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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笛子慕秋华极喜欢。
谢天枢看那笛子,那黑色花纹似名山大川,叫他看出行云流水来。
慕秋华看那笛子,那黑色郁郁寡欢,叫他看出无底的深渊来。
*
慕秋华十七岁出师,奉命下山。他嫌一人行走江湖孤单,硬是拖了谢天枢一起。
那段日子两人纵马天涯,从脉脉缱绻的江南到莽莽黄沙的塞外,剑刃舔血,斩杀无数奸恶之辈,酒肉穿肠,日夜相伴生死相依。
谢俊慕风这四个字,便是在这时候,开始流传江湖。
当然,慕秋华仍是那个慕秋华。
他见谁看着讨厌,便趁着谢天枢不注意,把人家给杀了。
他见那姑娘多盯了谢天枢几眼,还把自己鬓边的花送给谢天枢,他就偷偷去划花了人家的脸。
他见谢天枢不杀那个偷他钱袋的小偷,只把他送往官府,他就连夜潜入大牢把那人给砍成八段,杀完人回来后不忘给谢天枢带一份早点。
慕秋华杀人如麻,谢天枢没有闻到他身上的血腥气,只看到他皮囊上温良的微笑。
半年后,他们从塞外归来,偶遇一位成名久已的江湖前辈,应邀去他府中做客。
那前辈便是哥舒曼,两人来到的,便是昔年的哥舒府。
哥舒家的一双女儿出来迎客时,一个走在前面,一个落在后头。前头那个春光一样明媚,颜如舜华。后面那个平淡婉约,未有多少颜色。
奇怪的是,两位来做客的人都是望着那后面的女子。
谢天枢会去看哥舒眉眉,只因她绣花鞋前沾了片蜀葵花的花瓣。
谢天枢喜欢莳花弄草,不由看了几眼那双绣花鞋,视线上移之后,便看清那女子的容颜。
而慕秋华会去看哥舒眉眉,只因谢天枢在看她罢了。
两人在哥舒府做客半月,道别时,哥舒轻眉以玉佩相赠谢天枢,谢天枢未收。
那容貌绝美的女子露出一瞬的尴尬,随即扬起一笑:“谢大侠真不要嘛?”
谢天枢摇头:“多谢姑娘,但无功不受禄。”
“是么。”哥舒轻眉微一偏头,眼波冷冰冰的。
通常都是别人搜刮奇珍异宝送到她面前,她觉得谢天枢冷静清雅,欣赏他身上不同于那些凡夫俗子的气质,却不想谢天枢这么不识抬举。
随即,便是一记脆响。
哥舒轻眉把玉佩砸成了碎片,嫣然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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