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2 / 2)

加入书签

“我去,以前怎么就没发现h城这么冷。”顾平嘟囔了一句,继续往前走着,棉鞋踩在雪地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顾平抬头看着眼前白茫茫的一片,不禁在心里赞叹,“我是有多少年没见过h城的雪了。”

就算是在校园里逛了两圈,顾平仍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经历,他记得自己死了,死于肝癌。都说一个人死了的时候如果有什么心愿没了,那他的魂魄就不会离开人间,可顾平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未了的心愿,他遇到了自己喜欢的人,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走了好多年,最后死在爱人的怀里,他觉得很幸福。

想到爱人,顾平不单脸上露出了笑容,连心都暖了起来。顾平的爱人名叫吕茶,是顾平同校的学弟,两人从相识到相知相爱仅仅用了半年的时间,在遇到他之前,顾平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喜欢上一个男人,毕竟因为某种原因,他对同性恋是厌恶到不行的。“他终究是特殊的吧。”顾平在心里想到。

大冬天的在占地不小的校园里转了两圈,顾平的脑袋也清醒了不少,他掏出手机看了看,20xx年,12月20日。没错还有五天,他就要和他的爱人相遇了,可现在的顾平一点也不想等到五天后才见到自己的爱人,他现在想立刻飞到爱人的身边去。现在还不到中午11点,爱人11点半下课就会去吃饭,那么干脆就去食堂等他好了,当然这一切都是建立在爱人今天有课的基础上的。顾平努力回想着爱人上学的时候最喜欢去哪个食堂吃饭,最终他决定去三食堂赌一赌。

顾平前世临死前虽然没有什么心愿,但遗憾终究是有那么一点的,毕竟他的命有点太短了。

顾平是在他30岁生日那天死的,刚吹完蜡烛他就死在了爱人的怀里,顾平有些心痛,只不过心痛并不是因为自己命短,而是因为他想到了自己死后爱人得有多么伤心。

顾平生命的最后三年是在病床上度过的,从发现癌症到卧床不起,总共是七年,而这七年的时间,爱人对他不离不弃,比他那个早都不知道关心他了的老爸不知道好了多少倍,顾平对爱人的感情到他闭上眼睛的那一刻为止,已经不单单是爱情,里面更是包含着浓浓的亲情。顾平一边往三食堂走着,一边欣赏着校园的美景,一边回想着前世的事情。

前世应该算是爱人追的他,两个人是在圣诞晚会上认识的,顾平是信院学生会宣传部的部长,而吕茶是经管院办公室副部长,虽然两个人在一个学校,可在这次圣诞晚会之前两个人竟然一次都没有见过。顾平还记得当时是爱人先过来搭话的,至于说的什么,隔了这么多年顾平已经不记得了,他只知道自那以后,他的爱人就走进了他的生命。

雪花慢悠悠的从天上飘了下来,顾平已经有好多年没见过雪了,他大学毕业以后,就和爱人一起到南方的城市创业,也亏得他妈妈给他留了一比遗产,外加运气不错,短短的两年竟然也在他乡立了足。他还记得大学毕业以后,他就和他老爸彻底闹翻了,究其原因大概是他老爸不能接受自己的儿子竟然找了个男孩子吧。就算是到了现在顾平也对这件事情嗤之以鼻,在他来看,平常不管我,怎么到这个时候就突然想起我了?

校园,和他记忆中的一样,松树上积满了雪,放眼过去白茫茫的一片,顾平不怎么喜欢白色,因为他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白色是他见过最多的颜色,白色的墙壁,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护士服,白色的被罩,他简直厌倦死了,可现在他却不讨厌白色了,因为他将会和他的爱人在这白茫茫的一片中重新开始。越想,顾平的心里越高兴,嘴里甚至哼起了小调,其实顾平是想大声唱出来的,可无奈,h城的冬天实在是太冷了,只要他张嘴,他的牙就会被冻掉。

顾平到三食堂的时候才刚刚11点,距离吕茶下课还有半个小时,顾平也不能在外面干站着,就进食堂里面去歇着了。

顾平买了杯豆浆,然后找地方坐下,开始规划自己和吕茶的未来。虽然现在的房价已经不低了,但顾平知道它还是有涨的空间,就想着干脆自己也用老妈留下来的钱买一套好了,全等它升值,等自己需要用钱的时候再卖了,想来也是能挣个十几二十万的。钱多一分是一分,他再也不想吕茶跟着他受苦了。当然,他并不想靠着房地产发家致富,要致富还是要靠他的老本行。

顾平喝了口豆浆,温热的豆浆进了肚子里感觉舒服极了,健康就是好,想他生病的后几年别说是豆浆,就连是白开水都很难下咽了。虽说是死于肝癌,可到最后癌细胞扩散的哪儿都是,食道也基本被堵得满满的,他只能靠着营养液苟延残喘的活着,那份痛苦,顾平再也不想体验了。“干脆明天就去做个体检好了,如果真发现了什么问题呢,早发现早治疗,毕竟癌症初期控制好了,就不会恶化了。”顾平这样想着。

顾平陷进了自己的世界里,他想着要怎么追到爱人,怎么样才能让爱人觉得自己不那么奇怪,虽然他知道就算他什么都不做,依着原本的轨迹,他也会和爱人在几天后见面,然后像上辈子一样在一起,可他实在是等不了了。

食堂的学生慢慢多了起来,顾平看表,原来已经到了学生下课的时间。顾平起身,来到了三食堂最北边的小门,只要吕茶是刚下课来三食堂吃饭,无论他从哪个门进,无论他是去一楼还是上二楼,都一定会经过这里。

顾平站在食堂门口望着,远远地他就注意到了那抹白色的身影。大多数人在冬天都喜欢穿深色的衣服,所以那件白色的羽绒服在一堆深色里就显得格外的耀眼。顾平的心脏越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