狞宠记 第17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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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清一乐,抱起那小儿,促狭道:“你这淘气包,耍完回来了?哪能忘了你,锅里给你留着嘞,爹爹这便给你盛去。”

绿莺一惊,腾地立起身,眯起眼细细打量那小儿。

脸颊肉嘟嘟,眼儿圆大,似是跑了半晌,白嫩的脑门子上全是汗,模样五官竟如此眼熟。她身子晃了晃,呆呆地望着吴清,颤巍巍问道:“这、这是你儿子?原来你已成亲了......”

声若蚊呐,没人听见。

那小儿似是已等不及,指着绿莺的碗,朝她撒娇道:“娘喂,娘喂,喂秩儿吃圆子。”

“娘?你唤奴家......娘?”绿莺不敢置信,瞪大眼珠子盯着那小儿,手也紧紧抓着他。

“娘,疼......”那小儿被抓得直哭,哼哼唧唧埋怨她:“娘凶秩儿,娘坏!”

吴清一手抱着小儿哄着,一手探了探绿莺额头,关切道:“娘子,可是病了?”

娘子?!

绿莺将他手拿下来,包在自个儿手心里,满怀期冀地问道:“这秩儿真是奴家的孩子?是奴家所出?是奴家十月怀胎诞下的子嗣?”

“自是十月怀胎,难不成还是八月怀胎?”吴清好笑地摇摇头,伸手刮了刮她的鼻梁,满脸温柔。

“走,秩儿,娘领你盛热乎乎的圆子去!”

绿莺欣喜若狂,从吴清怀里接过秩儿往灶房走去。

方走到院子里,秩儿就挣扎着要下地,他身子圆滚滚,绿莺哪能抱得住,只瞧见他撒腿往门口跑去。

须臾,他便抱着一只狗儿走来,憨憨求着她:“娘,能不能给它吃两个?”

“快抱走,快抱走!”绿莺平日最怕狗儿,吓得脸色煞白,又担心儿子,忙唤他:“秩儿,狗儿咬人,你快将它放下,莫让它咬了你!”

“哦。”秩儿不情不愿地撒了手。

不料,那狗腿一着地便朝绿莺猛扑过来。

她大惊失色,想跑已来不及,腿一软瘫在地上,只能眼睁睁瞧着那狗张着大嘴呲着獠牙,一股腥臭浊气扑面而来......

“啊——”绿莺猛地坐起,眨了眨眼才知方才只是梦一场。

抽出枕下的帕子擦了擦额上的汗,她有些恍惚。

自那回去过吴家,之后的日子,她闲暇时便常去探望,去时兴高采烈,回来后却时而觉得怅然若失。吴母对她愈加喜爱,吴清对她的情意也愈来愈明显。可她晓得自个儿不配,清白人家谁乐意娶个旁人的外室呢?况且还是奴籍出身。就算他不嫌弃,他娘也不嫌弃,冯元又能答应么?

若跟冯元说,自个儿与旁人互生情愫,求他成全,他会做何?是成人之美还是将她......生吞活剥?她不敢想。

她愁的还有吴母的病。经了这段日子的相处,吴公子的为人她也清楚,清高却不傲,质朴却不呆,穷困却不受嗟来食,那她该如何让他接受她的银两给婶子瞧病呢?这病可不能拖啊!

浑浑噩噩到了晌午,午膳摆好桌,红烧鲫鱼、香醋瓜片、焦烧茄条、炸小羊脆骨。

“嘶——”被烫了嘴,绿莺连忙舔舔舌头,茄子灼热,直烧舌根。伸筷子戳下一块白嫩嫩的鲫鱼腹,她收敛心神,告诉自个儿,可莫要再走神了,好好吃完这顿罢,被鱼刺卡住遭得可不是小罪啊!

鱼刺虽扎人,可小心些,定能安然无恙的。顿了顿,正欲把鱼肉送进嘴里,忽地听见一阵蹬蹬脚步声,只见秋云捧着个东西慌慌张张奔到她面前,眼含质问,带着哭腔朝她哽道:“姑娘是要跟吴公子私奔?”

“啪”地一声筷子落了地。绿莺心一慌,怔怔望着她怀里物事,脸色煞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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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被秋云捧在怀里的东西鼓鼓囊囊,正是她藏在床下的包袱。

绿莺心如擂鼓,脑子乱了套,满桌子菜品瞧在眼里都变得模糊不清,她咧咧嘴,强笑道:“这些衣裳裁小了,我想着过些日子拿去给菱儿。”

秋云无奈地摇摇头,这些日子跟在姑娘身边,姑娘与吴公子的相处点滴,还有这几日的奇怪举动,这话她哪能信?不理会绿莺的狡辩,她跺跺脚,急道:“没路引姑娘能跑哪里去?要是让老爷抓回来,他会打死你的啊!”

提起冯元,绿莺心神凝聚,离开的心愈加坚定,收了笑,她也不遮掩了,决然道:“我们找座荒山隐居,采菊东篱下,谁能寻到?”

秋云心下奇怪,姑娘与吴公子每回见面皆有她在场,从未独处过,那他二人到底是何时有的这个想头,又是何时商议的这件要命事呢?琢磨须臾,她忽地睁大眼,望着绿莺试探道:“吴公子何时来接姑娘?”

绿莺虚吐了口气,红着脸道:“我、我还不曾与他说,明儿我就去他家,把一切告知他。他若不嫌弃,我就跟他走,天涯海角去哪里都好,他若不愿意,我、我也不会怪他。”

果然如此,秋云不住叹息。先且不说吴公子应不应,可姑娘一介弱女子,怎么胆子竟变得这么大!这不是平日顶嘴赌气恃宠而骄的小事,这是要出人命的啊!

“姑娘莫要犯傻啊,老爷隔三差五过来,他若看你不见了,估么你们还没跑出京城便被他抓了啊......”

绿莺抿嘴笑笑,眼里闪着光,笃定道:“下月秋闱,头些日子他跟我提过一句,这回被皇上委派到蓟州,任负责监考的知贡举。我算过了,近半月他都不在京城,我跟吴公子便趁这个时候走得远远的。”

“姑娘怎么就这么想不开呢?老爷待姑娘的好,那可是天地可鉴的啊......”

绿莺对这苦口婆心的劝颇有些不以为然,好?吴公子对她是尊重、怜惜。冯元呢?轻视、亵玩!她明明是人,如今却仿佛一株盆栽、一只囚鸟。颜色鲜亮时,冯元拿丰沛水土养着她,将来呢?色衰爱弛?她冷笑,她哪配呢!冯元对她哪有甚么爱意!

勿须等到衰老干瘪皮囊消逝,以冯元的寡淡薄情,没准过些日子便腻了她,到时她的结局如何?送人、发卖、发嫁,还是青灯古佛?她不知。可她明白,如今有个男子真心待她,男耕女织、宁静安好的日子摆在眼前,她为何不试?

秋云说冯元待她好,这宅子里所有人都说她命好,她原本也觉得如此。冯元心里有她,怜惜她、尊重她、照顾她。她以他为天,伺候逢迎、惦记思念,一辈子没名没分,甘愿做个隐形人,为他生儿育女、与他生死相依。可终归是情爱迷人眼,她高看了自个儿,以为是他胸口的朱砂痣,原来却仅仅只是他心血来潮时吃的一盘野菜。野菜终究是野菜,谁能吃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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