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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活糜&烂,却算不得恶棍。
路恒所料不差。
此时,靳阁这个资深的绅士一匹狼,的确身陷温柔乡,喜做鸳鸯,乐不思蜀。
靳阁刚出门,便有个体态风&流,风情娇艳妩媚的美人儿,迎面撞到他怀里。眼波流转间,彼此便知对方都是个中好手。
一个有心,一个即时有意。眉来眼去兮~欲语还休,心照不宣。不消一刻,便一拍即合~`~
这美人正是小白他们的手笔~
由小黑出面,特地自离b城稍远的r市高档夜店,花大价钱请来的鱼饵。钓的就是靳阁这条鱼。为的是拖住他,破坏他与路恒原定的约会。
※
包间中悠闲等待着的路恒陷入沉思。“罗宾汉”这个案子超出常理。几乎没有任何证据,除了那几根猫毛。所有的细节,所有的逻辑,他都一一推敲过,再一一推翻。
他通过已有的渠道,再次查阅过警方的归档资料,有几个案发现场,也曾有收集到少量的猫毛。与他收到的颜色一般无二。
与许家一样,那几家有养狗,养兔,就是没人养猫□□宠。由此,逻辑上推断,这猫毛与“罗宾汉”脱不了干系。
实在蹊跷,难道,那“罗宾汉”行窃之时,还会携带宠物。。
而这些猫毛到底是出自于三只猫,还是一只三□□呢?可不管是三只,还是一只,侦查起来无异于大海捞针。
要给未知底细,踪迹无觅的猫儿做dna检测,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即便,真的找到了猫,要以此寻到“罗宾汉”也非易事。
甚而,也许,猫毛与“罗宾汉”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这或许只是“罗宾汉”的恶作剧,抑或是一种个人标签的显示。
就如同有些连环案的犯案者,喜欢在案发现场留下特定的标记一样。属于一种个性偏好。虽然,在案发现场留下些猫毛,实在是令人费解的癖好。。。
撇开猫毛这个线索与相关假设,这个案子在路恒看来,除非是拥有超能力者,否则,没有人能做得到。不管多么能耐的人,要完全避开高科技的力量,终归不太现实,几无可能。
于是,他出现在这个酒吧,等待与靳阁的深谈。
不多时,路恒的冥想被突兀的打断。
包间门被轻轻推开,进来的不是靳阁。
而是一个活色生香的兔女郎。
对,就是花花公子,男人&装那一类男性刊物上,常出现的那种会惹得宅男流鼻血,性感撩人的兔女郎。
一个前&凸后&翘,小蛮腰,标准葫芦形身材的兔女郎。
路恒不是宅男。
更何况,他一眼便认出眼前的小娇&娃,正是上次餐厅里与他搭讪的那个小甜甜。
他勾唇浅笑,不急不缓,舒舒服服的舒展长腿,将上身完全靠向沙发后背,饶富趣味的看着眼前,再一次不请自来的小美人。
有趣!
这姑娘两次毫无征兆的出现在他面前,是纯属巧合,钓凯&子?还是另有玄机?
他看着刻意侧向他,翘&臀弯腰,俯身秀出胸&口艳&色,将装有酒具的托盘放在几上的小兔子。脑海里浮现的却是另一张脸。
另一张罕见的令他挥之不去,萦绕于心的脸容。
依他的直觉与观察,当时餐厅那三人中,那位姑娘应是居于主导的一个。那么,这一切都是她的主意与安排?
如是,他们似乎对他的行踪,了如指掌。是跟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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