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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我的零食到处跑,感觉他立马就要成为我们班的一员了,甚至比我更像这个班的一员。所以1班班主任都不管的吗,让他们班的同学在我们班安营扎寨?
即使脱了外套还是热得要命,太阳大,书包重,还紧紧贴着后背,同时还要爬上爬下,我便不顾景区物价贵去买了一根雪糕。三口解决完觉得还是不解暑,于是又买了瓶冰水。梁可心看着我惊人的战斗力陷入了恐慌。她倒是一点儿也不热,虽然没穿着外套,但也没像我这样气喘吁吁疯狂流汗。
林哲必看着我的行径让我喝慢点,这么冰还喝这么快对女孩子不好。我白了他一眼,站在小“长城”的缺口吹风,站着不动。一下子我就成了班级队伍的最后一名。反应过来就要跟丢的时候,我才恋恋不舍地迈开腿。生了这么多年有关气管的病,不知道是不是后遗症,体力特别差。即使初三那段时间天天跑五圈,体力终于上来了,高中终于不再生大病了,但在景区不停歇地爬上爬下,我还是吃不消。
以为林哲必已经在大部队前面了,我有些落寞地一个人慢慢地走着,在人群中寻找着我们班的人的身影。
“你怎么走这么慢啊,我都从我们班逛了一圈回来了。”林哲必从后面追上来,手上已经空了,大概是把零食先放车上了。林哲必看我热得要命体力有些透支的样子,帮我卸下书包背到背上,顺便承担起帮我撑伞的责任。没了书包身体一下子轻了许多,步子也不自觉地加快了。
终于到了吃午饭的地方,这次学乖了书包也不带了,只带了手机和充电宝。
林哲必回了他们班级。
不知道他下一步要做什么,但希望不要被我看见,毕竟我还是挺喜欢卓瑶瑶的,好不容易能成为朋友,才不想陷入我喜欢的人和我喜欢的女孩子在一起的悲伤之中。
最后一个景点是古镇小巷。因为是在巷子里走,索性伞也不撑了。
林哲必还是在离我不远的距离晃荡,甚至还去那家很有诗意的店写了封信说要寄给三年后的我。他倒是能知道三年后我会去哪儿上学?也对,他可以寄我家。不过我家最近刚搬了,也不知道他写的哪儿的地址。
走得有些渴,进了一家充满古风的奶茶店点了一杯柠檬水。服务员看了看我,和同事说道:“听说喝柠檬水能变白呢。”要不是因为她长得好看,我可能会把手上的充电宝扔她身上吧。
前一晚寝室因为要春游了激动得要命,玩谁是卧底玩到了三点,所以今天早上六点半起来我虽然不困,但是脸色整个变黑了。我就是个缺觉就会变黑的女孩子,我有什么办法,怪我咯。
林哲必倒是在旁边不咸不淡地补了一刀:“她小学的时候可是很白的呢。就是初中的时候去水上乐园玩了一个下午忘记涂防晒霜变成现在这样了。”胳膊肘老往外拐,很想打死这个想到什么说什么的家伙。
嗯,妈妈在没提前通知我的情况下搬家了,就在周四的那个晚上,连地址都没告诉我,亲妈。我还指望着她来接我,结果她甩下一句让林哲必带我一起回家就挂了电话。亲妈!
不过说真的林哲必真的知道我家地址吗,看他写信的时候写得那么认真我倒也不好意思打扰他。现在想想可能这里面唯一一个不知情的人是我吧。
林叔叔一路朝着我熟悉的方向开着,我很怀疑妈妈是不是打算把我丢在林哲必家。但是后来我才反应过来,爸爸和妈妈竟然早就商量好了搬到林哲必家的小区。而且和他家斜对面!他家在9楼901,我的新家在8楼801。嗯,很好,妈妈竟然一声不吭就干了这么件大事儿,以后岂不是回学校都可以和林哲必一起走了?甚至回家都可以一起走了,并且爱什么时候串门就什么时候串门,就在斜对面,还有电梯,一切皆有可能。所以妈妈这是为了离她心爱的姑爷近一点所以才做了这样的打算吗?心情复杂,十分复杂。她知道现在她的姑爷会在不久的将来被一个名叫卓瑶瑶的小姑娘拐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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