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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说这是我给的,不就行了吗?”陈冉被他那样的眼光看得心烦意乱,站起身来:“求你了,肖乐,你们收下吧。我以后不会再来烦你们,我这就走了。”

肖乐也站起身,犹豫片刻,把那袋子拿了起来,脸上的表情僵了僵,最后斟酌着换了个冷淡又礼貌的笑容:“那……我就替晨晨谢谢你了。”

陈冉从b大出来,长长舒了一口气,因为肖乐把他给自己买心安的钱收下了,也因为没了这笔钱之后,他基本上算得上身无分文了。

没钱一身轻,陈冉莫名其妙自暴自弃地想。那笔钱有六万多的样子,是他这几年自己挣的,除了偶尔给沈宜修买点小礼物,剩下的都在这里了。本来有这点钱,他压力没那么大,可以就将撑一阵子,但现在钱没了,他不赶紧找个工作,很快就连饭都吃不上了,这样也挺好,没后路,就得往前走。

没过两天,陈冉在附近购物中心一家奶茶店里找了工作,他觉得在店里学学怎么操作怎么经营挺好的,说不定以后还能开个奶茶店。要说起来他还开过咖啡店呢,不过那是沈宜修给他开着玩的,不能作数……也不知道“闹着玩儿”咖啡店怎么样了?沈宜修会把它关了吗?当然要关,难道还留在那里赔钱吗?……

同事们都很年轻,热情友好,陈冉虽说不怎么活泼开朗,但跟大家相处的也挺愉快,工作很忙很累,一天站着七八个小时,在狭小的空间里,水池边柜台边来回转圈,难得有一刻闲暇。但是陈冉并不讨厌这种状态,甚至还有点喜欢,忙起来就没时间胡思乱想自怨自艾,不会控制不住地犯贱去想那个人和过去的事情,也就不用去惩罚自己去咬自己的手腕。

陈冉看着自己手腕上还泛着红的齿痕,觉得有点心疼,毕竟这手腕又白又嫩纤细可爱的,而且还会弹一点点吉他和钢琴,要是咬坏了,多可惜呀。

所以忙点好,越忙越好。所以陈冉特别怕晚上下班后一个人回家,家里冷,也冷清,他孤单,只能对着自己的影子或者时不时出现在角落里玩变形金刚的小陈冉说话。

所以他每天下班后都拖着不愿意走,非常积极地帮值班的同事打扫店里的卫生,盘点一天的收支,好像这样能得到额外奖励小红花似的。

这天晚上,他洗了百洁布在认认真真地擦柜台,在点钱的小美女店长瞄到他的手,盯着看了一会儿,皱起眉问道:“陈冉,你的手怎么了?”

“什么?”陈冉不知在想什么,愕然看着她:“你说这里吗?”他指指自己的手腕,反应过来,以为店长在问他手腕上的牙印,他正准备说是家里养的狗咬的。

“不是,我是说你的手指。”店长歪过半个身子,小心翼翼地摸了摸他的手指头:“怎么看着红一片肿一片的。”

“哦,没事,生冻疮了吧,我从小就这样。”陈冉笑了笑,无所谓地道,把十个手指头缩了起来。

“是不是天天在冷水里泡的?咱们这又是冷水又是冰块的……”店长叹了口气,温柔地说:“你明天开始就收银吧,别在管制作的事了。”

陈冉不好意思地笑笑,犹豫了一下,还是点点头:“谢谢店长。”

陈冉回到家才仔细看了看自己的手指,确实是生冻疮了,像十根小红萝卜似的。他家乡一到冬天又湿又冷,小时候又没人好好照顾,年年冻伤手指脚趾,早就习惯了,这几年跟着沈宜修,十指不沾阳春水,倒是没再犯老毛病。

他在抽屉里翻了翻,想找点药抹,找了半天一无所获,倒是翻出来一张名片。

白亮。名都会所楼面经理。

想起来了,是有一次他在市民广场唱歌的时候,有个年轻男人问他要不要找工作,还塞给他这张名片。

陈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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