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有一庄,名为远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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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天刚蒙蒙亮,沈经就到了院子里开始哼哼哈嘿的练了起来,只不过因为不想要打扰少年一家,所以动作颇轻,声音也极小。

即便是已经破晓,天空中也依旧还有依稀的薄雾,沈经只是打了一会儿拳,头发就已经布满了一层层的水珠。

沈经其实原本没有早起锻炼身体的习惯,只不过是沈经突然到了一缕的境界,而且自觉比起其他人更快了一些,所以莫名其妙的产生了一种责任感,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感觉,但是沈经却很受用,屁颠屁颠的开始锻炼身体起来。

甚至还在心里暗暗发誓,以后要每天早起锻炼身体。

至于能坚持几天就不得而知。

其实沈经不只是在练拳,这也是一种思考。

很显然,沈经不能一直呆在这里,这里毕竟是别人的家,沈经不便于过多打扰。

所以沈经决定,待会天亮了就离开。

所以以后住在哪里是一个问题。

想到这里沈经感到有些头疼。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以后的金手指该怎么卖出去。

这两个问题,沈经想了很久,也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所以想要等到天亮时一起问问少年。

“哈!”

沈经一拳打出,虽然什么也没有发生,但是沈经却非常的满意:“嗯~不错。”

“好拳!”

沈经刚停下动作,旁边就传来了少年的声音,沈经看过去,只见少年一脸的开心,似乎颇为激动。

“哟,你怎么起的这么早。”

沈经看到对方这么欣赏的样子,不由得也开心了起来,询问道。

沈经其实没有练过什么拳,刚才只是乱打,充其量就是闹着玩,不过有点运动量而已。只不过少年觉得沈经既然随便卖出东西都那么厉害,肯定练的拳也很厉害。

即便是沈经一窍不通。

少年脸上依旧那么激动:“啊,我昨晚没睡呢。”

少年昨晚没睡沈经是知道的:“你早上也没睡吗?”

少年点了点头。

“对了”少年似乎想起了什么,接着说道,“先生,如果你没有地方去的话,那就先在我家里住下吧,正好我们这里也空了一间房子。”

沈经闻言眼前一亮,但是随即咳嗽了两声,骚包的谦虚了起来:“哎呀,我原本是有事情的,既然你们如此热情,那我就住下吧。”

“什么?”少年一脸的惊讶,犹豫了一下,少年没想到先生竟然还有事情,只好无奈的说道,“既然您有事情,那我们就不强留了,要不,您先去做事吧。”

“不不不”沈经也顾不得谦虚了,赶紧说道,“我仔细想了想,我似乎也没有什么事情,我还是留在这里吧。”

笑话,好不容易找到个地方,人家心甘情愿的留自己住下,怎么可能就这么放走了。

而且沈经问了问少年的名字,原来少年叫牧可。

一个很好听的名字。

就冲这个名字,沈经也要留下。

“其实我是不想留的,唉,这个名字与自己有缘啊,没办法。”沈经叹了口气

“牧儿,不要打扰先生。”

少年的娘亲不知道何时也走了出来,正站在大堂的门口,宠溺的看着少年。

少年闻言也转过头去,朝着母亲笑了笑。

很显然,可能是因为只有母子二人的缘故,母子二人的感情比起一般的家庭,更加明显。母子二人也更加善于表达这种情感。

“这个附近有什么地方可以卖东西的吗?”

沈经看着牧可和牧母,开口询问道。

既然住处的问题解决了,沈经想要先把自己的金手指卖出去。

对于金手指的使用,沈经其实一直有一个疑惑,如果自己没有用过那个金手指,然后又把那个金手指卖出去了,那么自己还能不能再用一次那个金手指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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