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0节(1 / 2)
客栈里的小摆设除了有赵老师捏的泥猫,还有段风倾情推荐的一个很花哨的落地灯。
说是灯,其实更像是风铃,整个灯的造型是用一片一片磨到半透明的磨砂圆片组成的紫藤花模样。
每一个圆片上带有云母一般闪烁的彩色光,或者,应该叫它五彩斑斓的白。
灯光是暖暖的黄色,晚上开了灯,它便与屋里其他的民族风格装饰融为一体,完全没有突兀的感觉。
田乐超喜欢它:“真挺好看的!谢谢段总推荐。”
段风看了一眼路菲菲:“可惜,有人不懂欣赏。”
他发现这种灯之后,马上推荐给了路菲菲,甚至都已经帮她想好能放的地方了。
然而,无情的路菲菲看了一眼,就否决了:“这么多片片,得擦多久。”
段风很无语;“又不用你擦,你不是请了家政吗?”
路菲菲:“我对各位家政的水平不是很放心,万一手一抖,给我拽下来一片呢?那可怎么办?”
总之,路菲菲喜欢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但是,仅限于欣赏,要她亲自去打理他们,那是万万不行的。
她对这种东西的认知是,买了它,就得搭配一排女仆,一排男仆,一个女仆长,一个男仆长,一个总管,有事没事may i help you?伦敦腔,倍儿标准!
段风这个文艺男青年的热情只能借机发挥到其他的地方去。
路菲菲站在灯前,正跟段风就落地灯的艺术性进行重要讲话时,应帆来了。
她的眼睛也看着那灯,问道:“这是在哪买的啊?好漂亮。”
“网上,你怎么来了?”路菲菲说。
应帆可怜巴巴地说:“听说你跟李老板说,我不配合你们公司的工作进度?可能是我公司的员工没讲清楚,给你造成误会了。”
路菲菲:“哦?所以,你们公司把稿子拖了一个多星期,而且中途没有任何解释和进度的原因是什么?”
应帆满脸无辜:“管小姐说的时候,也没说到底什么时候要交,我们公司的管理一向是很人性化的,员工自己也都会根据要求排时间,要求一天的,跟要求三天的,肯定优先做急活嘛。而且中间,管小姐和李老板那边都没有一个人来问,就以为真的不着急呢,谁知道……
哎,误会,都是误会。”
路菲菲不为所动:“没事,反正我们合同内容已经变更了,以后这些落地执行的事情也由我来负责。”
应帆委委屈屈地抿着嘴,看起来好像被凶恶婆婆无故挑刺的可怜小媳妇。
她先把目光投向田乐,田乐看起来就像一个温厚的大姐姐,就是那种不喜欢争端,总是和稀泥,遇上有人相争,她就会说:“算了算了,别吵了”的那种老好人。
应帆没看错人,但是,田乐曾经是个打工社畜,而且是一个对自我要求极高,超极有愧疚心,自己做错一点,就觉得对不起天,对不起地,对不起良心,对不起同事的期望和领导的栽培。
她单是听应帆自己说,都觉得应帆这事确实没做好,没做好,还找什么理由?说什么误会,不就是没做好吗?
田乐忙着低头看样片,没理她。
应帆又把求救的眼神投向段风,段风看起来像个文艺男青年,还有点二次元宅男的味儿。
这种男人,挺容易被小可怜的眼神打动。
然而,段风平时就是个在公司里催稿的,被几个出稿慢和总不达标的美术在暗中里起了一个绰号——追魂夺命活阎王。
段风说:“一个多星期都没写完九百字,这活你们还是别干了,耽误大家时间。”应帆的脸色一下子变红,这跟她想的不一样,路菲菲说话都没这么难听。
这次她还是没看错人,段风确实是个文艺青年。
只不过文艺青年不代表怜香惜玉,放荡狂狷是“艺术家”的另一个标准人设,阮籍能因为自己不喜欢,就对御史的儿子嵇喜翻白眼,段风对她已经算客气了。
应帆讪讪地与田乐聊了几句,夸她的小摆设好看,夸她的花瓶好看,还拍了几张照片,然后就走了。
晚上,路菲菲公司负责舆论监控的同事告诉路菲菲,有人在网上发了田乐客栈的照片。
路菲菲点开链接,发现是应帆的号,发的内容是:“有品味的人,总能找到与自己想法一致的人。感恩上天,让我与如此特别的人相遇,她的品味真的好好哦。”
然后,发了十几张室外和室内的照片,前面都没什么,后面的图片都放的是路菲菲背的包、路菲菲手上的艺术戒指,还有路菲菲戴的锁骨项链……
包没什么特别,是当初买冲锋衣的时候送的帆布包,上面写着“需求你尽管提”,没拍到的另一面是“照做算我输!”
戒指和项链不是大品牌,都是段风自己,或者是找艺术家朋友订制的。
款式设计精巧,全手工打造,市面上根本看不到。
路菲菲沉默地看着那些照片:“她什么时候拍的?”
当时谁都没注意,还以为她就是拍客栈而已。
这种不露脸的照片没有肖像权,就算报警,警察也不会管的,而且已经戴出来了,也不存在什么设计保密的问题。
路菲菲的朋友们之间,看到有好用的、好看的包和物件,还会主动分享购物链接,根本就不在意什么撞不撞的问题。
真关系好的人,需要一起出席某个场合的时候,是会提前互相问问,你今天穿什么,挑好了吗?
至于关系没有好到互相问今天穿什么的人,也无所谓,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路菲菲让负责舆论监控的同事盯着,她要是就这么放在网上晒一晒就算了,要是说她这边可以下订单,做同款,那是万万不行的。
“她真恶心,前面还有几样东西跟你用的一样,连那个星巴克的城市杯都一样。”
此前有一个同事,热爱收集星巴克城市杯,路菲菲去巴黎的时候,就买了一个,打算送给她,结果她已经在网上买过了,于是,路菲菲就留下自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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