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在火红年代的悠闲生活 第197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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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月的东北农村,对这些痴信不已。
黄大仙在这个年月里的威信,也达到了顶峰……
李源想了想,倒没有一味的拒绝,道:“这里是打虎庄,萨大哥以前还打过猎,不知有没有虎骨之类的东西,可以入药……”
萨本昌实在的多:“虎骨有,虎鞭也有,李大夫,我都给你装上!”
看这李大夫也不算壮,估计能用得到……
李源一时都舍不得说不要,都是好东西啊!
他好好庖制一番,一根虎鞭入药,将来十块狗头金都赶不上!
……
李源的名声就这样一点点在工人百姓间传播开来,这使得他白天上班看病不说,到了晚上,也基本上不得闲,被马拉爬犁接上各处跑着出诊。
半个月后,李源已经能自己赶着马拉爬犁,前往各公社、生产队复诊了。
“驾,驾驾。”
夜色渐深,赶着会战工人医院的一架马拉爬犁,从林甸县往萨尔图区折返。
东北的冬天夜晚和关内的不一样,只要是晴天,晚上有月亮,那夜色看起来也就比白天暗一些。
月亮好像比马灯还明亮,月光洒在雪地上这么一衬,一切都是明晃晃的,别是一番滋味。
不过夜路走多了,总还是会遇到一些意外……
“聿聿聿!”
高头大马走着走着,忽然就不肯再往前走了,焦躁不安的打着响鼻。
李源就知道,前面指定有东西。
他拿起爬犁上放着一把火器,还是当初缴获小鬼子的三八式步兵枪,如今都是民兵连在用了。
李源会使用火器,这年月别说读书军训的时候要练习,因为和老毛子关系紧张,全民备战的时候,妇女儿童都要练习开枪。
这也是工厂医院放心他一个人邀着爬犁赶夜路的原因,有火器在,一般不会出问题。
是狼。
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在月色下显得格外的明显。
一共六只,李源是到了东北和老乡们聊天后才知道,话本小说里常见的百余狼群都是扯犊子玩意儿。
超过十只的狼群都是极为少见的,一般都是十只以下,以四五只居多。
这次遇到六只,看来是将他当成肥羊了。
李源不惊反喜,不过他没有开枪,将马拉爬犁的缰绳捆在木棍上,然后将木棍深深扎进地面后,手中凭空出现了一把剑,看着几匹似乎有些懵逼的狼狞笑道:“用八极大枪都算欺负银,你们见了估计得跑。打穿越过来就开始练五禽戏,练了几年,又开始练拳,之后又练剑。辛苦这么多年,连装逼的机会都找不到,今儿遇到你们,算是遇着了!宝子们,看剑!”
见他这么亢奋,狼群都吓了一跳。
卧槽,这人是什么情况?
打它们祖辈起,就没见过这么莽的人。
牧民们虽然每年五月都会骑上高头大马,拿着马棒和套马杆成群结队的找狼群打狼。
可那是大部队行动,单个的试试看?打的还都是狼崽子。
眼前这人到底怎么回事?
狼群正不安,李源却踩着八卦步,翻天兮惊飞鸟,滚地兮不沾尘,雪沙飞扬,手中剑一直未见,直到一击出手。
月夜下,狼群只见一道剑光横空出世,如闪电般落在一匹狼腰身上。
随后就是一声凄厉之极的惨叫声响起。
偌大一匹狼,居然生生被斩成了两截,上半截的狼躺在雪窝里惨嚎着,下半截两只后腿还在乱蹬……
其他几匹狼看到都快吓疯了,这玩意儿到底是嘛呀?
一时间头也不回的四散逃走,李源追之不及。
李源自己也吓了一跳,他知道自己气力大,但没想到用剑能造成这样的战果。
他拿的是剑,不是斧头,也不是砍刀啊。
走到已经没多少力气挣扎哀嚎的狼跟前,李源用脚踹了下脑袋,算是给了个痛快。
狼皮毁了,只能把狼牙给撬下来。
倒也不用收拾其他,过不了多久,其他狼会回来吃了这匹狼的尸体的。
装逼没尽兴,收起从王世襄那里淘来的宝剑,李源解开马缰,邀着爬犁回去了。
不过很快又高兴起来,这样的经历,估计这辈子也就这一回了……
……
“去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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