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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笑还好,一笑我就觉得自己蠢。这毛病怕是改不了了。
“你养我啊?”
“怎么不行,”我心一横,“等我攒几年钱,有资本开家工作室,没资本就卖唱,我会想办法的……只要你别太败家我都养得起。”
他笑了,肩膀发抖,然后松了松膀子,假装没有嘲笑我不切实际的天真。
“那敢情好。”他转弯加速,“回去我把咱们家房本啊存折啊黑账啊全部积蓄都给你,以后我就当小白脸,吃你的睡你的,上炕认识媳妇下炕认识鞋。”
“爸爸,做人不能这么不要脸。”
“反正我都快三十了,丢得起这个人。就这么定了。”
“……”
于是从那天晚上回去后他就疯了。
因为我跑回来纯粹是贸然行事,头脑冷静下来免不了有些后悔,又不好回自己家,干脆呆在录音棚弄我的翻唱。
而宫隽夜表示前天的事儿风头还没过去,他有必要在家避避嫌,闭门不见客,要么散步买猫粮,一身短袖短裤,邋邋遢遢的居家打扮,穿衬衣从不系扣子(这就很不应该了。)胡子两三天不刮,活动范围严格划分在方圆一公里内,非常听话,我让他什么时间回家就什么时间回家,要么窝在房间里听我唱歌,煞有介事的跟我探讨选曲。
我含着润喉糖,拿一份筛选过的歌单给他,二十首按照顺序全唱一遍,让他挑出合适的五首,由我收入这次的翻唱专辑里。
他坐在沙发上,手臂平摊开,嘴里叼一支圆珠笔,手中捏着我的歌单,脚尖跟随节奏打拍子,我一让他说感想,他就理直气壮地:“我哪懂你们这些人民艺术家。我唱歌跑调。”
我几欲窒息,“宫隽夜——”
“但是我认为。”
他用手指掸了掸纸面,“你对着我的时候,唱情歌最好听。”
第96章
在窗外落进来的阳光里,他扬起脸,我看到变幻的光线像水一样从他的眼底流淌过去,额发薄薄的铺了一层,把他翘起嘴唇的模样映衬得格外让人心动。
润喉糖咔嚓一声被咬碎,我本只是站在那儿神游,突然就手忙脚乱起来,赶紧低下头摸了摸自己的脸,又用指头去蹭鼻子,最后从他手中抢过歌单,退回话筒前。
“那我给你唱一首吧。”
“想要有直升机
想要和你飞到宇宙去
想要和你融化在一起
融化在银河里
我每天每天每天在想想想想着你
这样的甜蜜
让我开始相信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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