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第142章 商业婚姻19(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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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还有韩冬梅的两个儿子,毕竟韩冬梅跟崔如兰等人不一样,没背叛他,他对他们的观感自然就不会那么差。

沈聿让他暂时不要急,说处理好他们那边的股份就来接收他这边的股份。

后来想了想,沈老爷子还是算了,毕竟这两个儿子,要杀沈放,他们之前的财产已有不少了,他的遗产,就不给他们了吧。

不过这些人是蹦跶不了什么的,因为,其他人在第二份遗嘱中,已经排除在继承权之外了。

这也是为什么沈聿想让沈枫的遗嘱成功的原因,因为沈老爷子立第一份遗嘱的时候,沈家那些破事还没冒出来,所以第一份遗嘱里,崔如兰等人的儿子,还是能继承遗产的。

但在第二份遗嘱中,沈家的破事已经曝光了,所以沈老爷子在第二份遗嘱中,列明了继承人名单。

那些人跑来闹也没用,因为不在第二份遗嘱的继承名单中。

沈枫看了,赶紧找沈聿,说要转移股份,他好拿到很多钱,要不然再放在手上下去,沈聿反悔不要,他这股份就要成废纸了。

虽然这个钱不多,但再少也要,不能便宜了沈放等人。

却说沈枫得到大头后,沈父、沈二叔、沈放,还有一个私生子,四人就瓜分剩下的两成。

沈父成了大股东,他没管理公司的能力,到他手上,沈氏的股价也没起来,于是沈父就让沈聿管理,想让股价回来。

但,不光这四人,沈老爷子其他的儿子,包括监狱里的儿子,也都跳出来要分这个钱。

沈聿一开始没答应,说沈氏现在四分五裂,不好管理,他不想接手这一团乱麻的公司,准备自己开公司,说到时不比呆在沈氏差,毕竟在沈氏,他又没多少股份,劳心劳力也赚不了几个钱,为什么要在这儿辛苦?

最后还是沈父他给转了十个点的股份,表示只要股价回来了,这十个点的股份,就相当于五百亿资产了,不比他自己开公司强?

——从沈父在这样的绝境下,都只给沈聿十个点的股份,沈聿让沈枫抢遗产是抢对了,因为绝境下,沈父都不愿意将所有的股份给沈聿,更何况,他要得了大头股份,沈氏没四分五裂,股价较高,他没到绝境的时候,只怕是更不会将股份给沈聿的了。

沈聿看沈父给他转了十个点的股份,这才答应沈父,到时管理沈氏。

眼看沈父成了大股东,接下来,沈聿就钱,从沈枫手中买来了他手中的股份,自然是远超市场价的,毕竟按市场价的话,他那点股份已经不值几个钱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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