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原来是知己(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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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所谓人家,是老头坐在家门口晒太阳打瞌睡。

是天晚黄昏时,主妇们扯着嗓子喊自己的孩子回来吃饭。

特别是有些江南的小城的方言中,将天色将晚唤作“式微”,正与《诗经》中“式微,式微,胡不归”的轻唤契合得严丝合缝,让人欢喜。

而现在的那些“著名古镇”,却把“人家”都赶到镇外居住,而镇里头全都被卖租作商铺。

放着震得心脏快要停摆的音乐,卖着义乌小商品市场的批发货,用灯红酒绿的酒吧招徕着想来一次“美丽邂逅”的旅客。

古镇已死。虽然现在犹作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挣扎,但到底还有什么好去的。

“是啊,我多年后为着一碗记忆中的味道回乡,而你,则旧地重游,我们也都算来到了诗意的远方了。”

“你有多久没回过老家了?”

“自从我考上大学后,就举家搬走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难道这边再也没有什么亲人长辈在了吗?”

“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我家的那一干所谓亲戚们,大概在我爸爸破产的那一天同时死绝了,再也没见到过。”

汤一品的话虽然狠,但语气却淡淡的,“我曾经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再回来,当年的所谓屈辱,如今想来都如上一世的记忆般模糊漫漶。

所以,为了将就自己的嘴,竟也愿意千里迢迢地回来一趟。”

楚峥岩的胸口微微发闷。可以想象,刚上大学的她,还来不及品尝青春的喜悦,就必须面对家庭的巨变,饱尝亲人的白眼,体会世情的冷暖。

“那段日子想必是很辛苦吧,听说你以前家境很好,越是这样,落差越大,小公主一样长大的你,那是一定也流了不少的眼泪吧。”

“很苦吗?”汤一品皱着眉头用力地思考,“全都不记得了。

至于眼泪,倒是记得很清楚,好像从某一天起,我突然不会哭了。有的时候真的想大哭一场,可是眼睛干干的,心里真是堵得慌。

后来看见了云,云应该是吸收很多的水分,它的心才变得非常重,重得承受不住的时候,就变成雨落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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