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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的时候,我用枕头把她捂死了。

说真的,枕头这玩意儿也太难用了,我整个人都要抽筋脱力了,她才不挣扎。

我从她身上拿了钥匙,打开了手铐,拎起了电锯。

说来也巧,那天正好赶上姓安的和斯特兰奇学术交流,我一路砍到了会议室,二话不说就直奔姓安的。

结果呢,正所谓武功再高也怕菜刀,电锯在手也干不过麻醉针啊!斯特兰奇那死秃瓢带的也不知道哪来的特种兵,一针就把我扎晕乎了。

我也是惨,总是被麻醉。

失去意识之前,我听到斯特兰奇对姓安的说,他的研究是错误的,我是个精神不正常的杀人犯,相比研究所,更适合呆在阿卡姆。

于是,再醒来的时候,我就在阿卡姆,什么都不记得的,被秃瓢绑在凳子上准备电击。

再后来,就遇见了你。

我觉得,我失忆这件事情是姓安的干的,可能他怕我把知道的关于实验的事情透露给秃瓢,所以干脆消掉了我脑袋里的记忆,包括实验,包括小白鼠,包括他。

不过,我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还是要谢谢他。

如果我没有失忆,你大概不会觉得我是个谜题,也不会对我感兴趣了吧?

所以嘛,这就是天注定的啊!

作者有话要说:兰兰的前史,终于讲清楚了。

……累死我了。

这是我写过最惨的女主,包来硬的女朋友可以当第二惨了。

不要说玛雅,玛雅是个意外。

☆、马耳钉

这听这个悲伤的故事时,尼格玛先生数次产生了想要鞭尸的强烈欲望,不自觉的握紧拳头,把手里的栗子攥碎了。

但是鞭尸又有什么用呢?

他看着面前一身轻松的洛兰,默默在心里叹了口气,将她的头发别到耳后,用掌心贴着她的脸,由衷的道:“对不起,亲爱的。”

这莫名其妙的道歉搞的洛兰有点纳闷:“这有什么可对不起的?确实放我一个人在这里,我会比较快的想起来啊,要不总跟你在一起,喜悦会冲淡紧迫感的!”

听她这样一说,艾德想起自己暗搓搓的装死不出现,也觉得有点过分,尤其在听到她准确解读了自己的意图之后。

他摇了摇头,如实道:“我以前总是盼着你想起一切,现在看看,也许还是失忆的你比较开心。”

“那你是希望我当一辈子智障吗?”洛兰忍不住笑了出来。

其实失忆时的她也并不是智障,就是脑子经常不够用,撑死了有点二。

“蠢的连日历都看不懂的我,怎么配得上尼格玛先生啊?”她掰开他的拳头,拯救出栗子的尸体,接着道,“再说了,我要是一直智硬,也学不会这招,刚才绝逼已经去见我爹妈了。”

之前在哥谭的世界里,艾德仿佛一个次元之主,又控制了时间的流逝,还让戈登警官的子弹变成了小丑娃娃。

这次就没那么酷炫了,她只能把子弹变成个吃的。

全世界第一聪明的尼格玛先生不仅刚刚被骗,现在又无言以对了,放在以前是完全不敢想的好吗?

他看了她半晌,问道:“之后有什么打算吗?”

之后的打算?

既然斯特兰奇能轻易把她从姓安的那要过来,姓安的还特意消掉了她的记忆,证明他对于斯特兰奇可能是有点怕怕的,不是怕他窃取研究成果,就是怕他举报自己。

于是她摩拳擦掌的,嘿嘿一笑道:“我要把老帮菜的所有秘密都告诉秃瓢。”

“不行。”艾德对于这个想法是拒绝的,严肃的道,“你以为斯特兰奇就很安全吗?”

“那怎么办?”洛兰想到安骏那个神经病的样子,就浑身起鸡皮疙瘩,“如果不提前搞他,等我被秃瓢放出去了,他肯定会一脸抖m样的过来抓我,带着十万支麻醉剂……”

艾德略一沉默,眼里有一秒的狠厉,接着便被笑意掩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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