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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睡了个午觉,醒来后仔仔细细梳洗了头面,再打开冯虚托关露带给我的字条看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阿拉硕鼠,阿拉勿吃侬,阿拉吃煞公家个!”译——“我们是硕鼠,我们不吃你的,我们吃公家的。”上海话“我吃你”就是“我爱你”,算是一语双关吧:“我们才不喜欢你,我们最喜欢公家!”
那个啥,窝不是上海银,上海话有说的不对的,还请各路妹子汉纸们指正qwq谢谢啦么么哒!
老一很高兴,先让他高兴着吧,毕竟人生大起大落,就像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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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一九四零年十月一日,我永远铭记这一天,比我阿玛的忌日还要牢固。
冯虚约了我在西郊见面,那是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偏乡僻壤,我对冯虚选这个地方本还颇有微词,复一想到她的处境,便释怀了。
约定的时间是晚上九点,黑灯瞎火的,还特地带了把手电。西郊这个地方,不说电车,就连黄包车也没有要去的,问之,答曰:“那就不是个吉利的地方!”
“什么意思?”
黄包车夫贼眉鼠眼地四下看看,见没人注意,方压低声音,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那是干这个事的,不要去!”
给了他赏钱,让他将我带到市区边上,路上他苦口婆心地劝阻,腿却没歇着,紧么劲儿地倒腾,到了地儿,把我撂下,拿了钱就往回蹽,不知道的还以为后头有狼撵呢!
哭笑不得地摇摇头,转过身去,望着前方的路。这段路,全靠双脚。
在奉天,十月的天气已经开始穿稍厚的外衫了,在上海,虽说夜里也有凉爽的夜风,但湿气重,衣服黏在皮肤上,不大舒服。
路两边都是成片的残垣断壁,墙缝里布满了青苔,野草横生。不多时,是一个连一个的巨大沙坑,天色黑,除了手电筒照亮眼前那块巴掌地儿,其他皆是一片漆黑。
微风拂面,有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味扑在鼻头上,脚下的路逐渐崎岖不平,大大小小的石块层层叠叠,可谓“举步维艰”。明显的道路已经不见,只能靠双脚踩出路来。
如此走了能有一个多小时,终于到了与冯虚约定的地点。
这里有一个醒目的标识:漫山遍野的花园式别墅,等闲人也养不起这里的房子,冯虚被金屋藏娇于此,白崇山好大的手笔,她却千方百计找我来别墅群的后山,可见冯虚成了实打实的旗人手里的金丝雀——关笼子里飞不出来,消遣时闲逗扯。
来到与她约定的地点,寻到一处老槐树底下,天还不冷,草丛枝叶间蚊虫横生,趋光而来,死皮赖脸赖着不走,随手一抓就是满手密虫。
冯虚迟到了,明明我离得比较远。当她出现在手电筒的光亮之内,首先看到的是她带着的一对儿璀璨的宝石耳坠子,妆容齐整,头发一丝不苟,接着向下看去,是一件崭新的红旗袍,上面绣着精致的金线,耀眼夺目,脖子上缀着珍珠项链,手指上套着翡翠戒指,脚上是一双黑色的高跟鞋。
袅娜多姿,婷婷款款,似望舒,更似洛神: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
我有点晃神,刘国卿的太太,果然是人中龙凤。
她停下脚步,抬头望了眼被树杈割得七零八落的月亮,眼波一横,又看向我,静静道:“我们还有十五分钟时间,长话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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