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自古名士如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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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爷,您回来了!“远远的看见自家的马车踏踏而来,门口正在坐着闲聊的两个仆人赶紧站起身来,毕恭毕敬的站在门口两侧供应。等到马车到了门口停下,他们便赶紧抢在那车夫之前拿下了车辕处得踏凳摆好了,车帘子掀开,李曦探出身子来,迈步踩着踏凳下了马车。

这个时候听见外边的动静,那管家庚新也已经是赶紧迎了出来。

时令已经是八月末,此际正值夕阳西下,夕照洒落下来照在一身白袷衣的李曦身上,端的是丰神玉秀气概不凡,那管家庚新见了,顿时这脸上的笑意就越发浓郁了起来。

怪不得大家都说自家公子乃是天上文曲星下凡,看这气派风度,可不真真的就是?

李曦下得车来,一边顺手把书包交给庚新,一边迈步进门,问:“今天家里又来了什么拜客?”

那庚新一听这个,又肥又圆的胖脸上顿时笑得什么似的,生生挤出几道褶子来,他一边随在李曦身后,一边道:“今儿的拜帖足有三十多张呢,小人已经尽数交给李先生了。”

李曦点点头,脚步却是不由得缓了下来。

事实上当日在李适之的家宴上,他实在是不想做什么诗出什么风头的,最后真的是让那咸宜公主给逼的没力法,这才只好把李商隐的名篇给拿了出来。

可是即便如此,当时的他也根本就不会想到,自那日锦瑟诗一出,自己竟是一夜之间名声大噪,不但那首诗在旬日之间便传遍长安,而且眼下在这长安城里,竟是蔚然兴起一股子诠解锦瑟诗的热潮,据说光是各种各样的解释版本,就足足有二三十种,彼此各有说法,甚至能为了这个争执不下。

甚至还有附会者,也不知是从哪里打听到了一些自己家中的情况,便提出乎自己做锦瑟诗是因为来到长安之后思念家中的一对璧人所以才做的,并因此一说,一时间成为长安城内的风云人物

这些事情,非但让李曦措手不及,而且也颇有些啼笑皆非。

前世的时候”他当然知道李商隐的这首锦瑟乃是千古名篇,不过那时候的课本,荟萃几千年中华文化的结晶,说实话,每一本课本上几乎都满是名篇”所以,虽然李曦自学了之后就始终对这首诗念念不忘,自己很是喜爱,不过在他心里,却毕竟没有把这首诗抬到一个多么高的高度,在李白杜甫这等大诗人面前”李商隐还是要差一些的嘛

但是没有想到”一首锦瑟出场,尤其还是在李适之的家宴上,当着那么大文学大佬士林名士的面隆重出场,却是直接就震动了整个长安。

按照李逸风的说法,开元八年的时候,王维王摩诘以诗名声震长安,并且在第二年高中进士,可算是一时无两了,但是眼下李曦的风头,却比他当日还要强的多了去了。

王维虽然诗歌清丽可喜,极为当时的长安士林所喜爱,因为名声极大,但是与李曦这个阖城震动争论锦瑟篇,却是无论如何都无法相提并论的。

关于这个,李曦后来也自己分析过,在他看来,大约是因为在眼下这个时候的大唐诗坛,还并没有出现过统治级的人物?

前世上学的时候,文科虽然不强,可毕竟能考上大学,毕竟也不算太弱,所以李曦还是大略的知道,似乎自从李白进了长安并且声名鹊起之后,大唐诗坛才算是终于有了第一位让所有人都心服口服的大诗人,贺知章更是在一见之下就呼为“谪仙人”但是眼下,根据李曦所知,似乎长安之中并没有听过李白这个名字,显然,他还不曾来过长安

至于杜甫,据上学那会子老师讲,别看他后世垂名千载,还被尊为“诗圣”可是在他有生之年,他的诗歌都是并不怎么被认同的。

因为他作诗往往章法严谨,但是不够富丽堂皇,而大唐的诗风,虽然自陈子昂之后,大唐诗坛已经开始逐渐的从南朝那种富丽绮靡的宫体诗之中摆脱出来,但是大唐盛世,不管是上层社会还是底层的百姓们,喜欢还都是那种繁华富丽的诗作。

偏偏杜甫不擅长写那种奢华的诗,所以一直等到他死后许多年,他的诗才开始受到重视。而那个时候,大唐盛世已经一去不返,开始一步步的走白没落了。

但是李曦的那首锦瑟,不管是用词、用典,还是整体那股子富丽绮靡的风韵,都足以一下子打动眼下长安城内的这些人。

所以,这偌大的名声,竟是不期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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