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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也好,阳光也好,不属于他的,再靠近也得不到。他亲手将他拱手相送,心甘情愿地能坐在他的对面,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对他微笑。心如刀绞,目光温暖如蜜糖。

你说你的记忆力很好,我希望你能记得我一辈子。

因为总有一天,我会变成连我自己都不认识的人,也许冷漠,也许市侩,也许在商场的尔虞我诈里迷失了自己。我会联姻,有妻有子,我会变成成功的商人,有自己的版图,午夜梦回,偶尔也会想起你的名字。

所以你一定要记得,记得那个你心中的易云攸,他永远是十九岁的青年,他是正直可靠的朋友,会温柔地凝视你,他曾经想要问你,愿不愿意嫁给他。他一直想要骑着白马,带你走遍天之涯。

因为到最后,连我都会忘掉他。

108花开

在这一年里,林郁第一次和最后一次见易云攸,都是在机场。

像机场与车站之类的地方,都会有一种特别的气氛,像成绩出来前的最后一个小时,惶惶不安,明明知道还没有到来,却又无法静下心做其他的事。在这种气氛下,没有什么能让人觉得隽永安稳。一切都是建在水上的花船,再华美再惊艳,都是昙花一现,人是卷在人潮里的,聚散分离,自有天数。

程曦倒一点不感伤,他从年纪小时就习惯了失去,分别对他来说不过小事一桩,抱着手臂懒洋洋地跟易云攸道别:“过年我会带小鱼回国,顺便看你。”

易云攸点头,看了一眼身边秘书,秘书会意地先进了贵宾室,程曦摸摸小鱼的头:“在外面等我一下,阿云有话和我说。”

林郁后知后觉地“哦”了一声,大概是摸不准是要挥手还是要跟易云攸再见,手挥了一半,又放了下来,易云攸也不笑他,而是温和地说:“小鱼再见。”

“再见。”

林郁慢吞吞地走了出去,大概是想看程曦的,回头看了一眼。

易云攸站在机场透明的穹顶下,s城蓝天白云,他穿着挺拔的西装,俊美温文,却仿佛已经变成另外一个人。

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这就是林郁对易云攸最后的印象。

等到再见他的时候,已经是订婚宴了。

之所以把林郁支走,是因为说的,并不是什么干净的事。易云攸在林郁面前温文尔雅,真正遇到事,却也是一语中的。

“昨晚陆玲珑想和我上床。”

“真是疯女人。s城总共这么大,能娶她的人不多,她闹得过分了,以后嫁都嫁不出去。”

“她是想气你。”

“我知道。”程曦烦躁地抓了抓头发:“没出什么事吧?”

“没出事,她喝了酒,我把她送回家了。你走得早,没看到。”易云攸是有着绅士风度的:“陆沉自尊心强,要是直接交给他,他会怀疑我是嘲讽他,所以我直接送她回家了。”

“真是事多。”程曦皱起眉头:“叛逆期也该过了,还这么疯。”

“我本来不想说,但是她性格偏激,只怕这不会是最后一次。而陆沉会把所有的帐算在你头上。”易云攸说着危险的事,声音却仍然平和:“你以后总要陪小鱼回s城,和陆家闹翻了会很麻烦。但是你也不能去跟她谈话,这会让她觉得用这种做法是有用的,下次还会继续。”

“麻烦。”程曦简短地下了结论,朝易云攸摆摆手:“你先去吧,我自己会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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