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2 / 2)
谢逢歌哪只都不要,就要那只。
过后他总想起来那只兔子,也想起来自己那时执拗地就要那只兔子的心情。
再长大些他自己有了点理财能力,也有独立去任何一个市场购买商品和宠物的能力。
他偶尔还是会想起小时候那只巴巴的兔子,仍旧觉得那模样惹得他想养着它。
可如果路过宠物店,他见到任何一只品种珍贵的兔子,都不觉得有小时候的那只让他那样想留下来。
但他后来还是养了宠物——是隔着剥离橱窗朝他蹭脑袋的小笨猫,翡翠一样墨绿的圆眼睛,和幼时那只兔子一样巴巴的。
谢逢歌不知怎么,隔着剥离橱窗和小笨猫对望时,脑海里又浮现出课堂里那位满口赞美的青年。
他抬手抵上玻璃窗,小笨猫就娇软地蹭上手心,好像根本就没感受到这层冰冷玻璃的阻隔一样。
是太笨了?
还是想要快点被人类带回去?
老板说它都五个月大了,还不会自己埋粑粑,太笨了,但确实可爱,见人路过就撒娇,估计很想找个主人带回去的。
哦,原来是在撒娇。
谢逢歌明了,忽地就想通为什么那天课堂上,兰笙进门是见了林肯先生怎么就话软嘴甜的,还要说他喜欢林肯先生的眼睛。
这简直和他头一回在演讲台上看到的大为不同。明明那天的那位anderson分明一副骄傲斐然,豪言壮语的大义模样。
原来anderson是在和林肯先生撒娇,以图林肯先生可以放过他前三分之一学期缺勤这一马。
他真可爱,又很聪明。
可惜课堂上那次张扬的撒娇,分明是看着谢逢歌,却是对林肯先生表达的。谢逢歌常常遗憾地想。
难道他就不应该为了自己的私欲,而大胆地做些什么吗?更何况商人为了可以衡量计算的利益,都能冒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赌上一次。
最后,谢逢歌还是将那行被自己不断打出又删减至0的文字发送出去。
【歌笙】:anderson,我想他应该是喜欢你的。
不等兰笙任何反应,聊天框内又补来一句:想要追你的那种喜欢。
第59章
不知是不是在热水里泡了太久的缘故,兰笙只觉全身浑然一热,眼睛盯着手机上那两行字,却迷离目眩,就连心脏也咚咚地打起鼓来。
他浑身赤红一片,忽地抓紧了浴池边沿,猛地站起又踉跄了两步,险些又栽倒进池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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