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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总觉得,自己有依靠。陆由在这样的气氛里,把握着进退的分寸,虽然不能算游刃有余,但到底,也能圆融应和。
只是,徒千墨并不是神,陆由的第一次见面会,他没办法就不管不顾地得罪人,把不听话的记者隔在外面,立刻有人抛过来一个可以算是恶毒的问题,“听您的母亲说,您是因为家境困难,才投身娱乐圈的。”
陆由微微笑了一下,“刚开始是这样,但是,我也有自己的梦想。演戏,可以让我体会不一样的人生,这也是我的梦想,包括唱歌,也一样。我高中时候的老师很喜欢一句诗,他经常念给我们,既然选择了远方,就只顾风雨兼程。”
徒千墨笑着望他,“写作文呢。”
陆由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徒千墨笑着解释,“小由还是小孩子,十六七岁,正是为梦想努力的年纪。”
陆由轻轻点头,不说话,只是,表情倔强,若是他当时的语文老师在,还会说那句话,“是个好苗子。”
“您初进娱乐圈,就为了支持慈善活动委托您的经纪人捐出了七千块,据说,这是你当时的全部收入,对吗?”记者问。
徒千墨直觉,这个问题是陷阱,只是陆由没办法否定,他只是点了点头,“是。”
“为了帮助辍学儿童,您可谓是倾其所有,当时,您的善举感动了很多人。”记者道。
陆由只能听着,保持最无懈可击的仪态。
“一个星期前,您的全部收入还只有七千块,但一个星期之后,只您手上这块——”徒千墨没有让他问完,这个问题太恶毒了,“这块表,是我送给小由的。至于他的服装,虽然已经有几个品牌希望赞助,但是,我作为老师,也绝不至于吝啬。”
这个记者当然也看得出陆由今天的行头绝对不简单,无论是剪裁还是面料,都将他原就标准的身材修饰地更加完美,陆由毕竟是个十七岁的孩子,面孔稚嫩,穿正装很怕撑不起来,可徒千墨今天为他做的造型非常干净清爽,细条纹衬衫搭配白色西装,整个贴合着身材,尤其是腰线非常伏帖,突出了好身材的同时,还强调出一种文质彬彬的气质,将陆由衬得越发精致优雅,俊逸非凡。很多人都说,白色西装,是一个很能将人穿得惨绝人寰的颜色,但陆由这一身,却绝对是浊世佳公子,翩翩美少年。他今天一出场,底下的记者就都已经明白,这一个,徒总监是铁了心了。
徒千墨对陆由点头,示意他不要紧张,而后,低下身子就着麦克风,他今天选得是一身杰尼亚的黑色订制,很是沉稳的样子,可他肩部的线条实在是太漂亮,一低头,陆由的目光就情不自禁地飘了过去,徒千墨缓缓道,“慈善事业需要我们大家共同的支持,卡狄每年都会举办各种慈善活动,我们也一直在强调,作为公众人物,对社会应该有更多的责任。昨天,《犀角》演出结束之后,我们全体主创一起商议,决定,捐出《犀角》全部收益,交给南寄贤慈善基金会管理,我相信,这是,我们纪念曈曚,能够做的,最有意义的事。”
徒千墨此话一出,刚才那提问的记者,真有一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觉,他原本是刁难陆由的,你自己戴几万块的表却用七千块捐款收买人心,无论表是不是别人送的,这都是说不过去的。可徒千墨却正是利用了他所谓慈善活动这一点,人家都已经带着徒弟把该捐的钱都捐了,难道,你还能嫌别人没有捐款捐的倾家荡产?现在公众对名人做慈善活动已经有了更多的理解与宽容,不会再像从前打家劫舍一般的要求劫富济贫,徒千墨几个徒弟都做了不少实事,在这一方面打击人家,实在是不明智的。更何况,大家对死人总是比活人宽容,钱是借着孟曈曚的名义捐的,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再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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