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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都变成了背负于身的现实,就更多了无可辩驳的意味。改变不了,只能逆来顺受。

极度的珍视会导致矫枉过正的袒护,所以也被看做另一种形式的自贱。我不曾告诉别人我对音乐隐秘的渴望,就像在音像店门口偶遇的房东,因为它对我来说属于那个“我从未见过的地方”,遥不可及到了可笑的地步。

我连一张唱片都买不起。

我不愿捧出自己被人当成笑料,也仅仅是在内心暗自翻涌着渴望而已。

而它竟日渐灼热滚烫,烧得我难耐。

我不想站起来向全世界宣布,尽管他们都会转过身来看着我。

我对李谦蓝说,我可能要做个说唱歌手。

我说真的。

第6章

我十二岁生日的前一天,听说附近的卖场搞促销,夏皆便死活要拉着我去给她当免费劳动力。

说免费显然是不贴切的,因为我收到了一罐蜂蜜腌桃,那种被浅金色蜜汁浸泡着的、表皮清脆果肉柔软的零食。

她说这也算是我的生日礼物。因为谁都不知道我出生在什么时间,所以我们擅自把这个纪念日定在她捡到我的那一天。

从另一层意义上来说,这也算是我的新生。

我嘴里叼着冰棍儿,从夏皆手里接过整袋的大米和食用调和油,几乎没什么重量的蔬菜被她满是红痕的手指拎着,我跟在她后面挤上公交车,开车时车厢里一阵动荡,盛夏的热流相互冲撞,夹杂着烟灰色的尾气扑向我面前模糊的玻璃窗。

我脊梁抵着发烫的栏杆,弯腰把手里的重物放在脚边,夏皆在这时顺手撩起我的头发,说,“宝宝越长越好看了啊。”

“雀斑还是常住居民。”我低声纠正她,“不要大庭广众叫……宝宝,很奇怪。”

她大笑,显得对我的窘迫兴致勃勃,“哦哟,害羞啦?”

说罢捶了捶我的肩膀,抬手的角度略微抬升,“又长高了。”

她手心老茧粗糙得不像这个岁数的女人,正在享受青春和恋爱的年纪却要穿梭在菜市场里,在地摊上捡漏,和小商小贩讨价还价,可她从不吝啬于在别人面前承认我的存在,她昂首挺胸,就像跟全世界较劲儿似的,每当有些不怀好意的人谈论我们,话语中夹杂“未婚先孕”这样的字眼,她也都满不在乎。

我们下了公交车往家走,水果摊前,她剥了一颗红色的荔枝塞进我嘴里,问我,“甜吗?”

我点点头。

——很甜。

小升初毕业考那天下午,我把学校一些用不着的教科书和作业本捡回来,卖给了废品收购站,即使这些困扰了我六年的东西只卖了十块钱,我依然很高兴,暂时不想存钱的事儿,给夏皆买了一包她喜欢的糖炒栗子。

晚上我和李谦蓝一块儿吃饭,在他家对面一个远近闻名的粥铺,作为招牌的潮汕海鲜粥尤其美味,这样的天气也有不少人慕名而来,邻桌都是讲话粗犷的老头子。我们坐二楼,头顶是吱呀呀旋转的风扇,浅绿色扇叶边缘有陈旧的锈蚀痕迹,灯管白晃晃的,照着吊在墙角的二十一吋电视机,我用勺子舀了粥放在嘴边吹凉了,听李谦蓝说,“我们将来还会在一个学校的。”

“真好。”我把粥里的虾壳吐出来,吃掉煮成粉色的肉。

一小锅粥喝到后来我浑身是汗,衣服都沾湿了,饭后跟他溜达去城市广场,俩人都故意闷头往喷泉里跑,被迫转向的水溅了旁边玩耍的小孩子一身,整个广场都能听到咯咯咯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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