战争、民心控制等等手段相比,并没有更高的优先级,虽然不可或缺,但也不是独一无二。
于是,杨洵当即就摇头否认道:“老夫这十年以来一直居于云贵,已是认清了云贵境内的乱象不断,就是因为法令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的缘故,只要是法令完善、顺利执行,那老夫这些年所见到的任何冲突与混乱都将是不复存在,朝野局势可以稳定、百姓也可以安乐生活,这就是老夫近年来逐渐转变观点的重要原因!
发现了这般情况之后,老夫又是遍观史书,重温了历朝历代的兴衰胜败,亦是发现历朝历代的衰败原因,皆是因为法令之不完善、执行之不到位的缘故!
老夫大概可以猜到赵阁臣的想法,恐怕在赵阁臣眼中,律法一事固然很重要,但并不比军事、财税、吏治等事更重要,有些时候为了军事、财税、吏治的顺利执行,完全可以无视法令……
呵,许多大儒都认为老夫乃是法家,但赵阁臣的这般观念,才是真正的法家,只是把法令视为工具罢了!
但老夫则是认为,这天下万事,无论军事、财税、吏治等等,都应该归于法令律文的约束之下、以法令律文作为唯一准则行事,绝不能逾越一步,否则就是违法重惩,若是做到这一步,甚至可以让一个朝代永盛不衰!”
然后,杨洵为了佐证自己的观点,就开始滔滔不绝的论述起了历朝历代的兴衰教训,而且逻辑很是清晰。
秦朝为何而亡?是因为不惜民力,所以就应该制定相关的法令条文,限制官府反复消耗民力的恶行;
汉朝为何而亡?权臣、外戚、以及军镇的尾大不掉,所以就应该制定相关的法令条件,约束权臣、外戚、以及军镇的权力无限扩张;
都说“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但自古以来都只是口头上说说,怒而兴师导致亡国的案例亦是数不胜数,所以就应该制定相关法令,明文规定何般情况下才可以兴师开战;
简而言之,在杨洵看来,只要一切事情皆是有法可依,那就是根除所有的恶因,没有恶因之后自然也就没有恶果,然后就是太平盛世,然后就是百姓安居乐业。
安静听完了杨洵的观点论述之后,赵俊臣却是摇了摇头,道:“杨大儒的这般观念,理论上很完美,但也只是理论罢了,实际执行却是另一回事!而晚辈对于杨大儒您的这些观点,总计有三处疑问,也皆是与实际执行有关!
其一,朝廷法律条文的制定与执行,究极是目的还是手段?若有一种方法可以更好的维持社会稳定、提升国力、又或是有助于全体百姓的福祉,但这种手段违背了朝廷法令,那是否应该实行?
就以两广为例,杨大儒您也知道,两广境内的土地贫瘠,百姓们只靠耕田根本活不下去,所以就有许多人都在暗中参与走私之事,但无论何朝何代,走私都会违背朝廷法令,这般情况下,若是杨大儒您是两广官员的话,究竟是要严格执行朝廷法令、限制两广百姓走私、然后眼睁睁看着百姓饿死?还是无视朝廷法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两广百姓凭借违法手段活下去?”
随着赵俊臣这般询问,在场所有人皆是表情微变,也纷纷陷入了沉思。
杨洵沉思片刻后,道:“朝廷法令,应该是符合实际情况、造福百姓,而不是限制百姓生存,所以两广百姓若是离开走私就活不下去,那就应该制定法令条文、允许百姓出海谋生,但要详细规定百姓出海谋生的详细准则,不能损害朝廷整体利益!”
赵俊臣先是点头,然后又摇头,道:“这就是晚辈的第二点疑问了,那就是任何时候的法令律文,皆是离不开两处缺点,一是这些法令律文的延迟性,二是法令律文许多时候越是完善复杂,相互冲突的漏洞也就越多!堵住了大漏洞,就出现了小漏洞!
像是两广那般复杂的情况,想要制定完善的法令条文,至少是需要一两年时间,这般长时间的延迟,百姓们早就饿死了!法令制定之后,只怕是钻漏洞的情况更多。
再举一个例子,陕甘西部一向是民风彪悍,多有马匪山贼的存在,这些山贼马匪皆是装备有强弓,所以劫掠百姓之际也是占尽优势,但朝廷一向是不允许百姓装备强弓的,这般情况下百姓究竟要违法自保,还是束手待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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