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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去偷袭shadow。

如果没死……

或许如今的自己可以更加理直气壮地站在主板和孔雀的面前,举手发誓,凭毕生之力,让“利剑”再展辉煌!

……如今这种无法全力施展的情况让他真的很难受。

他必须小心地瞒着主板和孔雀自己来自“银之战争”,更要瞒着shadow自己投资了“利剑”,这种状况几乎预见以后会有多难。

但是,如果再给他一次选择的话,无论再难,他依旧会选择这么做。

“利剑”的仇不能不报,今天的事也不能不管,就算没有今天这件事,那些钱他也会找个理由如数交还给“利剑”。

他告诉自己,半年后,无论结果如何,他都会回去“利剑”,因为那是他的根,是他的家。

晚上,太阳西斜的时候神棍敲门叫他们起床吃晚饭,郝鑫才坐起身就被shadow一个枕头砸在了脸上。

男人不悦地嘟囔:“再吵拧断你的脖子!”

郝鑫把枕头随手丢在床上,打开了门,门外神棍笑得很猥琐:“这次他是要拧我的脖子还是要捅我的屁股?”

“脖子。”郝鑫如实说。

“看来确实累坏了。”说着,神棍搭上了他的肩膀,“走吧,鬼才,提姆老爹做了他最拿手的烤鸡,除了鸡屁股都是你的。”

郝鑫挑眉:“你要吃鸡屁股?”

神棍摇头:“不,帅哥要吃。”

“帅哥?口味真重。”

“当然,帅哥的口味向来很重。”

“……”

到了饭厅,郝鑫看到了帅哥,是一头小型猎犬,长得像小猪一样的牛头梗,白的近似肉色的短毛贴着圆滚滚的身子,左边眼睛有圈黑毛,很小的面积,所以看起来像是被一圈打肿了一样,既可笑,又可爱。

见到他们进门,帅哥疯狂地摇着尾巴在他们脚边打转。饭厅里长条桌子上摆了五个座位,劳拉和提姆老爹已经就坐。神棍踹了帅哥一脚,帅哥在地上滚了一圈,尾巴摇得更欢实了。

郝鑫打过招呼,找了个位置坐下,帅哥一跃坐在了第五个座位,两个前爪扒着桌沿,啃着它盘子里的鸡屁股。

“什么时候回去?”一开口,劳拉就说正事,郝鑫发现她的指甲抛过光,涂抹了珍珠粉色的指甲油,麻花辫也松开呈大波浪披散在身后,瞬间增加了百倍的女性魅力值,这样的女人要说是坐办公室的白领,开服饰店的老板,有钱的富太太都没人会怀疑。

神棍看向郝鑫,郝鑫摇头,神棍这才说:“明后天。铁塔的伤怎么样?”

“死不了。”劳拉似乎有些不满这个时间安排,“管家还没打这次的钱打到我的帐上吗?我约好了人去买这一季的新衣服。”

“你的衣柜都堆不下了,那些比黄金还贵的衣服我几乎没看你穿过两次。”神棍败家地看她。

劳拉脸色一寒:“老娘有的是钱!愿意!”

神棍笑了:“确实,那是你的钱。”

劳拉脸色稍好。

神棍又说:“那么这次的任务佣金减半,你丰胸的钱够了吗?”

劳拉“唰”的就把叉子飞出,直刺神棍的脖子。

神棍身子一偏,躲开,又是一把餐刀迎面飞来,再躲,接着是装着烤鸡的盘子,提姆老爹心疼地大叫我的鸡!神棍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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