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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张,她笑得嘴巴咧得特别开,不仅暴露了小虎牙,还露出了牙龈,怎么可能不丑?

可就在那一刻,灵光一闪,她忽然明白了林华为什么会说,“苏明媚,没有人宠你,是你自己宠自己。”

没有人喜欢你,是你自己喜欢自己。

自恋生出的错觉,错觉沈旭阳会喜欢平凡无奇的她。

从那天起,直至初中毕业,她再没有和沈旭阳说过一句话。

车子行驶在明媚的阳光下,苏明媚关掉cd播放器,自嘲地笑了笑。貌似就是从那时起,她慢慢地就变成现在这个模样。

沈旭阳现在居然好意思问她,“为什么假装不认识他?”

呵,除非上帝给她关了一扇窗后,又给她开了一道门,就为了把她脑门活活夹住,她才会承认这个大烂人是她的初一同桌!?

☆、31

?沈笑一直知道苏明媚是个美人,还是个大美人。

学生时代,之所以泯然于众人,一方面是因为那时候的苏明媚不爱打扮,更别提会搭配了。直到现在,沈笑还记得苏明媚的老多黑历史,比如有一次她竟然穿粉红色的胸前缀满蕾丝的t恤搭配奶油黄色的蛋糕裙,整个人都糊成一团了。

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这丫头是个不善交际的死宅废,看人的眼神总是怯生生的,毫无气场可言。比如苏明媚自己就很郁闷地跟沈笑说过,她选修了一门商学院的管理课程,同班的另一位女生也选了这门课。结果,有一天,那妹子看到坐在第一排的苏明媚无比震惊道,“咦?你也选这门课,我之前怎么一直没看到你过呀!”

苏明媚当时就哭了。她是个乖学生,从无迟到早退逃课好吗。而且,她每次上课都坐固定的位置,就是靠教室门口的第一排。结果,这门课都要结束了,那妹子居然没有发现她这号人物的存在!

由此可见,苏明媚的存在感是多么稀薄可怜了。也难怪大学四年,她别说开桃花了,连花骨朵都结不出来。

如果当年的苏明媚能拨出一分的心思放在打扮上,也不会落到高龄26,依然是孤家寡人的境地吧——墙角的花,你孤芳自赏时,天地就小了。→_→

沈笑叹了口气,朝倚着科迈罗,慵懒地眯着眼睛望着街角的led大屏,全然不知道自己已经吸引了这栋写字楼老多饿狼的苏明媚走去。

一边狂奔,她一边在心底叹息,苏明媚是她见过的,穿高领衫最美的女人。巴掌大的小脸,又细又长的脖子,高领衫也适合她,能完美地衬托她本就含蓄矜持的柔美气质,更有种类似旗袍般不露而媚的诱惑,如果她是男的,也会硬的。

“看什么呢?看得这么入神?”

苏明媚收回目光,淡笑着摇了摇头,动作自然地替沈笑拉开车门。

沈笑眼角余光瞄见自家公司那帮跟被人按了暂停键似的,停在那里不敢走下去,一个个脖子伸得比长颈鹿还要长的男同事,抱着苏明媚的脖子,照着她白皙精致的小脸,吧唧就是一口!

苏明媚愣了愣,“沈笑,你……”

沈笑伸出手指虚点在苏明媚嫣红的粉唇上,“嘘!”动作利落地把她塞进了车里,然而,绕过车头,像是才看到那帮饿狼似的,抛了个得瑟的媚眼,便自己坐进了主驾驶,发动车子,绝尘而去。

苏明媚抽了张纸巾擦了擦脸,无奈地问,“沈笑,你今天又发什么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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