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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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的体温比人类要高一些,殷弦月像是睡在一个巨大又温暖的毛绒玩具里。
他们走的路径大部分是沙漠,沙漠之中有行脚商人,路槐身上的金币不多了,但还是买了两套干净衣服。古代埃及男子的服饰多是裙装,殷弦月穿了深红色的半裙和披肩,路槐则在行脚商的大力推荐下,买了金色的。
大约是猛兽气息太强烈,路槐穿上去竟像是阿努比斯。
“说起来阿努比斯也是狼头呢。”殷弦月走在他后面,落后了一截,又立刻快步追上来,“你慢一点行吗,又不是赶路。”
路槐回头:“要抱吗?”
殷弦月:“不要,我只是让你走慢点,我跟不上,我是人类。”
路槐:“哦,要抱吗?”
“……”殷弦月懂了,他只是想抱。
狡猾的大白狼。
殷弦月决定争口气:“不用!”
路槐点头,继续向前走。
入夜之后,他们在沙丘上依偎着坐,路槐变成狼,团住他,给他取暖。
星空和沙漠一样,是无垠的。殷弦月给他讲了许多现代世界与星空的故事,旅行者号探测器、哈勃望远镜。
他也对路槐说,这宇宙的奥义和终极,其实就是消亡。小到朝生暮死的蜉蝣,大到照亮万事万物的太阳,都是在向死而生。
所以他告诉过路槐,他躺在病床上,每天与监测仪器作伴的时间里,他在思考的是“意义”。如果泯灭消失,是所有事物的结局,那么这其中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当时在猎手宿舍里,路槐给他的回答是,如果把一切都上升到宇宙层面,那么什么都没有意义。
殷弦月抱膝坐在温暖的狼背上,抬头看着星空,他还是不知道意义是什么。不过这次他不再提问,他只慢慢在狼背上躺下,往上蹭了蹭,抓住狼耳朵在手里玩了一会儿。
他闭上眼,对沙漠中白色的公狼哼唱着《开普勒的小星星》,然后把狼给哄睡着了。
到这里,他们已经在西奈半岛行进了三天。
按照沙漠里的徒步速度,距离耶路撒冷也只剩下三天的路程。殷弦月也不知道在那“应许之地”有什么在等着他们,但他能够明确知道的是,荷鲁斯四件神器所促成的神,绝对不能是路槐。
他会自己去面对洛尔,对犯下诸多罪行的洛尔降下神罚。
第五天,已经在荒漠中看见人烟之迹,殷弦月知道,应许之地已近在眼前。
他双唇微干,但一路过来,军袍包裹着头脸,皮肤没有多么干枯。殷弦月朝他招招手,示意他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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