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1 / 2)
首先三皇子不能留,因为以对岱钦.朝戈部署跟其大军人数的判断,没有援兵,又失了军机,拢城大概率守不住的,留三皇子在这里就是等死,但一个三皇子不足以报信离城。
他不可信,所以得有可信的,又重要到得被送走的人一起离开,再加上几个人有战力的。
韩柏刚看向奚玄。
后者苦笑,“将军觉得,我这样的身体能抗住连续三天的快马传讯吗?”
这是真话,别提她身体还带着病,不是装的虚弱,一旦超过两个时辰剧烈骑乘,就....不暴毙也得发病。
别说赶去离城传讯,同行的人还得救她。
所以她只能留在离城等死。
韩柏皱眉,又苦笑:“也对,而且长相太显眼了,城门口,有不少人见过你,羟族那边的人估计也知道,得是长相平平无奇且不为人瞧见面容的....”
突狡:“.....”
突狡走不走,他自己决定,但可信的传讯人必须要有。
韩柏派遣了自己的副官,后者可信,却是顶尖的斥候,可连奔五日,“备两匹马换乘,马扛得住,他就扛得住,我信他,如信我自己。”
“殿下,您走不走?”
其实韩柏从内心深处——不是他不重王室血脉,而是相比突狡的价值跟拢城的战略意义,区区一个皇子不值当影响战局。
他太废了,可能会耽误事。
所以他宁可对方留下,死不死的看战局。
只是这大不逆的话不能明说。
突狡会走吗?
他怕,而且他刚逃亡过,又得连奔几日....这次比之前更惨,但他更怕留下等死。
滇边跟拢城的事太吓人了。
他可是皇子,不能死在这里。
“殿下,您还是得离开。”齐将军等皇子属官齐齐上议,以他们的身份,绝不可能让三皇子在这等死,不说自家家族身家性命全在丽妃手中,光是职责也得是这样的建议。
“那,那我....我还是走吧。”
突狡还是有了决定,剩下就得是韩柏安排了,人不可能都选中,得选几个合适的。
再以城中百姓身份出入悄悄离开,一起离开的还有蔡寻,他怕那个斥候压不住突狡,而且他长相不起眼,这里也没人认识他,伪装一番,若是自己人都看不出来,那就可以。
其实,他还真擅长此道,毕竟年少时就是以查案问案入行的,为了查出命案,不吝乔装打扮,那时还是个小提刑官,如今.....
他笑着跟奚玄打招呼,问后者认不认得出。
奚玄心里还是担忧的,但也知道对方是希望自己别那么忧虑才故意作怪。
这位长辈......
她别过眼,看向城外还算热闹的景象,也看到几个妇人带着幼童上街采买蔬果。
一手挽着菜篮,一手牵着扎着冲天辫的微胖女童。
那女童握着一个小风车,腮帮子鼓鼓的,吹着它转。
咕噜噜,它在转。
————
离开之前,已经做夜郎打扮的突狡还没见到好几车恭桶就脸色难看得很,十分不情愿,身边齐将军再三叮嘱他如果想保命,就得装作自然的样子,可千万别被人看出来。
突狡勉强答应了,却见奚玄上来,原以为奚玄是要告别蔡寻,却见这人迟疑了一会,上前,撩起衣摆,跪下了。
突狡震惊,旁人亦惊住了。
奚玄垂首,“殿下,不管以前种种,但身在帝王家,为君王之子,自太祖定乱世而稳江山,言氏王朝自有国运在,子孙当以血脉为荣,或许您从前对下臣有所误会,但江山社稷,如今全在于您一身。”
突狡一时绷着脸,下意识握紧缰绳。
他不是傻子,从小都被嫌弃不够优秀,也天天拿来跟书堂里其他人比,哪怕这奚玄很晚才归来入学,也像是天生的文曲星,处处压得他不如人,尤其是举国上下都看得出他的父王对这人的喜爱跟认可。
可这人是因为被宠爱才高贵的吗?
奚氏门庭本就高贵,本就强大,相比自己还得跟人争也得谋取父王宠爱才有可能得到那个位置,这个人天然就坐在那个位置上,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成为奚氏之主,成为王朝为数不多大国公之一,从此见王不必下跪。
何况他区区一个没有实权的小皇子。
可是,这样骄傲又璀璨的人也会跪在自己面前,承认自己关乎江山气运吗?
“人在,边疆在,才有王朝,才有王族。”
“您若想有那一日,请信下臣今日的忠诚。”
最后一句等于是协议了——只要突狡不出幺蛾子,带着韩柏的密信跟他自己代表朝廷跟帝王的巡查令,再加上皇子之身,及时搬来救兵,救下拢城,奚玄愿意帮助对方登顶王位。
因为拢城真的太重要了,这一战,也真的太重要了。
城中那么多百姓。
若是破城.....就是下一个滇边。
还会有无数个滇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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