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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相争的结果很有可能是两败俱伤,所以一般大家都不会用这么激烈的竞争手段,这一招通常会用来对付无依无靠无权无势的外国引进片。

而《南游记》就是传说中的软柿子。

潘悦他们是自由媒体人,《南游记》整个团队加起来只有不到四十个人。

其中大部分人还都是技术岗位,因为潘悦想把有限的经费都用在提升节目质量上。

反观qw电视台。

人家可是省级电视台,在市中心坐拥几幢办公大楼,员工食堂的打饭阿姨都比《南游记》整个节目组的人都多!

更别说《让我带你去旅游》的投资商里还有一个财大气粗的黄山影业,不欺负你欺负谁呢?

《让我带你去旅游》节目组对两方的悬殊地位心知肚明。

所以他们一面诚恳道歉,一面继续暗搓搓地抄袭《南游记》。

他们的抄袭手法,也从非常低级的“全部照搬”变成了比较难以辨别的“东拼西凑”。

有时候,他们还会在节目中加入一些自己的想法。

就这样,《让我带你去旅游》渐渐摘掉了抄袭帽子,收视率也逐渐稳定,连月高居qw电视台的榜首位置。

潘悦他们在发律师函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终于决定与qw电视台对簿公堂。

实际上,《南游记》打官司是弊大于利的。

首先,打官司要花费很多金钱、时间和人脉,这恰恰是潘悦他们最缺乏的东西。

其次,律师表示,电视节目之间的抄袭是很难判定,除非像《让我带你去旅游》第一期那样从分镜到串词全部照搬《南游记》。

但是,qw电视台已经把争议最多的第一期节目下架了,之后的节目都变成了暗搓搓的“模仿借鉴”。

这就让《南游记》的举证更加艰难。

最后,就算《南游记》赢了官司那也没什么好处。

《让我带你去旅游》顶多发一纸道歉声明。赔钱?人家已经赚了那么多钱了,给你一点赔偿款根本不在乎。

再说,万一《南游记》的官司输了,那么《让我带你去旅游》只会更加猖狂!

所以,在这场官司中,《南游记》的压力远远高于《让我带你去旅游》。

其实这些道理,潘悦他们何尝不明白呢?

潘悦自己就在电视台干过,虽然他没有参与过抄袭,但这种事情他已经见过太多。

在国内,电视台之间互相抄创意已经不是稀罕事。

今天你抄我,明天我抄你。反正大家都是“兄弟电视台”嘛,友台之间互相抄抄根本不算什么事儿。

闹到对簿公堂?根本不存在的。

等到大家抄到实在没东西抄了,那就放眼全球接轨世界,从西洋到东洋,全面落实“拿来主义”。

潘悦他们很清楚业界现状是什么,也知道打官司对《南游记》来说没有任何经济益处。

但是,经过慎重思考,潘悦他们还是坚持要打这场官司。

因为他们还年轻气盛,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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